2024学生会规章制度
一、协助主席、副主席对校学生会委员会,干事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第学年进行一次,分三等上报政教处审定后给有关班级加分。具体评定标准为:
一等:工作主动积极,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出勤率高(95%),无缺旷,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方法得当,勇于开拓进取,勇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团结同学,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按时完成学校及学生会交给的工作任务,工作效果显著,无较大及重大工作失误者。(每生2分)
二等:工作比较积极主动。无违纪行为,出勤率较高(90%)无缺旷,能团结同学,在学生中没有不良影响,办事公道,能按时完成学校及学生会交给的工作任务,工作效果较好,无重大工作失误者。(每生1分)
三等: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一般,出勤率不达(90%),不低于80%,缺旷不超过2节次,无较大违纪和重大工作失误,工作效率一般者。(每生0.5分)如出现较大违纪和重大工作失误,在同学中造成较坏影响或出勤率低于80%,缺旷超过2节,通过教育仍无转变者,建议学校有关部门和学生会委员会批准罢免其委员资格或停止干事聘用。
二、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促进学生会内部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模化。
三、收集、整理、分类旧档建立学生会资料档案。
四、拟写学生会的各种通知,决议及其它文字材料。
五、做好各种会议,活动的记录及学生会干部的出勤情况记录。
六、支持,协助其它部开展和完成工作。
七、向委员会提出加强和改进学生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八、完成学校及委员安排的其它工作。
九、按时按量填写每周的周报表并按时发到各班班主任手中。
十、按时填写好每月的月报表,并上交政教处。
十一、按时向总务处领取各部门所需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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