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村标准
张家沟村“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
一、自治组织
自治组织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民主选举
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居民大会代表及村、居委会成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决策
1、建立健全村、居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
2、凡涉及全体村、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均由村、居民代表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办事,村、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行为发生。
四、民主管理
1、村、居民自治组织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村(居)干部严格实行依法管理,集体财产逐年保值增值,村、居委会公章、财务帐目、用人用工等管理有序。
2、村、居委会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健全,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五、民主监督
1、民主监督健全有效,村、居委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全面实行村、居委会向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
2、村务公开和社务公开的制度全面落实,扩大村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落实,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六、法治建设
1、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广大群众学法形成制度,自觉守法、用法,村(居)民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干群依法办事形成风尚,村和社区法治化程度较高。
2、辖区治安良好,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积极创建平安村、平安社区(居委会)成效显著,无刑事犯罪。
3、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基层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无群众集访。
4、各项法律进家庭、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村、居民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村、社区卫生状况良好,环境整洁优美,文化生活丰富,服务完善,生活便利,群众安居乐业。
6、村、社区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精神文明建设卓有成效。
村民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村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提高村民素质,教育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和支持村民进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经济活动,组织本村生产经营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鼓励个体、私营等多种经济发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带领村民致富;
三、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和其他财产,搞好土地的经营承包,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四、办理本村农田水利、交通、供电、通讯、科技、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尊老爱幼,爱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共设施。
六、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搞好本村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调解民间纠纷,加强户与户之间、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保持社会稳定;
七、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计划生育、税收、兵役和拥军优属等工作;
八、组织村民实施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和村规民约,向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张家沟村党支部
张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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