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招标文件格式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
招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人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备 案 机 构(盖章):
发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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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1)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2) 二、 投标须知 „„„„„„„„„„„„„„„„„„„„(4)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合同条款 „„„„„„„„„„„„„„„„„„„„„(22) 一、 工程工期„„„„„„„„„„„„„„„„„„„„(22) 二、 质量与验收„„„„„„„„„„„„„„„„„„„(22) 三、 合同价款与支付„„„„„„„„„„„„„„„„„(23) 四、 材料设备供应„„„„„„„„„„„„„„„„„„(24) 五、 违约、索赔和争议„„„„„„„„„„„„„„„„(25) 六、 保修„„„„„„„„„„„„„„„„„„„„„„(25) 七、 其他„„„„„„„„„„„„„„„„„„„„„„(26) 工程建设标准 „„„„„„„„„„„„„„„„„„„(28) 图纸 „„„„„„„„„„„„„„„„„„„„„„„(29) 各种文件格式 „„„„„„„„„„„„„„„„„„„(29)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0) 二、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1) 三、 投标函„„„„„„„„„„„„„„„„„„„„„(32) 四、 投标函附录„„„„„„„„„„„„„„„„„„„(33) 五、 工程报价表„„„„„„„„„„„„„„„„„„„(34)
工程量清单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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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清标与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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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1 2 3 4 5 6 内 容 工程名称及标段划分 建设地点 投资规模 承包方式 质量标准 招标范围 说 明 与 要 求 面积为 平方米,合同估算价为 万元,层数、结构为 。 年 月 日计划开工(以开工令为准), 7 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计划竣工,定额工期为 天,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8 资金来源 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 9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10 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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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号 12 13 工程计价方式 内 容 投标有效期 招标联系人电话或 传真联系地址 说 明 与 要 求 为: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集合时间: 年 月 日 时 14 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 分 集合地点: 15 16 工程类别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含一份电子文本), 份副本。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江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阴市建设工程采购中心) 大桥南路18号建设大厦三楼 集合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17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日间 18 开标 地点:江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阴市建设工程采购中心) 大桥南路18号建设大厦三楼 19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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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 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二、 投 标 须 知
(一) 总 则
1、工程概况:
工程特征:
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交通运输情况:
自然地理条件: 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参加投标单位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必须经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合格,并送招标办备案。
3.2 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环境保护要求:
4、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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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2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3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5.2 购买招标文件及光盘费用为 元整,图纸押金为 元整。当投标人退回全部图纸时,图纸押金 元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二)招 标 文 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公司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答疑或补充等有效函件。
6.2、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6.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天之前按投标须知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并将书面澄清文件送市招投标办备案,将书面澄清文件寄送至所有投标单位。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 天前,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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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通知或在解答投标单位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补充通知须送市招投标办备案。
8.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同等约束作用。
8.4、为使投标单位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内容进行研究考虑,招标单位可以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9.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0.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0.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0.2.3投标函; 10.2.4投标函附录;
10.2.5投标保证金原件或复印件; 10.2.6工程报价表;
10.3 本工程的商务标部分将采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智能化评标系统”辅助评标,各投标单位应将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其他计价和分析的数据表保存在招标人发出的“专用光盘”中,并使用光盘中内置的检查工具进行格式检查,确认无误后将光盘作为投标文件电子格式正本,随书面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开标时,光盘中的数据导入
10.2.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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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供评标时使用,原始光盘作为招投标资料存档。
为保证数据的标准性,使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评标系统”,投标人应当使用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智能化评标系统数据标准”的清单计价软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当与书面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一致,否则,以书面文件为准。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封面; (2) 投标总价; (3) 工程项目总价表; (4)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 (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 (9)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2) 主要材料价格表。
10.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4.1施工组织设计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A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B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简历表; C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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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10.4.2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0.4.3 近三年来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提供证书复印件)。 1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格式由招标人在专用光盘中提供,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报价及标底编制依据 12.1、投标报价及标底编制依据: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及编制标底。
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和 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报价及标底的依据。
报价及标底编制执行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标底编制执行200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现行招标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编制说明及设计交底资料。
标底编制方法:执行苏建定(2004)290号文。 12.2、材料价格及有关费率规定:
材料价格按 计入标底。
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自行测算报价,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或小样自行询价、联系订购并自行确定投标报价。进场材料由甲方和监理单位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类别及临时设施费等规费执行苏建定(2004)290号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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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 的方式。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依据企业定额或参照江苏省计价表及有关文件规定、市场信息价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市场指导价,并考虑风险因素,进行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价。
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5、工程量调整方法:
13.6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3.9投标报价为A报价,A报价扣除暂定价(含预留金)后的报价为B报价。B报价的计算公式为:B报价=A报价-暂定价×相应工程量。
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应分别报A报价和B报价。B报价作为评标价,相应的A报价作为中标价。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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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投标担保
15.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5天内退还(本金)。
1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10日内予以退还(本金)。
15.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3.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修正标价;
15.3.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15.3.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施工合同; 15.3.4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5.3.5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为 。
A.替代方案不参与评标。
B.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等满足评审需要的全部资料。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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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技术标与商务标(包括投标函)分开装订成册。 18.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及电子文件”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正本\"和\"副本\"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签章。电子文件的格式按所提供的格式,并确保能够读取。
18.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8.3.1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8.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 工程名称:
(2)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2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19.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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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0.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1、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不允许更新。(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五)开 标
22、开标
22.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迟到者视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权利。法定代表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在本单位注册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等社保有效证明;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与本工程在《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签到表》中的经办人一致,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只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22.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2.3开标程序:
22.3.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22.3.2投标单位出示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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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证。
22.3.3招标人简要讲话。 22.3.4招标主持人宣读评标办法。
22.3.5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招标人对投标文件验封、启封。
22.3.6由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2.3.7有关数值的抽取。
22.3.8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电子文本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文本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
22.3.9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2.3.10主持人宣布评标组织评标,投标人退场。 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3.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3.3法定代表人未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与本工程在《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签到表》中的经办人不一致)未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在本单位注册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等社保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与本工程在《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签到表》中的经办人一致)未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3.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未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 清 标 与 评 标
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组建清标委员会,评标准备及清标,组建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
24、清标、评标委员会与清标、评标和评标准备及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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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清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织;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江阴市招标办进行监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24.2开标结束后,开始清标、评标。
24.3清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评标的实际需要,编制评标工作所需要的各种表格;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和评标报告。
25、评标纪律
25.1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
25.2商务标和技术类评委应独立、分开、分别打分评标、然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汇总。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7.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3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7.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根据招标文件和清标情况报告,核对并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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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8.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8.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8.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9.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8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9.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9.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0、评标方法和评分细则
30.1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方法进行评标(执行澄建[2007]48号文)。根据投标人的评标价与工程标底价的偏离程度确定是否组织重点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重点评审。
A.价格单一因素评分法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该办法是指通过符合性和响应性检验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作保证,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投标价格低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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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除外),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施工组织技术方案详本须知10.4条)
B.价格单一因素评分法2:该办法是指通过符合性和响应性检验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作保证,投标人评标总价等于工程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 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 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 分;投标报价合理性得 分;计算错误得 分。得分高者(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施工组织技术方案详本须知10.4条)
注:计算工程报价评分不足1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
C.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该办法是指通过符合性和响应性检验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以价格、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等多个因素为评价指标,并将各指标量化,按总分排列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办法。
评 分 标 准
(一)投标报价(60-80分) 分,采用 方式:
(A):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评标价得满分 分,其他投标人的评标价与之相比,每上浮1个百分点扣 分,不足1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
(B):投标人评标价等于工程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满分 分,每下浮1个百分点扣 分,每上浮1个百分点扣 分,不足1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
(C):投标人评标价等于工程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满分 分,每上浮1个百分点扣 分,上浮超过 不得基本分;每下浮1个百分点加 分,超过 不加分,不足1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5-20分) 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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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分); (4)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分); (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分);
(6)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分);
(三)业绩(6)分,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得分分别计取。(其中投标人业绩分为3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分为3分)。
1.投标人业绩共3分:在业绩有效期内,工程项目获建设部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3分;获江苏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无锡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江阴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0.5分;工程项目获江苏省级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无锡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每项得 0.5分;获江阴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每项得0.3分。同个项目获多个级别奖,按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得3分。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共3分:在业绩有效期内,该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项目获建设部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3分;获江苏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无锡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1.0分;获无锡市优质结构工程奖项的,每项得0.3分;获江阴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江阴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奖项的,每项得0.3分;承担的工程项目获江苏省级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每项得1.0分;获无锡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江阴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每项得0.3分。同个项目获多个级别奖,按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密封完好地递交与获奖工程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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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原件)等有效证明。
(四)投标报价合理性(不高于4分) 分 1. 确定综合单价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
当有效投标人多于5人时(含5人),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少于5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2. 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离程度分值
与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相比误差在±15%(含±15%)以内的不扣分,超过±15%,每项扣0.2分,最多扣 分。
(五)计算错误(不超过4分) 分:
投标文件出现本招标文件第27条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5分,扣完为止。
30.2 工程评标基准价
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组成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有效投标单位个数不满足要求时,工程评标基准价的标准自动修改)。
A:有效投标单位在七个以上,招标人不设置标底的,工程评标基准价以所有投标单位的评标总价中去掉最高评标总价和最低评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准。
B:有效投标单位在五个以上(含五个),工程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单位评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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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或N= 至 之间,具体数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当众抽取。 C.工程评标基准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30.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如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家(不包括三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未否决时,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厅颁布的苏建招(2003)205号文第八款进行评定。 31、招标人期望值的设置
本工程设置工程控制价。工程控制价为 ,将于开标前三天予以公布。所有投标单位的A和B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控制价。若高于工程控制价或由评委评定该报价低于企业成本的,则不参加工程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且不得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32、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32.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原件或复印件的;
32.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2.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2.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32.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32.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32.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2.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32.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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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32.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32.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32.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
32.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2.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32.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2.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32.1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七) 合同的授予
33 、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0.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4、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5、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公示两天,两天后办理中标通知书手续,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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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1% 的罚款。
36.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6.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7、履约担保
37.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7 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37.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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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条款
合同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的合同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涉及投标单位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合同专用条款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在签定合同时具体商定。
一、工程工期
1、工程工期:
本工程按国家定额工期为 天。招标人要求工期为 天,占国家定额工期的 %。
2、工期奖罚办法:
二、质量与验收
3、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要求等级为 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以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准。
4、质量奖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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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5、合同价款及调整:
5.1 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5.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的方式确定。
(1)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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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5.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6、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7、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四、材料设备供应
8、材料设备供应:
材料、设备的供应执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法》。
甲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详见甲供材料表。甲供材料应提供材料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并承担质监等有关部门对材料的抽查和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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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行采购、报价、凡乙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应有详细附表并必须得到甲方认可,接受甲方和监理等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不合格的材料拒绝验收并保退货。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其他约定:
五、违约、索赔和争议
9、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0、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调解;
(2)采取 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保 修
11、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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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11.2 保修期限、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将在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
七、 其 他
12、工程分包
12.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否则承包人不得分包)
13、不可抗力
13.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14、其他
14.1本工程执行澄建工【2008】6号文
分包施工单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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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 备品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质量供应送达价 等级 时间 地点 备注 29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1.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3-2002); 1.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1.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1.10《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J257-2003);
1. 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50255、50258、50259-96);
1.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14《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0); 1. 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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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的,按设计图纸及监理要求:
第四章 图 纸
图纸清单:
第五章 各种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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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函附录 五、工程报价表
六、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未尽事宜按招标人提供的电子专用光盘中的格式为准,可以按格式扩展。
一、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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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定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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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三、 投 标 函
致:
1、根据你方的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 %的由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履约担保。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将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 作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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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履约保证金 1 银行保函金额 履约担保书金额 2 3 4 5 6 7 8 9 施工准备时间 误期违约金额 误期赔偿费限额 提前工期奖 施工总工期 质量标准 合同价款的( )% 合同价款的( )% 签订合同后( )天 ( )元/天 合同价款( )% ( )元/天 ( )日历天 ( )元 合同价款的( )%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 预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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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预付款保函金额 合同价款的( )% 签发月付款凭证后( )天 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 )天 依据保修书约定期限 11 进度款付款时间 12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13 保修期 五、工程报价表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m2 工程A报价 工 程 报 价 工程暂定价 工程B报价 工程最终报价 工期 其他承诺 质量 项目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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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中介机构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造价工程师
及注册证号: (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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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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