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住建部取消劳务资质
资质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2001-3-8) 一、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二、 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三、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标准四、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五、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六、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标准七、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八、脚手架作业分包企 业资质标准九、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十、焊接作业分包 企业资质标准十
—、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二、扳金作业分包 企业资质标准十三、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一、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 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工 不
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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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1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
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o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木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
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 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 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砖瓦、抹灰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其
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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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中级工等级以上的技术负责
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砖瓦、抹灰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
中,中、高级工不少于3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砌筑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 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砌筑作业(不含各类工业炉窑砌筑) 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砌筑作业(不含各类工业炉窑砌筑)
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三、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
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抹灰工不少于50人,其中,中、高级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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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o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抹灰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
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抹灰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 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四、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具有5年以上石制作经历的技
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石制作工人不少于10人 O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石制作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
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石制作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 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五、 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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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
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油漆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 工
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油漆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
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油漆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 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六、 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 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
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钢筋、焊接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
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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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近3年中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钢筋、焊接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
中,中、高级工不少于3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钢筋绑扎、焊接作业分包,工 程
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钢筋绑扎、焊接作业分包业务, 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钢筋绑扎、焊接作业分包业务, 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七、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 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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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混凝土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其中,
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混凝土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 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八、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脚手架搭设作业分 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架子工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其中,
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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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注册资本金2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架子工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
中、高级工不少于3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脚手架(不含附着升降脚手 架)搭设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 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20层或高度60米以下各类工程的脚手架 (不含附着升降脚手架)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 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九、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相应专业的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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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相应专业的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其
中,中、高级工不少于3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模板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普通钢模、木模、竹模、复合模板作业分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十、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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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包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焊接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
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焊接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 中、
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焊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 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焊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 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普通焊接作业的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 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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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师以上的技术负责
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水暖、电工及管道技术工人不少于30
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o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工程质 量
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 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十二、扳金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扳金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本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扳金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
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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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扳金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扳金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 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十三、架线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架线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架线技术工人不少于60人,其中, 中、
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架线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架线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 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四、附材料装订要求
1、 附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
2、 附材料应有总目录及页数说明,每页页脚下方有页码; 3、 复印必须清晰、可辨;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
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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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材料的编排以先主项后增项为原则,并按申请的资质类别
先后排列,每个代表工程业绩材料一并装订,每类别间用彩纸分 隔,彩纸上注明企业所申请的资质类别名称;
5、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
文、职称证书或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 在页面的上半部;下半部为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
6、 装订分类:
1)附材料一(综合资料),内容包括:
一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一一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一一企业章程; -- 近三年统计报表;
一一经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一一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身份证;
一一企业行政、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职称证书、身份证;
一一企业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一一企业设备、厂房的购置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2) 附材料二(代表工程业绩卷),内容包括:
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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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一一工程合同;
一一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材料;
一一反映技术指标的有关资料(图纸、照片、工程结算单 等)。
3) 附材料三(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卷),内容包括:
一一企业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 合同;
一一标准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应提供职称证 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以及庾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五、 材料册数
材料基数:《申请表》一式二份,附材料一套(含附材料 一、二、三)。其中,涉及铁路、交通、信息、水利、民航 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增加《申请表》二 份、附材料一和附材料三各一套,附材料二专业分册一套。
六、 机构改制、分立、合并、重组,申请重新核定资格,应 当提供下列材料
机构改制、分立、合并、重组,申请重新核定资格的,除应 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 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
2、 企业改制重组、分立或合并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
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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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立与合并情况;
3、 国有企业改制、分立、合并、重组,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
的批复文,其中改制企业还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4、 非国有企业,需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改制或股
权变更等事项的决议复印;
5、 企业分立后,原企业仍保留资格的,应与分立后新成立的
企业同时申报。
七、企业工商注册地跨省变更,申请资格变更应提交下列材 料
1、 企业原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企业资格变更的
批复文;
2、 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由企业新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审核上报;
3、 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
4、 资格变更前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
建筑业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 一、资质申请、受理、审查和审批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1、企业申请的增项资质不得高 于主项资质级别
2、 施工总承包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也可
以申请不超过5项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 别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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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劳务分包企业可以申请本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
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各类别资质。
(二)资质受理、审查和审批
1、 企业资质申请应随时受理,行政许可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做
出行政许可决定。
2、 企业资质行政许可采用分级方式,分为审核和审批两级。
其中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资质,省级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核。
3、 企业资质审批可采用专家审查的方式,专家审查时间不计
算在审批时限内。专家审查时限由资质审批部门确定。其中,交 通、水利、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资质应在审批前征求国 务院有关专业部门的审核意见。
4、 企业资质审查和审批意见在正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可以
进行公示。
5、 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决定除涉及保密要求的信息外,应对社
会公告。
二、资质标准说明及补充规定
(一)业绩说明1、企业工程业绩不能重复计算,一个工程 只能算1项业绩;
2、 企业可将总承包工程业绩用于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也可
将其中自行完成的多项专业工程业绩分别申报多个专业承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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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但一个总承包工程业绩不得同时用于申请总承包资质和专业 承包资质;
3、 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项数必须分别满足,同一类别的多项
工程只能算1项数;
4、 工程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总承包工程业绩;
以分部分项工程作为专业工程代表业绩的,应提供分部分项工程 验收资料或总分包合同和业主证明材料;
5、 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且中标单位为同一家企业的,可
以将各期工程累加,但不能超过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时限要求;
6、 总承包工程不论该工程是否由该企业全部自行完成,均可
计入申报企业的总承包业绩;
7、 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报年 度起
逆推5年或10年。如:申报年度为20xx年,“近5年”的 业绩年限从2000年1月1日算起;
8、 房建业绩中涉及“单位”、“单体”、“单跨”、“单
项”工程,均指单体建筑或连体建筑;
9、 轻钢结构、网架结构的跨度业绩不能作为房建工程跨度业
绩;
10、 房屋建筑工程的高度业绩应为从标高正负零算起至檐口 的
高度。屋顶上的天线、水箱等构筑物不能计算在内。
11、 装修装饰业绩不含幕墙工程; 12、 网架边长按短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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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说明1、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
2、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只能在一家企业任职。其证书上
的单位名称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3、 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退休返聘人员不超过标准要求的 15%o
(二)工程结算收入
1、 企业完成的各类工程结算收入,不包括工程施工以外的其
他业务收入;
2、 工程结算收入的计算不分专业,可按企业申报的各资质类
别最高标准值考核,但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必须是本专业工程结 算收入的,应按该专业工程结算收入考核;
3、 特级资质或资质标准中有本专业工程结算收入要求的资质
类别,如公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申报单位需要提供 本资质类别所要求的近三年经业主或有关机构确认的工程结算资 料。
(四)年限
资质升级应当逐级晋升。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升级的应 当满三年,申请专业承包序列资质升级的应当满二年,按企业取 得该类别等级资质时起至申请资质升级之日止的时间跨度计算。
(五) 注册资本与净资产注册资本以工商营业执照为依据, 净资产以企业资产负债表为依据。
(六) 覆盖专业工程规定,另行制定(七)涉及铁道、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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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界定
1、 涉及铁道方面的资质包括: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电
务工程专业承包、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 专业承包;
2、 涉及交通方面的资质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路
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 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港 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通航建筑工 程专业承包、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 业承包;
3、 涉及水利方面的资质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
利专业)、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水工金属结构制 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堤防工程专业 承包、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利专业)、水工 大坝工程专业承包、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
4、 涉及信息产业方面的资质包括: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电
信工程专业承包、电子工程专业承包;
5、涉及民航方面的资质包括: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机场
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 业承包。
(八)分立和合并企业分立后申请资质的,原企业仍保留资 质的,应与分立的新企业同时申请核定。资质审批部门按其实际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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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的资质条分别进行审批。企业合并申请资质的,合并前各企 业所具有的所有资质可作为其原有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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