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操作安全注意事项及考核办法
叉车操作安全注意事项及考核办法
1、叉车驾驶员无证驾驶叉车,每8小时罚款200—500元;
(①叉车驾驶证无随身携带,视为无证驾驶;②叉车证过期或非安监部门审批下发的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③如驾驶证在申办过程中,需提供办证票据等有效证明材料)。
2、叉车转向不鸣笛(叉车进出库鸣笛时间需在距离库房门口8--10米)、或鸣笛距离库房门少于8米,视为未鸣笛,对叉车驾驶员罚款200—500元;
3、叉车转向未开启转向灯,罚款200—500元;
叉车喇叭、转向灯损坏,需在安全环保部备案,并在备案后8小时内完成维修;同一辆叉车(无论何种硬件设备故障)两次在安环部备案间隔不低于24小时;
4、叉车夜间行驶不开大灯罚款200—500元;
5、叉车驾驶员穿拖鞋、下车不戴安全帽罚款200—500元;
6、叉车停车不熄火、不拉手刹对叉车驾驶员罚款500—1000元,车辆无手刹对驾驶员罚款500—1000元;
叉车手刹设备灵敏度以拉起手刹二级在各库房门坡道空车不滑行为标准,否则视为叉车无手刹。
7、叉车轮胎鼓包、开裂、无灭口器,8小时内每项罚款200—500元;
8、叉车超速一次罚款200—500元(直行不超20公里/小时,其它不超5公里/小时);
9、车间停机期间,叉车驻车存放未拉手刹、未拔钥匙、未关闭门窗,对责任班组长每项罚款200—500元;
10、严禁叉车配合人员进行高处作业、人货混装等违章现象,违章罚款500—1000元;
11、酒后驾驶叉车,罚款500—1000元;
12、安全环保部随时对叉车进行检查,如遇驾驶员不报姓名,不配合接受检查的,对驾驶员加一倍处罚。
以上每项连带部门负责人100-500元。
以上规定自2017年8月27日0:00执行,由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宣贯。
(本考核办法,通过以下五种方式传达:一是各部门负责人OA邮箱;二是宁陵公司交流群、核心群;三是自行车棚区张贴;四是每辆叉车内部贴一份;五是南北门卫醒目位置张贴)
史丹利化肥宁陵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部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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