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党规
训班学员受益多
本报讯 “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有哪些,你们知道吗?” “国家监察委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主要包括六大类人员,监察对象的关键是看当事人是否行使了公权力,存在动态调整、变化的情况……”
近日,金阳县对全县103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中,专题学习了《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等党纪党规知识。
在培训学习中,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通过以案释纪说法、互动问答、学员手机答题、观看展板等方式,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给学员培训讲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党规的变化、内容。
在该县金索玛广场,学员们参观学习有关《监察法》的展板。大家互动交流,即兴谈起自己的感受和体会。
“通过学习,对《监察法》有了更好地理解和认识。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多去学习这方面的知识。”红峰乡卫生院医生谭仁才如是说。
“我了解到了监察的权力、范围和职责,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因为监察法事关你我,就在我们身边。”小银木乡教师杨家丽一语道出大家的心声。学员们纷纷表示,这次培训学习收获不少,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
要强化党纪党规的理解、学习和宣传,讲规矩、守纪律,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助推全县脱贫攻坚。
据悉,自国家监察法、党纪处分条例颁布施行以来,该县县委、政府班子带头,以上率下组织学习。全县利用村民坝坝会、党建月会、《阿伙金阳》、《金阳发布》、微信群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学习。通过分批次、多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学习,该县旨在让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和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党规入脑入心。并发挥教育和警示作用,引导社会清风正气。(本报记者 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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