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流行无关、与音乐无关
谁说宠坏的孩子不哭, 真情像煤渣化成了灰烬。
家乡的人被矿坑淹没,失去了生命; 都市的人被欲望淹没,却失去了灵魂。 ――郑智化:《老幺的故事》
从前,有个第三代诗人曾经写道:美国航天飞机爆炸的那一天,我的派克钢笔也掉了(大意)。套用一下,我似乎可以这样开篇:新疆阜康煤矿大矿难的那一天,我正在听郑智化的《老幺的故事》。美国航天飞机和诗人的派克钢笔,二者的关系就是它们压根儿就没有关系。新疆阜康煤矿矿难和郑智化的《老幺的故事》,二者的关系却是关系万千重―――如题所说,《老幺的故事》原本就是矿难时代的一曲悲怆挽歌。
煤铁时代的来临是人类历史上划时代的大事,它既是工业文明的前提,也是工业文明的必须。然而,仿佛是上帝故意与人类为难,他老人家把能够熊熊燃烧的黑色煤矿深埋于几十、几百乃至上千米的地下。为了得到工业文明必不可少的能源,人类学会了采矿。为了采矿,那些被叫作矿工的劳动者必须像狗一样在幽深的矿道里爬行摸索。昏暗矿灯的照耀下,他们依靠汗水和忍耐把形成于千万年前的煤块从大地的腹心采集到地面。诗人眼里,这些为我们提供了光明和温暖的矿工都是伟大的普罗米修斯。然而现实生活中,普罗米修斯的生存处境却令人触目惊心:粗糙的伙食和超负荷的劳动算不了什么,咬紧牙关也就过去了,随时可能发生的矿难才是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它随时可能从天上掉下来,随时可能以不容反驳的声音宣布悲剧的诞生。所以,我老家农民一向认为,矿工都是些“埋了没死的人”。
《老幺的故事》给我们讲述―――准确地说是唱述―――的就是一个矿工家庭的悲剧。俗话说皇帝爱长子,百姓痛幺儿。身为这个矿工之家的幼子,老幺深受父母宠爱,他不能理解做矿工的父亲,他最向往的就是离开矿山深入城市,他以为城市才是天堂,才是他的梦想歇脚的新大陆。终于有一天,父亲死于矿难,悲痛的老幺离开了矿山。他来到了城市,像一只深怀绝技的豹子出没于莽莽森林。然而,老幺渐渐从少年时的梦想中醒来:“在物质文明的现代战场上,我得到了一切却失去自己”。对一艘失去了方向的船只而言,任何风都是逆风。身陷都市的老幺终于有一天绝望地发现:“家乡的人被矿坑淹没,失去了生命;都市的人被欲望淹没,却失去了灵魂。”灵与肉的双重拷问之后,老幺决定离开曾经渴望的城市,回到曾经厌恶的矿山。
行行重行行,去去复来来,这到底是一种宿命的轮回,还是一种意识的觉醒?可惜,歌者郑智化只给出了问题,并没有给出答案。或许,这样的问题本来就没有答案可言。生于上世纪60年代初的郑智化,他的心灵深处深藏着属于这一代人的那种无法忘却的责任和怀想,他们既不可能像父辈那样忠实于旧有的生活秩序,也无法像比他们年轻的70年代80年代青年那样与物质时代彻底通奸。两间余一卒,荷戟独旁放彷徨。这彷徨的一代便有许多迥异于其它代人的特质,譬如他们的敏感,他们的多疑,他们敏感而多疑的愤怒与叩问。
《老幺的故事》写于1988年,据说是郑智化有感于台湾的两次矿难而作。聆听之后我却有一种错觉―――它不仅仅是两次矿难触动灵感而妙手偶得的产物,更是歌者夫子自道式的独白。是的,我当然知道郑智化是一个残疾人,身体的残疾可能带来内心的偏激和片面,但如果我们以此来解释郑智化作品中挥之不去的愤怒和悲怆,我以为这将是对他的误读与侮辱。 看得出郑智化本人对《老幺的故事》的偏爱,理由就是1988年他出版第一张专辑时,毫不犹豫地用这首歌命名了整个专辑。很可能,解剖《老幺的故事》也就是打开郑智化心路历
程的钥匙。几乎郑智化的所有作品都有一道厚重的阴影,这道阴影就是来自底层的烙印―――今天我们的媒体比较回避底层这个词,好像底层就意味着压迫的贫困与愁苦。他们往往用草根来代替。但我极其不喜欢草根这个词,它让我想到了草民。虽然民命如草,但并不是所有的草都是为了被镰刀无情地收割。这算题外话吧。
郑智化是否真的生长于一个底层的贫民家庭,我不得而知。但他至少用他的作品给我们塑造了这么一个形象,这位来自底层的歌者脸上带着黑暗的创伤,他不仅是底层命运的倾诉者和代言人,更是底层命运的抚摸人与慰安者。想想当矿难成为家常便饭,冷血的媒体几乎对此熟视无睹之时,一个因小儿麻痹症而腿脚不便的歌手,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写下了这么一首《老幺的故事》,我们的总是绯闻太多的歌手们,难道就不感到一点羞愧吗?
矿难不可抑制地发生了,在“黑色的煤渣,白色的雾”中“不断地挖”的阿爸葬身大地深处,这是老幺命中的既定事件。于是,这位痛恨矿山的孩子走出了矿山走进了都市。然而就像罗大佑的《鹿港小镇》中那位漂泊城市多年,却最终忍无可忍地怀想起老家小镇,愤怒地喊出“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的青年一样,他最终的归宿不是有高楼大厦的城市,而是有黑洞洞的井口如墓穴的矿山。
命运的悲剧就在这里。宿命也好,无奈也罢,总之强大的命运面前,个人的努力如同风中的蒲公英,除了随风飘逝,你甚至来不及调整出一个优美舒适的姿势。因此仅仅把《老幺的故事》看作郑智化对底层民众的同情和关怀还不够,还不完整,我更把它看作郑智化对终极命运的思考。
最近几年矿难连绵,那些在瓦斯爆炸中身首异处或是深埋地下的矿工,有不少是我的老乡四川人。我的一个亲戚曾在山西做过矿工,我问他经常都在发生矿难,你不怕吗?他回答说,怕有什么用呢?如果真要发生意外,那也是命中注定。何况,没有发生意外,就得一直干下去。人生在世,不就是来受苦吗?―――我们一向歌颂劳动者的美好品德,我的亲戚却道出了劳动的实质,那是一种因为命要活嘴要吃的不得已的行为。劳动并不产生美,劳动只产生危险,至少对身处地下几百米的矿工来讲就是如此。
行文至此,想起去年的一次矿难中,一个被困地下的矿工深知生还无望,于是用粉笔在安全帽上写下了给妻子的遗书。遗书中,他详细开列了自己所欠他人的债务,并要求妻子一定替他还清。共和国的一位高层领导面对这顶写满了歪歪扭扭的小字的安全帽时,也不由潸然泪下。只是,这足以感动共和国的细节,很快就在新的矿难中被人彻底遗忘。
无端地,我觉得这位伟大的矿工就是郑智化唱过的“养活我们这一家”的父亲,而我们都是他膝下娇纵倔强的老幺。终有一天,我们将幡然醒悟,在城市的森林幡然醒悟。只是,我们也许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找不到那座因为深埋了亲人和苦难而更加巍峨的矿山。
我们是怎样长大的
如今我长大 赚了一点点钱
你放心我还是你眼中的傻小孩 感谢我的爸爸妈妈 你是让我这样长大 ――潘美辰:《傻小孩》
既然世界上最长寿的老者也是从小小少年变成的,那么成长就注定是全人类最共通的事件。诸种艺术和诸多的艺术家,大抵都对成长这一母题做出过分属于他们各自的诠释与认知。至于以孩子为主要读者对象的童话,成长的故事几如过江之鲫。这些成长的故事几乎都在不同的故事语境里,表达着同样的主旨:经历了艰苦磨难,我们的主人公最后统统顺利地长大
成人,要么功成名就,要么幸福美满。哪怕是那个谎言不断的木偶匹诺曹,也能在仙女姐姐的帮助下实现他成长的梦想:成为一个真正的具有血肉之躯的人,而不是一段干枯的木头。 与童话相比,流行音乐对成长的关注当然要少得多,毕竟能够把目光从媚俗的商业转移到关注人生命运的歌手要少得多。流行乐坛一向是个热烈的名利场,名利场需要的是一次性的狂欢与尖叫,需要的是如何最功利最商业地扯住市场的衣角。而成长这一注定铅块般沉重的主题,它与商业的包装隔得有些遥远。
仿佛天罗之外也有自由之翅一样,商业的网张得再宽再广,也有一些倔强的歌手可以偶尔关注一下成长,关注一下成长在内心划下的深而且暗的刻痕。就我目力和听力所及的歌手而言,曾经触及到成长的著名歌手有罗大佑、齐秦、郑智化和潘美辰四位―――四位都是创作型的歌手这一点是一个潜在的判定:只有创作型的歌手才可能进入成长和内心这种比较个性化的层面,那些依靠唱片公司所谓度身订做歌曲的偶像型歌手,他们没有能力也缺乏进入这一层面的通行证。四人之中,罗大佑的《鹿港小镇》和郑智化的《老幺的故事》的立意惊人相同,那就是离开贫困家乡探路繁华城市的异乡青年在获得世俗成功(?)之时人性的猛然警醒,齐秦的《离家的路》则着重于初长成人的少年离家时的伤感与?徨。与此相比,潘美辰要比三位男歌手走得更远更深一些。潘美辰的大多数作品里,我们都能听出“成长”的弦外之辞,话外之音。
当年的潘美辰以一首《想要有个家》异军突起于歌坛,这个远离了柔情与妩媚的女子,她有一副坚毅的脸庞和一条同样坚毅的嗓子,坚毅得都有些冷峻了。可惜那时代不曾流行扮酷,否则年轻时的潘美辰的风光一定不会亚于后来的王菲。看来黄金时代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赶上,当年轻一些的王菲成为扮酷黄金时代的宠儿时,潘美辰只能是从遥远的黑铁时代遗留下来的一块粗糙毛铁,这块粗糙的铁质地纯正,带着来自大地深处被浸过染过的坚硬和刚强。
当多年后复出的潘美辰把她的新歌旧歌混为一碟的新唱片命名为《傻小孩》时,我以为自己也许真正懂得了潘美辰,懂得了这个以傻小孩自喻的已经三十多岁却一直独身的女子内心的倔强―――如同她粗放直率的歌声一样,她仍然在坚守着从前的质地,那质地,正是上帝以成长的命名赐予她的:
“我的小时候住在贫民区, 从来没人知道我的名。
家里环境不好,没有多余的钱, 买双可以挡雨的雨鞋。 记得16岁,梦想在作祟。 我跪了三天三夜不妥协, 爸妈流着泪,舍不得我离去, 我说有天我一定会出息。”
《傻小孩》的歌词明白如话,像一个醉了酒的人在自言自语,在有些前言不搭后语地诉说自己的过去。然而这首歌却是通向潘美辰内心世界的一条隐秘小径,它以自传的方式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贫穷的家庭,维持生计是父母的头等大事,为了嘴要吃,命要活,他们无法更多地关心孩子的内心;过多的兄弟姐妹是一群嗷嗷待哺的幼鸟,因为贫穷,亲情可以变得十分脆弱,幸福可以变得十分陌生。一个小小的孩子,她的可怜梦想就是买一双可以挡雨的雨鞋,然而这样的梦想也无法实现(相信大多数生于贫穷家庭的孩子,都有过同样隐痛的记忆)。然后,当这个孩子长到十六岁,她觉得羽翼渐丰,她决定离开这个给她的童年打上了一道灰色烙印的家。她不顾父母的苦苦劝阻,她要前往陌生而繁华的大都市,她
以为那里就是天堂,那里就是她的梦想可以歇脚的彼岸。然而,世事茫茫,前景黯黯,没有人胆敢预言这个孩子的命运和前途。终于有一天,“如今我长大,赚了一点点钱”,这孩子想的却是“我好想回家”―――这让我们想起了罗大佑的“在梦里我又回到鹿港小镇,庙里膜拜的人们依然安详”,也想起了郑智化的“淳朴的脸孔又再一次想起,心灵的归宿何处挡风遮雨;成长的老幺现在我终于知道,逃离的家乡最后归去的地方。”
女人和男人毕竟是两种本质不同的动物,当罗大佑在回忆了成长的历程并喊出最尖锐的疼痛时,潘美辰却在伤感之余,昵喃着一种本质尚没被改变的窃喜:“你放心,我还是你眼里的傻小孩”―――潘美辰的可爱就在于这一份与众不同的窃喜,尽管经历了许多事,改变了许多梦,但不变的是那份初版的纯真。在亲爱的父母面前,我们经历的所有沧桑都不值一提,我们仍然是他们眼中那个单纯的傻小孩。这就好比诗人北岛曾经借烈士遇罗克之口道出的信念:
“一生中,我曾多次撒谎 却始终诚实地恪守着 一个儿时的诺言。”
坚守诺言是困难的,何况是儿时的诺言。当理想之舟被现实的礁石撞得满目疮痍,有一些诺言的力量,也许要等到我们都渐渐老去之时才能猛然顿悟。只是,那时我们再也没有时间从头再来,更没有机会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
朴树是棵什么树
这是一个多美丽又遗憾的世界, 我们就这样抱着笑着还流着泪。 我从远方赶来,赴你一面之约。 痴迷流连人间,我为她而狂野。 ―――《生如夏花》
因为《白桦林》,我知道了朴树。那是新千年的第一个春天,阳光灿烂,入目都是亮晶晶的嫩绿与妖红。就像四年后街上到处都回响着《2002年的第一场雪》一样,那个春天到处都响着“静静的村庄飘着白的雪”。流行真是一件恐怖的事情,对真正优秀的作品来讲简直就是一场灾难―――过于泛滥的音乐飘满大街小巷―――送外卖的小工,扮成盲人行骗的干瘦老者,站在树荫里准备应召的流莺,当他们一个个嘴里都漫不经心地哼着唱着时,你能想像得出它的恐怖吗?流行倒是流行了,可这种流行的最大功效就是让我们应该对某些精品持有的那份尊敬变成了轻慢,许多可能被我们牢记的好东西就在不经意之间与我们擦肩而过,从此幽明异路。看来,要扼杀一首好歌的办法很简单,那就是让它流行,让它和一些垃圾一起流行―――你能想像罗大佑和《老鼠爱大米》一起流行、《红楼梦》和肥皂剧一起流行、毕加索和涂鸦一起流行吗?以前流沙河说,要消灭文化,就是把所有的东西都称为文化。袭用之,要想消灭精品,就是把所有的东西都搞得同样流行。
幸好那时在一家娱乐杂志做编辑,正当扫地做清洁的阿姨嘴里也哼着“她说他只是迷失在远方,他一定会回来,来这片白桦林”时,朴树到成都来了,单位的一个记者写了一篇深度报道,标题叫《朴树:越拒绝越偶像》,于是我和朴树差点擦肩而过的不体面的命运才算得到扭转。
是的,朴树很拒绝,很酷,有一回的《同一首歌》还是什么节目,他随意套了一身休闲
服,长长的头发几乎把脸遮去半边,走到台上既不和观众打招呼更不套近乎,捏着话筒面无表情地唱了起来。歌迷献花,他同样面无表情,观众鼓掌,他还是面无表情,就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他二百块大洋似的。
那时我以为他在故意扮酷,据说在一个眼球经济的时代,吸引了公众的眼球也就等于操纵了市场的那只看不见的手。过了好久才在一篇有关他的报道里,听他夫子自道地坦白―――敢情那时候他正陷入一夜成名之后的恐慌与严重不自信。他的扮酷,原来是为了掩饰内心深处涌动的不安。那篇文章说:成名之后,朴树真正陷入困境之中,他不能融入娱乐圈,不能面对各种追捧,总之,朴树原本单纯的近乎封闭的生活被打破之后,他真的处于崩溃状态了。 成名难道不是几乎所有人―――之所以在所有人前面加上几乎,那是因为有一些立意高远的出世者不在此例―――都渴望的吗?更何况在这个明星受到王侯般空前追捧与溺爱的娱乐时代呢?然而朴树竟然由此生出普通人的恐慌和不自信,这多少让我对这个不苟言笑的年轻人产生了一丝对其作品之外的好感。 再一次听朴树已经是三年以后了,那时我早已从娱乐杂志抽身回家,做了真正的“坐家”。巧的是也是春天,有和风轻拂的成都的春天。下午,阳光透过窗外的树梢深入室内,有一些薄薄的温暖和凉意。本埠一家音乐电台里送出了朴树的新作《生如夏花》。
生如夏花,这不是泰戈尔先生的名句吗?“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看来,这个舞台上用扮酷来掩饰恐慌的青年终于成熟了―――能够以流行音乐的方式探讨生存和死亡这样的宏大命题,并不是所有被称为明星的时尚动物都能够或者是胆敢操作的。又是过了好长时间,偶然看到朴树和许戈辉的谈话节目,其间,他们谈到了《生如夏花》的创作背景。朴树坦陈:“在这之前一年,我刚意识到人会死,这个意识困扰了我好长时间。”
人都是要死的,哪怕那些被称为万岁的人真的能够活上一万岁,最终也得归于尘土,化为大地表层的荧火与腐殖质。据科学家预测,人类的科技要是继续往前发展,也许在一千年以后,人类将通过器官重组和思维拷贝实现不死的愿望。然而,就像流行是恐怖的事情一样,不死于人类绝对也不是什么好消息―――没有死,生的意义在哪里?就好比没有了黑暗,光明还有什么价值?没有了寒冷,温暖的存在就显得滑稽。我们的若干若干代之后的子孙(假设那时人类还在的话)要是真的能够实现长生不死的幻想,那么他们也将背负若干伦理和心理的包袱。在人类还必须死去之时,我们可供探讨的就是生的意义。 青春期忧郁症、上大学又退学、流浪、一夜成名、严重不自信、恐慌加扮酷―――这些奇怪的侧面合在一起,它们构成的就是这个叫朴树的歌手,就是这棵叫朴树的树。当这个歌手用旋律的方式思考生死,他得出的结论是必须搏得在生的辉煌,哪怕这辉煌只是一个稍纵即逝的瞬间―――
“我是这耀眼的瞬间, 是划过天边的刹那火焰。 我为你来看我不顾一切, 我将熄灭永不能再回来。 我在这里啊, 就在这里啊。 惊鸿一般短暂, 如夏花一样绚烂。”
《生如夏花》,这是四个看起来轻快而飘浮着诗意的汉字。但这只是表象,在生如夏花这个美丽的意境之下,感叹生命的易逝与易脆,才是朴树的真正用意。由此我想起了《古诗十九首》。所谓《古诗十九首》,那是汉末流传下来,已经无从籍考作者的十九诗五言诗。那是
中国人的青年时代,然而青年时代的中国人已经披了一身的困惑与怅然。面对“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的人生,这些面目模糊的祖先都变成了多愁善感的诗人,他们关注的是难以忍受的生的短暂和死的恒久:“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意识到了生命仅有一次岁月无法重来的人生大前提后,这些两千年前的祖先们终于感觉到了及时行乐的重要:“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驱车策驽马,游戏宛与洛”。只有用生的欢乐―――哪怕这欢乐是如此的短暂、如此的脆弱―――才能构成对黑暗而恒久的死亡的致命一击。正是在这一重意义上,我看到了《生如夏花》所具备的人文品质,也看到了朴树这棵秀逸于林的树如何与众不同。
既然人生在世并不是为了领受苦难,而是为了如何更幸福地度过有限的几万个日子,那么及时行乐就既不是任由肉体主导灵魂的末世狂欢,也不是什么资产阶级才有权享用的腐朽生活方式。我以为,最美好的人生就是在不损伤他人和社会的前提下,如何谋高到幸福的最大值。这幸福,是一瞬,也是一生:
“让故事再发生吧, 让我的人生充满遗憾。 一切都不必重来, 什么也无须更改。
生活在继续,舞会从来不曾停止。 一错再错的,这故事才精彩。 感谢你啊,我勇敢的爱人, 为了那醉人的夜晚, 我们都满身的伤痕。” ―――朴树:《我爱你再见》
夏花凋谢,秋果成林;斯人来过,鸿雁留声。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这显然不是所有的人生都能抵达的境界,但它可以是所有的人生都渴望抵达的境界。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我们的祖先早就替我们亮明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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