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校本课程评价方案新
满洲里市第五小学
古筝校本课程评价方案
满洲里市第五小学
教师:刘春艳
古筝校本课程的评价更多地进行自觉自律的自我评价,不断反思课程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自我批评、自我激励、自我改进,保证古筝校本课程开发的顺利进行。建立较为规范的自觉自律的内部评价与改进机制,是成功进行古筝校本课程开发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一、评价原则。《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教师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它明确了学生、教师和课程自身是课程评价的价值主体。正如有的学者所说“校本课程开发的价值追求有三:学生个性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特色形成。”
二、课程评价标准。学习过程评价:在课程开设过程中,以鼓励性评价、学习习惯形成性评价等定性评价为主,评价标准注重反映学生的个体差异。评价学生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意识。
三、课程评价的内容。对学生的评价:对学生采用形成性激励评价方式,注重学生主体参与实践的过程及在这一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积极性、合作性。关注学生的个体发展,尊重和体现学生个体发展。以促进实现自身评价为最终目标。在实践中,我们主要采用自我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根据学生的参与程度及活动进程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等级。分别是A、B、C。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古筝校本课程评价表
班级:一、二、三年级姓名乐理知识
任课教师:刘春艳
视唱谱例指法练习
时间:
小乐曲
总评
1、评价内容
1)乐理知识:能够认真学习并掌握所学每课出现的乐理知识及节奏。2)视唱谱例:在老师教弹奏之前,自己应试着会唱谱例。3)指法练习:能当堂课上掌握好每单元所学的指法。
4)小乐曲:能看着乐谱完整流畅准确的演奏所学每一首小乐曲。2、评价方式
1)即时评价:教学活动中,每完成一条练习曲就给予即时评价及奖励。
2)阶段评价:每单元学习后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及奖励。3)综合评价:学期结束,对学生一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及奖励。3、评价标准
1)优:带有感情色彩,能看着乐谱完整的演奏所学每一单元每一条练习曲,包括附加的乐曲。
2)良:能看着乐谱完整的演奏每一单元一条到两条练习曲。
古筝校本课程评价表
班级:一、二、三年级
评价内容乐理知识:能够认真学习并掌握所学每课出现的乐理知识及节奏。视唱谱例:在老师教弹奏之前,自己应试着会唱谱例。指法练习:能当堂课上掌握好每单元所学的指法。小乐曲:能看着乐谱完整流畅准确的演奏所学每一首小乐曲。个人评价任课教师:刘春艳
评价方式同学评价教师评价时间:
评价等级A.能够认真学习并掌握B.初步理解C.不能掌握A.自己会唱谱例B.自己会唱但不准确C.自己不会唱谱例A.能当堂课掌握B.初步理解C.不能掌握A.能完整流畅的演奏B.基本完成C.不能完整演奏A.认真B.一般C.不认真认真的学习态度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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