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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创新探析(1)

来源:好兔宠物网
摘要:文章通过综述并剖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认为只有进行融资方面的创新,才能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并走出目前的融资困境,最后针对融资创新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的策略。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融资创新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并在推进国民经济适度增长、缓解就业压力、吸引民间投资和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又是推进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的一大成果,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与其作用不对称的是,中小企业在市场中处于劣势,困扰的问题纷繁复杂,特别是融资难的普遍问题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对此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家也都采取了各种措施试图解决此问题,但总体上看,效果不明显。为此作者试图通过剖析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对融资的一些方面进行创新,从而对解

决其融资难的问题提供参考性的建议。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和缺陷分析 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1)中小企业融资难是经济运行中存在的普遍现象。一方面,中小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经营变数多、风险大、信用能力较低;另一方面,资金是一种特殊的服务性商品,在它的出租或委托经营中极易受到侵蚀,成为所谓“坏帐”而得不到归还和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和社会影响具有连锁性和整体性。(2)我国民间资本充裕,但民间金融需待进一步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报告显示,2005年12月底,我国居民储蓄余额已经突破14万亿元,人均储蓄超过1万元。在经济活跃的地区,仅浙江一省就有7000亿元民间资金闲置。(3)初步建立起多渠道的融资途径。无论是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的内陆省份,都已意识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这一问题,并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制定和采取了不同的措施。(4)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各类基金和银行贷款远未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从经济最发达和活跃的浙江省来看,中小企业最重要的资金来源是民间借贷和信用社的贷款。可见,贷款这一传统的间接融资形式仍是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主要渠道。再看直接融资,因各种原因,二板市场迟迟未能推出,虽然目前推出了中小企业板块,但上市成本较高,其市场风险也大。(5)中小企业海外上市不仅成本高昂、收益与付出不成比例、市场压力巨大,而且上市后维持上市公司地位的成本更高。由于国内去海外上市的企业和国外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很差,国际投资者对中国企业也都相当挑剔,买中国企业股票的投资者并不多。同时,中国很多中小企业的产品都是区域性的,去海外上市,不符合企业长远发展需要。 可见,现有的各条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都不能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处于快速成长期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小企业对社会经济的巨大作用,就必须解决它们的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与现实经济生活中资金供给缺口之间的矛盾。 2.现有融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严重缺乏信用观念。我国的融资环境存在着一个在市场经济国家根本不成其为问题的严重问题,那就是国有投资主体(企业和各级政府)基本没有信用观念,而且已经扩散为社会通病。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如果不能有效建立信用,那么无论采取什么样的融资方式,都不能扭转有投无回、有借无还、投资效益极为低下的局面。(2)金融及资本市场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贷款担保制度效率低下,股票、债券发行的政策性歧视,风险投资制度不发达,委托投资制度没有创新,租赁等其他非银行金融业务不发达,等等。(3)政府职能机构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和政策环境不理想。我国的政府机构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基本不是依照经济运行的要求设置的。因此出现了关于经济的政策政出多门,不仅政府的计划部门在制定关于经济的政策,工商管理、税务、劳动、各类中小园区、开发区也在制定政策,从而造成了政策混乱,有时甚至相互矛盾。正因为政府职能机构不健全,中介机构也就难以健康地发展起来。(4)企业自身素质不健全。我国的经济绝大多数是中小型企业和个体户,因此,企业规模小、人才缺乏、科技含量小、资信等级较低等企业素质问题也是制约民间投资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另外,中小企业的产权关系不明确,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管理结构。中小企业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够完善。尚未建立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

劳动分配制度、员工培训制度。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建立横向和纵向联盟以及

与国外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力度不够等。 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创新分析 造成融资难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解决融资问题的对策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当采取突出重点,全方位下手的综合对策,认为今后至少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1.加快建立和完善融资体系,强化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创办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基金。首先要鼓励境内外风险投资公司落户中国,有关部门要尽量为它们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其次各级政府通过投资公司等投资机构带头投资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政府出面建立创业辅导体系、创新委托投资制度。政府出资或提供其他优惠,支持委托担保。鼓励租赁、保险、非正式股权和非正式借贷的发展。(1)设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2)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根据中小企业生产和研究开发的周期,适当加大商业信用融资力度,放宽贷款期限,增加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比例。试办知识产权、订单担保融资等业务。开拓融资租赁、投资资金、企业间借贷、卖方信贷等其他融资方式。积极吸引境外银行、财团、券商来建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3)要支持建立市场化的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各高新区(园)、投资机构与商业银行联合设立融资担保机构,支持行业协会、企业群体和其他社会团体设立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可以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也可以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鼓励境内外各种投资主体和民间资本开展投资业务和建立风险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也可以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鼓励境内外各种组织和个人建立投资管理公司。风险投资机构的注册资本可以按照出资人的约定分期到位,运作过程中可以其全额资本投资。允许风险投资机构可按投资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偿投资性亏损。鼓励具备条件的风险投资机构上市或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5)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协助风险投资机构所投企业参与企业并购、产权交易、股权转让、股票上市。允许和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和其他公司及个人参与风险投资机构所投资企业的购并活动,促进创新成果与创业资本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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