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6
山西襄垣七一新发煤业有限公司
防治水安全确认 签字移交制度
二0一 二年 度
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沈家峁煤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1、探水队、掘进队必须实行分离管理。掘进巷道施工之前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原则开展探水施工,探水施工结束后必须经过防治水专业及上级领 导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移交掘进队进入掘进作业。2、 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3、 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4、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5、探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
6、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7、发现有水害情况,防治水负责人在交接单上未填写安全技术措施的必须停止作业。
8、在交接单上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
七一煤矿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单
班 次: 时 间: 年 月 日 探 放 水 工作面名称 2 3 4 5 探 水 次 数 6 7 8 9 10 11 12 钻孔数量(个) 1 每孔深度(m) 超前距离(m) 存在问题 当班排水量(m) 地测科签字 3允许掘进距离(m) 累计排水量(m) 参加验收其他科室签字 跟班矿领带签字 3 探水队队长签字 备注:各签字人员签字时要注明探水是否合格,是否允许采掘,只有地测科及相关科室、探水队队长和跟班矿领导全部签字允许采掘,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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