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排水方案
1、 前言
为了顺利完成本塔吊安装项目工程,在全面深入充分理解设计意图及对施工区间详细踏勘的基础上,结合本科研设计楼(自编号A-1至A-6栋)工程的特点,确保工期,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本工程施工优质高效、文明施工的指导原则,编制本施工组织设计。
2、 编制依据
1、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1 3、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GB32/TP(JG) 4、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 5、 《建筑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 《给水管道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通则
范围
本章工作内容包括定型管道基础、定型管道铺设及接口;管件钢支架制作安装及新旧管连接;定型井及雨水口、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 、定型出水口;顶管;构筑物;设备安装等有关的作业。 5.0.2材料
1、 混凝土、水泥砂浆
混凝土、水泥砂浆应符合图纸要求和规范规定。 2、 钢筋
钢筋应符合图纸要求和规范规定。 3、 模板、支架
模板、支架应符合图纸要求和规范规定。 4、 石料
石料应符合图纸要求和规范规定。 5、 垫层材料
(1) 砂:宜采用洁净的中、粗砂,含泥量不应大于5%,有机质含量不大于1%。 (2) 砂砾碎石垫层材料粒径不大于50mm含泥量不超过5%,含砂量不超过40%。 5.0.3一般要求
1、在开工之前,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施工方法和施工安排的书面报告,只有在获得工程师的批准后,才能开工。
2、承包人应按图纸确定的排水构造物的位置和标高,进行施工放样测量,并经 工程师核准。
3、排水构造物的基槽开挖和回填,应按本规范第1.1节和第1.3节的有关规定进行。对于涵洞,当混凝土砌体的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时,方可进行回填。
4、排水构造物的基槽底面均应夯实到图纸规定的压实度。若基槽底面的地质状况与图纸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方案和加固措施,经工程师审核批准后进行地基处理。
5、在软弱地基上修筑涵洞时,应在软基处理达到图纸规定及工程师批准的沉降期终了
之后进行。
6、为防止排水构造物的基底冲刷,承包人应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若工程师根据实际地形指示增加基底深度,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指示执行。
7、所有地面以下的隐蔽工程,只有在经工程师检验合格之后,才能掩埋。 5.0.4闭水试验
1、 污水管道安装完毕且经检验合格后,应进行管道的密闭性检验。应采用闭水检验方法。
2、 试验管段自井距分隔,长度不宜大于300m。带井试验。 3、 管道闭水试验时,试验管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 (2) 管道未回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 (3) 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不得渗水;
(4) 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4、 管道密闭性检验应在管底与基础腋角部位用砂回填密实后进行。
5、 闭水检验时,应向管道内充水并保持上游管理顶以上2m水头的压力。外面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管道24h的渗水量应不大于按下式计算的允许渗水量:
Q=0.0046Di
3
式中Q-每1Km管道长度24h的允许渗水量(m); Di-管道内径(mm)。 5.0.5 管道焊接检验
1、 母材与焊接材料,使用前必须进行查核,确认实物与合格证件相符合方可使用。
2、 施焊前检查坡口型式及加工精度,组对要求、坡口.及坡口两侧表面的清理是否符合焊接
工艺要求。
3、 多层焊对层问进行检查,将发现的缺陷消除后方可继续焊接。.
4、 焊后对焊缝进行外观检查,检查之前将妨碍检查的渣皮,飞溅清理干净。外观检查在无损
探伤、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之前进行。
5、 角焊缝的外形应平缓过渡,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咬肉深度不得大于
0.5mm。
6、 管道焊缝的内部质量,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射线照相检验,射线照相检验的方法和质
量分级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7、 焊接用的设备和仪器须得到工程师的认可,应符合中国规范(GBJ205-83)《钢结构工程
施工验收规范》。 5.0.6 压力试验
1、管道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后,应进行压力试验。给水、中水管道试验压力为0.8Mpa,自流污水管道采用闭水试验,其他管道压力试验符合下列规定:
(1)压力试验以液体为试验介质,当管道的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时,也可采用气体为试验介质,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脆性材料不使用气体进行压力试验。
(2)压力试验完毕,不得在管道上进行修补。 2、压力试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试验范围内的管道安装工程除涂漆,绝热外,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安装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2)焊缝及其他待检部位尚未涂漆和绝热。
(3)管道上的膨胀节已设置了临时约束装置。按试验的要求,管道已经加固。
(4)试验用压力表已经校验。符合压力试验要求的液体或气体已经备齐。待试管道与无关系统已用盲板或采取其他措施隔开。 3、液压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1)液压试验应使用洁净水,试验前,注液体时应排尽空气,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5℃,应采取防冻措施。
(2)当设计无要求时,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
(3)当管道与设备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试验,管道的试验压力等于或小于设备的试验压力时,应按管道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当管道试验压力大于设备的试验压力,且设备的试验压力不低于管道设计压力的1.15倍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按设备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
(4)液压试验应缓慢升压,待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lOmin,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停压30min,以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剑合格。 4、气压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1)管道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15倍,真空管道的试验压力应为0.2MPa。 (2)试验前必须用空气进行预试验,试验压力宜为0.2MPa。
(3)试验时,应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到试验压力的50%时,如未发现异状或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稳压1Omin,再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停压时间应根据查漏工作需要而定,以发泡剂检验不泄漏为合格。 5、管道的吹扫与清洗
(1)管道压力试验合格后,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吹扫或清洗工作,并在吹洗前编制吹洗方案。 (2)不允许吹洗的设备及管适应与吹洗系统隔离。
(3)管道吹洗前,不安装孔板,法兰连接的调节阀、重要阀门、节流阀、安全阀、仪表等,对于焊接的上述阀门和仪表,采取流经客路或卸掉阀头及阀座架保护套等保护措施。 (4)吹洗的顺序按主管、支管、疏排管、依次进行,吹洗出的脏物不进入合格的管道。 (5)水冲洗,冲洗管道使用洁净水,冲洗不锈钢管时,水中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10-6(25ppm )。冲洗时采用最大流量流速不得低于1.5m/S,排放水引入可靠的排水井式沟中,排放管的截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截面积的60%,排水时,不形成负压。 5.0.7弃方的处理
(1)承包人在有弃方的路段开工前至少28天,应提出开挖、调运施工方案报工程师批准。该方案包括挖方及弃方的数量、调运方案、弃方位置及其堆放形式、坡脚加固处理、排水系统的布置以及有关的计划安排等。
(2)当弃土场的位置、堆放形式或施工方案等有更改时,必须在更改前不少于14天将更改方案报工程师批准。
(3)弃土堆应堆置整齐、稳定,排水畅通,避免对土堆周围的建筑物、排水及其它任何设施产生干扰或损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自费处理。 5.0.8 管道裁截
(1)管道一般不允许裁截,这时可适当调整两检查井间的距离。只有需要满足精确定位要求时,并经工程师同意,待相邻所有管道安装完毕,精确计算了裁截长度后,才能进行裁截。承包人应确定每节管道的长度、角度和形状等。
(2)除非工程师特别要求,否则裁截管道端只能与检查井的侧墙连接
(3)管道的裁截应由有经验的技工用合宜的机械设备进行裁截,裁截的端部应磨平并打成斜齿,以确保在定位和安装过程中不损伤接口。由于裁截管道引起的剥落、表面划伤必须修复好,裁截后剩下的管道应运出现场,除非经工程师同意,此段管道可用于工程其它地方。
5.1 管道铺设
5.1.6 塑料管道铺设
1. 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 (1)范围
2. 本节工作为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安装等相关工作。包括挂线、清扫基座、铺
管、接口、材料场内运输等有关作业。
工作内容包括垫层铺筑、基础浇筑、管道防腐、管道铺设、探测线敷设、管道接口、检测及试验、井壁(墙)凿洞、冲洗消毒或吹扫。 (2)材料
包括垫层、钢管、接口等材料均应符合图纸要求和规范规定。 (3)一般规定
a) 管道应敷设在原状土地基或径开槽后处理回填密实的地层上,当管道在车行道下时、管顶覆土厚度不得小于0.7m;
b) 管道应直线敷设,遇到特殊情况利用柔性接口折线敷设时,相邻两节管纵轴线的允许转角应由管材制造厂提供,在一般情况下,平壁管不宜大于1,异形壁管不得大于2;
c) 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排水管道工程可同槽施工,但应符合一般排水管道同槽敷设设计,施工的有关规定;
d) 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道基础的埋深低于建(构)筑物基础底面时,管道不得敷设在建(构)筑物基础下地基扩散角受压区范围内;
e) 管道施工的如遇其中问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及本地区排水管道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4) 施工要求
a.管道安装可采用人工安装。槽深小于1.5m时可由人工抬管入槽,槽深大于1.5m或管径大于公称直径DN400mm时,可用非金属绳索溜管入槽,依次平稳地放在砂砾基础管位上。严禁用金属绳索勾住两端管口或将管材自槽边翻滚抛入槽中。混合槽或支撑槽,可采用从槽的一端集中下管,在槽底将管材运送到位。
b.承插口管安装,在一般情况下插口插入方面应与水流方向一致,由低点向高点依次安装。
c.调整管材长短时可用手锯切割,断面应垂直平整,不应有损坏。
d.管道接头,除另有规定者外,应采用弹性密封圈柔性接头。公称直径小于DN200mm的平壁管亦可采用插入式粘接接口。
e.橡胶圈接口应遵守下列规定:
1).连接前,应先检查胶圈是否配套完好,确认胶圈安放位置及插口应插入承口的深度。 2)接口作业时,应先承口(或插口)的内(或外)工作面用棉纱清理干净,不得有泥土等杂物,并在承口内工作面涂上润滑剂,然后立即将插口端的中心对准承口的中心轴线就位。
3).插口插入承口时,小口径管可用人力,可在管端部设置木挡板,用撬棍将安装的管材沿着对准的轴线徐徐插入承口内,逐节依次安装。公称直径大于DN400mm的管道,可用缆绳系住管材用手搬葫芦等提力工具安装。严禁采用施工机械强行推顶管子插入承口。
4).雨季施工应采取防止管材漂浮的措施。可先回填到管顶以上大于一倍管径的高度。当管道安装完毕尚未还土而遭到水泡时,应进行管中心线和管底高程复测和外观检查,如出现位移、漂浮、拔口现象,应返工处理。 (5) 质量检验 a.安管
1).管道必须垫稳,管底坡度不得倒流水,缝宽应均匀,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
2).安管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验频率 序 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中线位移 15 两井之间 2 挂中心线用尺量 2 管内底高程 D≤1000㎜ D>1000㎜ 倒虹吸管 ±10 ±15 ±30 两井之间 两井之间 每道直管 2 2 4 用水准仪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相邻D≤10003 两井之间 3 用尺量 管内㎜ 3 底错D>1000㎜ 5 两井之间 3 用尺量 口 b.接口 1)承插口或企口多种接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灰口应整齐、密实、饱满不得有裂缝,空鼓等现象;
2)抹带接口应表面平整密实,不得有间断和裂缝、空鼓等到现象; 3).抹带接口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检验频率 序 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5 1 宽度 两井之间 2 用尺量 0 2 厚度 +5 0 两井之间 2 用水准仪测量 5.4 井类、设备基础及出水口
5.4.1砌筑检查井
1 范围
本节工作为砖砌圆形雨污水检查井,砖砌跌水井,砖砌阶梯跌水井、砖砌矩形直线雨污水井、砖砌矩形一侧交汇雨污水井、砖砌矩形两侧交汇雨污水井。包括混凝土搅拌、捣固、抹平、养生,调制砂浆、砌筑、抹灰、勾缝、井盖、井座、爬梯安装、材料场内运输等有关作业。
工作内容包括垫层铺筑 混凝土浇筑 养生 砌筑 爬梯制作安装 勾缝 抹面 防腐 盖板过梁制作 井盖井座制作安装 2材料
混凝土,砂浆、砖、碎石等材料,均应符合图纸要求和规范规定。 3一般要求
(1)检查井必须保证防水,做到不渗、不漏。
(2)检查井砌体及抹面工程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3)检查井砌体中的预埋管、预埋件及预留洞口与砌体的连接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4)检查井必须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规定施工。
(5)砌筑或安装各型井,应在管道安装后立即进行。 (6)检查井所用材料应按设计及有关标准执行。 4施工要求
(1)检查井必须保证防水,做到不渗、不漏。 (2)检查井,必须按设计图纸及的关规定施工。
(3)砌筑或安装各型井,应在管道安装后立即进行。 (4)井底基础应与管道基础同时浇筑。
(5)在井室砌筑时,应同时安装爬梯,位置应准确,爬梯安装后,在砌筑砂浆或混凝土未达到规定抗压强度前不得踩踏。混凝土井壁的爬梯在预制或现浇时安装。
(6)在砌筑检查井时,应同时安装预留支管,支管的管径、方向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管与井壁衔接处应严密,预留支管管口宜采用低强度等到级砂浆砌筑封口抹平。 a检查井接入圆管的管口应与井内壁平齐。
b砌筑圆形检查井时,应随时检测直径尺寸,当四面收口时,每层收进不应大于30mm;当偏心收口时,每层收进不应大于50mm。
c砌筑检查井的内壁应采用水泥砂浆抹面,污水检查井内壁抹面应分层压实、外壁应采用水泥砂浆搓缝挤压密实。
d检查井采用预制装配式构件施工时,企口座浆与竖缝灌浆应饱满,装配后的接缝砂浆凝结硬化期间应加强养护,并不得受外力碰撞或震动。
e检查井砌筑或安装至规定高程后,应及时做好防护措施。 f雨季砌筑检查井,井身应一次砌起。为防止漂管,可在检查井的井室侧墙底部预留进水孔,回填土前应封堵。 5 质量检验
(1)井壁必须垂直,不得有通缝,必须保证灰浆饱满,灰缝平整,抹面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
(2)井内流槽应平顺,爬梯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不得有建筑垃圾杂物。 (3)井框、井盖必须完整无损,安装平稳,位置正确。 (4)检查井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 目 允许偏差(㎜) 长度、宽度 ±20 井身尺寸 直径 ±20 非路面 ±20 井盖与路面高程差 路面 ±5 D≤1000 ±10 井底高程 D>1000 ±15 注:表中D为管内径(㎜)
5.4.2混凝土检查井
1. 范围
本节工作为雨污水混凝土检查井。包括混凝土搅拌、捣固、抹平、养生,调制砂浆、井盖、井座、爬梯安装、材料场内运输等有关作业。
工作内容包括垫层铺筑 混凝土浇筑 养生 爬梯制作安装 防腐涂刷 盖板过梁制作 井盖井座制作安装。 2.材料
混凝土,砂浆、砖、碎石等材料,均应符合图纸要求和规范规定。 3.一般要求
(1)检查井必须保证防水,做到不渗、不漏。
(2)检查井工程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3)检查井中的预埋管、预埋件及预留洞口与混凝土井壁的连接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4)检查井必须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规定施工。
(5)浇筑或安装各型井,应在管道安装后立即进行。 (6)检查井所用材料应按设计及有关标准执行。
4.施工要求
(1)井底基础应与管道基础同时浇筑。
(2)在井室浇筑时,应同时安装爬梯,位置应准确,爬梯安装后,在砌筑砂浆或混凝土未达到规定抗压强度前不得踩踏。混凝土井壁的爬梯在预制或现浇时安装。
(3)在浇筑检查井时,应同时安装预留支管,支管的管径、方向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管与井壁衔接处应严密,预留支管管口宜采用低强度等到级砂浆砌筑封口抹平。 a检查井接入圆管的管口应与井内壁平齐。
b检查井采用预制装配式构件施工时,企口座浆与竖缝灌浆应饱满,装配后的接缝砂浆凝结硬化期间应加强养护,并不得受外力碰撞或震动。
c检查井砌筑或安装至规定高程后,应及时做好防护措施。
d雨季浇筑检查井,井身应一次浇筑。为防止漂管,可在检查井的井室侧墙底部预留进水孔,回填土前应封堵。
e详见《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 质量检验
(1)井壁必须垂直,抹面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
(2)井内流槽应平顺,爬梯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不得有建筑垃圾杂物。 (3)井框、井盖必须完整无损,安装平稳,位置正确。 (4)检查井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 目 允许偏差(㎜) 长度、宽度 ±20 井身尺寸 直径 ±20 非路面 ±20 井盖与路面高程差 路面 ±5 D≤1000 ±10 井底高程 D>1000 ±15 注:表中D为管内径(㎜)
5.4.3雨水进水井
1 范围
本节工作为防潮闸门、雨水口、进水井、进水井(市补)。包括混凝土搅拌、捣固、抹平、养生,调制砂浆、砌筑、抹灰、勾缝、井盖、井座、材料场内运输等有关作业。
工作内容包括垫层铺筑 混凝土浇筑 养生 砌筑 抹灰、勾缝、预制构件制作安装 井箅安装。 2材料
混凝土,砂浆、砖、碎石等材料,均应符合图纸要求和规范规定。 3一般要求
(1)雨水进水井必须保证防水,做到不渗、不漏。
(2)雨水进水井砌体及抹面工程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3)雨水进水井砌体中的预埋管、预埋件及预留洞口与砌体的连接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4)雨水进水井必须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规定施工。 (5)砌筑或安装各型井,应在管道安装后立即进行。 (6)雨水进水井所用材料应按设计及有关标准执行。 4施工要求
(1)井底基础应与管道基础同时浇筑。
(2)在井室砌筑时,应同时安装爬梯,位置应准确,爬梯安装后,在砌筑砂浆或混凝土未达到规定抗压强度前不得踩踏。混凝土井壁的爬梯在预制或现浇时安装。
(3)在砌筑检查井时,应同时安装预留支管,支管的管径、方向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管与井壁衔接处应严密,预留支管管口宜采用低强度等到级砂浆砌筑封口抹平。 a检查井接入圆管的管口应与井内壁平齐。
b砌筑检查井及雨水口的内壁应采用水泥砂浆抹面,污水检查井及雨水口内壁抹面应分层压实、外壁应采用水泥砂浆搓缝挤压密实。
c检查井采用预制装配式构件施工时,企口座浆与竖缝灌浆应饱满,装配后的接缝砂浆凝结硬化期间应加强养护,并不得受外力碰撞或震动。
d检查井、雨水口砌筑或安装至规定高程后,应及时做好防护措施。
e雨季砌筑检查井或雨水口,井身应一次砌起。为防止漂管,可在检查井的井室侧墙底部预留进水孔,回填土前应封堵。
f雨水进水井与检查井的连接应顺直、无错口;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雨水口底座及连管应设在坚实土质上。 5 质量检验
(1)井壁必须垂直,不得有通缝,必须保证灰浆饱满,灰缝平整,抹面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
(2)井内流槽应平顺,爬梯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不得有建筑垃圾杂物。 (3)井框、井盖必须完整无损,安装平稳,位置正确。 (4)检查井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 目 允许偏差(㎜) 长度、宽度 ±20 井身尺寸 直径 ±20 非路面 ±20 井盖与路面高程差 路面 ±5 D≤1000 ±10 井底高程 D>1000 ±15 注:表中D为管内径(㎜) (5)雨水口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歪扭;
b井圈与井墙吻合,允许偏差应为土10㎜;
c井圈与道路边线相邻的距离应相等,其允许偏差为10㎜; d雨水支管的管口应与井内壁平齐。
质量保证措施 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施工质量管理,确保质量目标实现。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公司将在开工前,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建立系统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
7.2.1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 7.2.1.1 建立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制度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有主管工程师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讲清该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定位方法、几何尺寸、功能作用及与其他项目的关系、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项等。每个工序开工前有施工队主管工程师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使全体人员在彻底明了施工对象的情况下投入施工。
7.2.1.2 建立“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工序及“三检”制度
“五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标桩和资料未经核签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和试验不合格者不施工;工程不经检查不施工。 “三不交接”即: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 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工序“三检”即:自检、互检、交接检。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确保各道工序的工程质量。
7.2.1.3 建立质量计划制度 每一单项工程开工前,各施工队均要按施工计划和设计要求制订相应的质量计划,明确技术难点、材料计划、检验、标识、工程试验、质检重点及注意事项等问题,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7.2.1.4 建立严格的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凡属隐蔽工程项目,首先由班、队、项目部逐级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会同监理一起复检,检查结果填入验收及质量评定表格,由双方签认,并由监理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证明。 7.2.1.5 建立测量资料换手复核制度
测量资料,须经换手复核,最后交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批准。现场测量基线、水准点、控制点及有关标志均需进行定期复测检验,并保存好原始记录。 7.2.1.6 建立严格的“跟踪监测”制度
跟踪检测由项目部质检员和施工队质检员进行,检测工作将按“施工跟检”、“复检”、和“抽检”三种方法进行。
7.2.1.7 建立严格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制度
对采购进场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要有安全质量部组织进行验收。
参加验收的人员包括质量、技术、物资及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验收内容包括: ①进场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符合采购计划; ②供应厂家的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齐全; ③产品现场质量检查,并填写检查验收记录; ④取样进行试验,并填写试验报告。
按验收程序收货后分类分批堆放管理,做好标记。质量检查记录和试验报告保存备查。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马上清除出场,不得在场内堆放。 7.2.1.8 建立健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管理制度
检查合格、同意进场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要分类、分批堆放,并设立标志和帐卡,坚持按用途归口管理、发放,不得混杂。对易潮的物品要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7.2.1.9 建立原材料采购制度
原材料采购需制订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按施工部门提出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制订。
7.2.1.10 建立仪器设备的检定制度
测量仪器、检测试验设备、各种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按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进行定期检定。新购置的和在用的计量器具、仪器均应进行检定,取得检定合格证书方能使用。
7.2.1.11 建立原始资料和质量记录的保存制度
本工程的每一单项工程都要准备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文件和记录。
单项工程质量文件和记录由专人填写整理和归档管理,工程结束后装订成册交安全质量部。 安全质量部将全部工程质量文件和记录汇编成册,竣工时随竣工文件移交业主。我公司同时保留一份完整的文件记录,并按规定存档。
7.2.1.12 建立质量保证奖罚制度,奖励先进,督促后进严格执行“三检制”,班组自检,工程队专职质检员复检,专队质检工程师终检,层层把关,做到质量不达到标准不提交验收。关键工序采取签发合格证的方式,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2.2 质量技术措施
本工程根据其特点,对主要工程项目施工制订针对性的质量技术措施。
(1)实行质量交底制度,严格按设计图纸、工程招标合同文件、有关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制订实施措施,使施工人员都明确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工艺方法和注意事项。
(2)经常进行技术方案的研究,对施工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通病制订预防措施及保证措施。经常检查各级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反馈意见,及时协调。 (3)施工测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和水准点的数据经复核建立高精度施工控制网,对于所有永久性标桩,包括中心线、转角点、水准基点、三角网点加以保护。
(4)降水观测昼夜进行,详细记录监测结果,通过对监测成果分析,调整降水方案。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积极应用“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技术,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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