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小学2023年最新春节开学通知 (模板3篇)

来源:好兔宠物网
小学2023年春节开学通知

1月27日,记者从多所学校获悉,XX市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调整,除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原定计划2月13日开学外,大部分中小学生的开学时间将提前。其中,初高中毕业年级于1月30日正式开学,幼儿园、小学和初高中非毕业年级于2月6日正式开学。

开学前,各学校将对师生基础疾病、心理健康、疫苗接种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动员符合条件的师生,利用假期尽早完成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同时,各学校开学前还将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备必要的医疗药品,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的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学校还会储备防治新冠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等物资。

此外,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将按要求做好学生错峰返校、注册和上课的时间安排。特别是第二批返校师生,寄宿制学校可视实际情况延迟至2月6日10:00以后上课。同时,学校会科学调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计划,与寒假前教学计划有效衔接。

据悉,部分学校考虑到开学时间提前,对寒假作业的总量也计划进行调整。一些学校要求老师对学生完成作业情况进行摸底后,再自行决定如何适当减少寒假的作业量。

小学2023年春节开学通知

为确保完成2023年度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现将全市小学开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注册、7日正式上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学时间参照执行。 二、相关要求

(一)抓好校园疫情防控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师生分布情况,科学制定春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充分做好开学返校准备,全面摸排学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情况,科学制定有效应对措施,开展一次全校性环境消杀工作。加强师生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 (二)开展校园安全排查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要对学校(幼儿园)的校舍、校园安防建设“4个100%”、教学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开展一次全方位且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积极开展课后服务

义务教育学校要主动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不断满足学生多样化的需求,做到“应开尽开”。已经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不断丰富课后服务课程内容,努力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四)规范学校收费和进校书刊工作

各学校开学前要将收费文件、依据、标准、金额等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公布,严格按照收费文件开展收费工作,未经批准,不得向学生及其家长收取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严禁学校或其他机构以任何名义在学校内代收其他任何费用。严格按照教育局公布的进校书刊目录和“一教一辅”原则做好征订工作。 (五)做好教学质量检测工作

开学后第二周进行全市中小学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检测,具体时间由县(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小学2023年春节开学通知

小学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对校园疫情防控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16个要点梳理。 1.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 2.疫情流行高峰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高校可实施分区管理。

3.疫情解除后,小学校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幼儿园要及时恢复开园。

4.学校组织工作力量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提醒督促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

5.开学返校前一周,学生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延迟返校。师生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

6.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等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

7.学校在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共用消毒用品,师生员工进出时可自行做好卫生消毒。

8.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食堂餐桌安装隔板,学生错峰就餐,有条件的设立单向流动通道。

9.加大图书馆桌椅间距,合理分配空间,保持安全距离。

10.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通过适当减小班额,加大桌椅间距等方式,保持安全距离。

11.细化校内感染者分级诊疗办法:中型病例转诊至亚定点医院;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转诊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医院。

12.学校协同对口医院开展多场景、实操性转诊救治应急转运演练,及时发现解决堵点和漏洞,提高转运效率,确保一旦出现重型和危重型病例,迅速激活绿色通道应急救助体系,快速精准响应,做到“点对点”“人对人”流畅对接。

13.学校在保护好隐私的前提下摸清学生疫苗接种、感染病毒、患有基础疾病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并建立兜底帮扶机制,会同社区开展师生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开展健康管理。

14.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包括退烧、止咳、止泻等药品。根据师生在校学习期间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监测需要,储备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根据师生日常防护需要,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并确保有2 周以上的储备量。

15.针对不同表现形式的突出心理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针对性强、常态化、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6.学校加强对感染师生康复期的健康指导,引导师生做好康复期健康管理。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的师生参加剧烈运动。

小学2023年春节开学通知

为确保完成2023年度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现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注册、7日正式上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学时间参照执行。 二、相关要求

(一)抓好校园疫情防控。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XX区教育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师生分布情况,科学制定春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充分做好开学返校准备,全面摸排学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情况,科学制定有效应对措施,开展一次全校性环境消杀工作。加强师生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 (二)开展校园安全排查。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要对学校(幼儿园)的校舍、校园安防建设“4个100%”、教学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开展一次全方位且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积极开展课后服务。

义务教育学校要主动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不断满足学生多样化的需求,做到“应开尽开”。已经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不断丰富课后服务课程内容,努力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四)规范学校收费和进校书刊工作。

各学校开学前要将收费文件、依据、标准、金额等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公布,严格按照收费文件开展收费工作,未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等批准,不得向学生及其家长收取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严禁学校或其他机构以任何名义在学校内代收其他任何费用。严格按照公布的进校书刊目录和“一教一辅”原则做好征订工作。

(五)做好教学质量检测工作。

开学后第二周进行全市中小学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检测,具体时间由县(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