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兔宠物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香精生产工艺

香精生产工艺

来源:好兔宠物网
香精生产工艺规程

一.本规程适用于企业液体香精及固体香精的生产。

輔料原求:

原辅料必需符合下列标准的规定

QB/T 1505-2007 GB 2760-2007 GB 2713-2003 GB5749

《食用香精》

《食物添加剂利用卫生标准》 《淀粉制品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其中属于实施生产许可证治理的产品,必需选用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

格产品。

3.生产工艺流程:

液体香精:

粉末香精:

选择设备工具H选择计量工剧->隔料和对领用|一标重投料卜 升温熟化卜丽 T愉加香基卜甌T 画 T同装称重對口装箱

4.配方:(略)

五.生产进程及关键操纵点:

生产进程卫生要求按GB14881《食物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关键操纵点暂定为:

液体香精:称量配制.搅拌均质.过滤。

工序操纵依鹽相关作业指导书要求。 六.产品执行标准:

QB/T 1505-2007《食用香精》 7.品种规格:

可按客户要求生产不同规格、不同包装的产品。 八. 保质期:

香精在未启封、符合规定保留条件下,保留期为2年。

九. 本工艺规程属企业重要技术文件,按技术文件进行治理,修改须经总领导批 准。

香精生产作业指导书

-:鲜奶液体香精

斛称重投料作业指导书

第一检查并校验称量仪器。

保证称量工具、操作台面、所用设备干净• 检查原辅料是不是符合要求。 上述检查确认合格后,先把配好的原料放进混合机内,开机搅拌混合均匀。 作业终止时要及时清洗所用设备,如实填写记录。 注意事项

1.7.1投料要按规定顺瘵。 1.7.2要维持操作进程卫生。 2均质搅拌作业指导书

检查搅拌机是不是正常、清洁卫生。 搅拌要充分,时刻为12分钟。

搅拌时要有专人守在搅拌机前,不得擅自离岗。 作业终止后,当即清洁卫生,如实填写记录。 注意事项

操作搅拌机的人员必需熟悉搅拌机操作操作进程。 机械利用完毕要断电、清洗。

3抽检作业指导书

化验员要按要求对每批成品进行出厂前样品抽检。

化验进程要严格依昭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如实认真填写查验报告。 注意事项

化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要及时向品控主任反映。

4、包装作业指导书

化验合格的产品依照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检查包装罐是不是与包装规格相符,打码日期是不是正确;校验it量器具。 包装车间卫生要求要合格,产品在尽可能短的时刻内进行包装。 包装上生产日期打印要清兢、无误。 作业终止后,关闭电源,清洁卫生,做好记录。 注意事项

洒在地上的产品不可进行包装。

五、入库作业指导书

检查包装是不是符合要求,将包装不合格的挑出。 上述检查确认合格后,进行装箱。

所有项目符合要求的产品运至成品库,放置在规定位置并贴上产品信息标

作业终止后.及时填写入库信息。

二:牛奶粉末香精

斛称重投料作业指导书

第一检查并校验称量仪器。

保证称量工具、操作台面、所用设备干净。 检查原辅料是不是符合要求。

上述检查确认合格后,先把配好的原料放进混合机内,开机搅拌混合均匀。 将混合好的原料进行升温熟化•温度为75X ;加热时刻为20分钟。 作业终止时要及时清洗所用设备,如实填写记录。 注意事项

1.7.1投料要按规定顺瘵。 1.7.2要维持操作进程卫生。 2均质搅拌作业指导书

将冷却后的原料滴加香基,进行均质。 检查搅拌机是不是正常、清洁卫生。

搅拌要充分•时刻为12分钟。

搅拌时要有专人守在搅拌机前,不得擅自离岗。 作业终止后,当即清洁卫生■如实填写记录。 注意事项

操作搅拌机的人员必需熟悉搅拌机操作操作进程。 机械利用完毕要断电、清洗。

3抽检作业指导书

化验员要按要求对每批成品进行出厂前样品抽检。

化验进程要严格依照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如实认真填写查验报告。 注意事项

化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要及时向品控主任反映。

4、包装作业指导书

化验合格的产品依照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检查包装袋是不是与包装规格、品种相符,打码日期是不是正确;校验计量包装车间卫生要求要合格,产品在尽可能短的时刻内进行包装。 包装上生产日期打印要清楚、无误。 作业终止后,关闭电源,清洁卫生,做好记录。 注意事项

洒在地上的产品不可进行包装。 五.入库作业指导书

检查包装是不是符合要求,将包装不合格的挑出。

器具。

上述检查确认合格后,进行装箱。

所有项目符合要求的产品运至成品库,放置在规定位置并贴上产品信息标

作业终止后.及时填写入库信息。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owto1234.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