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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来源:好兔宠物网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拟设立企业名称

申请人(全体投资人名称及印章)

年 月 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HTTP://WZJ.SAIC.GOV.CN

兹委托代理机构/拟设立企业人员 (代理)办理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事宜。

委托人(全体投资人名称及印章)

代理人/拟设立企业申报人员信息

(代理) 机构 姓名 电话 代理人 代理证号

代理人代理证复印件

(拟设立)企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1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为原件。

3、以上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4、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字号)在同行业中是否重复,是否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七、八条要求。

5、企业申请在预先核准的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的,需国务院决定。

6、企业申请在预先核准的名称中间使用(中国)的,应符合下列条件: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使用外方出资企业字号;符合无行政区划的条件。

7、企业申请无行政区划的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8、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的,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9、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代表其主要经营范围,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10、企业申请的名称预先核准和变更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仍未登记或使用,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相关事项

单位:万元

申请企业名称 备用名称 拟定企业住所 拟定投资总额 拟定企业类型 拟 定 经 营 范 围

金额 币种

拟定注册资本 拟定经营期限

金额

币种

投资者

国别

投资 总额

币种

注册 币

所占

资本 种 比例

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清单

注:领取通知书人应为投资者共同的委托人。 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编号 领通知书人 证件名称 发通知书人

备注

电话 证件号码 领通知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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