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关于我部辖属办事处(分理处)、储蓄
来源:好兔宠物网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关于我部辖属办事处(分理处)、
储蓄所升格为支行后办理税务事项的函
【标 签】办理税务事项,储蓄所升格为支行【颁布单位】
【文 号】工银粤营函﹝2002﹞23号【发文日期】2002-09-10【实施时间】2002-09-10【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资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105号和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广东省分行营业部102家机构升格的批复》(工银复[2002]207号)文件精神,近期我部辖属人民中路办事处等102家机构升格为支行,实行机构翻牌,各机构隶属关系、行政级别、管理体制、机构和人员规模、经营范围暂时保持不变。其余400多个办事处(分理处)、储蓄所也将陆续升格为支行。
由于升格后支行的隶属关系不变,各项财务收支仍集中在现有支行统一核算,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维持现有方式不变,即由现有支行统一办理,希望贵局核准。 专此函达,请函复。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