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完善进校书刊领导制度
资料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积极为教师提供教学、教研参考。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图书资料。
二、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三、认真统计书刊资料数量,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所有教材、教辅、参考、各类备课本,校本培训册、资料等未经登记,不得擅自将其携出资料室,擅自将其携出资料室外者按窃书处理。
五、做好教材的借阅与归还登记。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清所借图书,确保图书完好整洁,方可完成归还程序。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倍赔款。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六、读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要在图书目录上乱写乱画,不要撕毁图书目录,不得在图书上划圈、批注、污损或撕页,如有上述情况严重者,以原书价罚款。
七、图书条形编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所有
书籍按借阅登记编码归还,各班级教师不得私自损坏与调换、外借,擅自外借者,将给以批评教育。
八、资料室期刊、教育杂志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限在室内阅览,阅毕的书刊请放回原处。如特殊原因外借,要做好借阅登记,并在一周内归还,擅自将期刊携出资料室外者按窃书处理。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阅览环境,凡到图书馆阅览室阅览者,严禁大声喧哗。
十一、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各年级成套教材只供本园教职工借阅,各班教师及他人不得将图书外借。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领导同意。
十二、教工调离,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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