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载机租赁合同
装载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要求租用甲方壹台柳工ZL 50装载机。经协议,甲方同意乙方租用此机械。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责、权、利等有关事宜。特拟以下协议:
一、 租赁机械规格型号:柳工ZL50EX。租赁方式:按月出租并按月支付租金,每月租金为税后净壹万伍仟伍佰元人民币整(¥15500)。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每月租时按240个小时计算,如超过240个小时,超出时间按80元/小时计算,油费另算。 二、 机械使用方式:甲方机械在乙方租用后,由乙方自行调度使用,确保安全施工,由甲方提供一名驾驶人员。在乙方租用期内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机械在乙方租用期间的燃油费、机械修理维护费(包括润滑油)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时间:暂定租期三个月,三个月后如须续租,则按当前合同履行协议。
四、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乙方应于每月月底按月足额付给甲方租金,付款时间延迟不超过五天,如逾期未付,因停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 机械设备安全:乙方在租用期间,要确保甲方机械设备安全。如有被盗、被抢、涨水淹没、塌方掩埋等,乙方要按该机械价值全额赔付甲方。
六、 协议执行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施工工地。租金计算: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次月相对应日期为计费周期,按月支付。 七、甲乙双方在租赁机械期间若有任何一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的,都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八、以上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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