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窃电工作的现状和措施
反窃电工作的现状和措施
摘要:本文详细分析了违章用电用户常用的窃电方法以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窃电,对规范供电秩序,保护企业利益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随着电力供应由”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转变,用户已逐渐成为用电管理的中心,电力营销工作已是供电企业自我发展、自我生存的重要环节,而反窃电又是营销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窃电行为具有普遍、量大、技术性强等特点,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保证正常的供电秩序。现结合工作实际,论述违章用电用户常用的窃电方法以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窃电。
关键词:反窃电企业利益措施
1、违章用电用户常用的窃电方法分析
在电能计量过程中,电能表计量经常出现异常。这种异常中可包括:正常计量回路元件故障和人为窃电,如何区分这两种情况,准确判断窃电,则是反窃电技术的关键。
人为窃电,其目的都是为了电能表少计量,甚至不计量,因此窃电者一般采用改变计量回路二次接线的方法,其主要方法有:
1.1失压窃电:即计量回路的某相或全部相,电压引线等拆除,使计量表只有电流无电压。无法计量用电量;
1.2欠压窃电:正常用电计量时,计量表的表尾电压应与实际系统电压相等或计量回路电压相等,其计算的有功电量等于实际用电量,如将引入表尾电压引线等虚接后,其真正引入表计的电压值低于实际值时,表计的计量值侧低于实际值,达到少计量的目的。
1.3 ct短接:在用电过程中,将ct短接,使得计量回路电流经短接线流出计量表无电流流过,达到表计不计量。
1.4 ct开路:在低压用户中,将电流回路引线拆除,也就是将ct开路,计量回路中无电流,也同样使得表计不计量。
1.5分流:主要就在ct二次并联一个分流引线,部分电流从计量回路流过,另一部分电流通过接线流过流,使得计量回路少计量的目的。
1.6相序错接线:改变正常的相序接线方式,使得某一相或全部有功功率为负值,从而达到计量或少计量的目的。
1.7极性错接线:改变电流互感器的进出线极性,即改变k1。k2的引线,使其电压与电流角度反相180度产生反向功率。
1.8其他方法:改变表计变速比,卡死表盘等机械不收你有功电度表。
综上所述,在计量回路中的窃电方法是以上述这些方式为主,所以可以使用这些窃电方法所产生的电信号结果及特定的技术方法,准确捕获窃电的起止过程,实现技术防窃电。
2、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窃电
2.1采用专用计量柜堵住计量漏洞
因历史原因,目前有不少分局无专用计量柜,互感器至电能表之间的二次连线多处裸露,通过日常工作中的调查发现,有不少用户就是在裸露的互感器端钮上将电流互感器进行短接或断线,造成电能表少计或不计。而且有些行业中不但用电量大,而且生产车间污染严重,计量电能表因无专用计量柜往往会蒙上一层厚厚的灰尘,日积月累,将严重影响电能表的准确度,且这种误差一般为负值,造成我们供电企业电能少收。因此,应全面清理无专用计量柜的企业,采用不同的手段,督促用户实现计量装置的规范化,一方面让窃电户无机可趁,同时也让电能表运行在一个比较适合的环境,从而确保误差在周期内的稳定性。
2.2装失压、断流、短路计时仪
个别人或个别企业由于受利益的诱惑,对供电企业的计量装置采用各种不同的破坏手段,例如:a、短接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或短接电能表电流回路;b、将电能表电压回路解除或人为造成电压互感器熔丝熔断,引起表计失压;c、直接将电流互感器二次导线截断,造成某相元件驱动力矩为零。由于以上诸多现象有些光靠肉眼并不能轻易觉察到。
2.3用负荷管理系统实施负荷动态监测
实施负荷管理系统,是为了在电力供需矛盾日渐突出的情况下,达到限电不拉或少拉、削峰填谷和提高电网负荷率。由于负荷管理系统采集数据是通过电能表和脉冲接口而获得,与电能表计量的正确与否关系密切。因此,我们电能计量应与负荷管理积极配合,一旦发现某个用户负荷曲线出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争取在最快的时间内赶赴现场、查明原因,消除隐患,把损失降低在最低限度
3、“打防结合,多策并举”反窃电工作的必由之路
既然窃电问题是诸多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就必须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解决。要广泛深入的开展《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由于宣传的不够,很多用户对电的商品属性、窃电的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了解甚少,一些专业部门认识也不够,致使窃电者心安理得,逍遥法外。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一个强大的舆论氛围,教育广大用户依法用电,也借此引起有关国家机关对窃电违法犯罪现象的关注是电力企业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
3.1要加强对供电企业职工的教育,完善用电营销监督管理措施。供电企业的职工是供电企业利益的维护者,决不可参与窃电活动。有些职工工作不负责任,任凭电能流失而无动于衷,这是一种渎职行为,情节严重也构成犯罪。对上述行为不仅要从行政上、法律上予以追究,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用电营销职工的法制教育和职责教育,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同时要加大对营销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挥各环节间的相互监督制约作用,不给非法之徒以可乘之机。
3.2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具有一定执法权限的专业反窃电队伍,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由于窃电行为具有普遍、量大、技术性强等特点,同时又具有违法性和应受刑事或行政处罚性,这就决定了供电企业独立开展反窃电工作受企业的法律地位制约而缺少必要的权力和工作力度,而司法机关办理窃电案件又受到警力和技术限制。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并通过政府支持取得一定执法权的专业反窃电队伍是解决上述矛盾的最佳办法。
4、总结
从表面现象看,窃电的最终结果是反映在总受电量与实际用电量产生了差值,对此有些地区和有些反窃电方法中,采取了双计量回路(或模拟比较回路)的方法来判断是有功功率或电量出现差值,以此为依据判断窃电,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可行的,但在如何准确判断是用何种方法窃电,何时窃电等窃电过程取证等方面仍有问题。所以,在监测窃电过程中,就必须准确无误的记录下窃电的方法、时间和窃电前后的变化过程。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保证正常的供电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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