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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地方标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

来源:好兔宠物网


XX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X》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 工作概况

1.1任务来源

2013年初,农业部在全国启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契合了乡村发展的需求,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有效途径,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保障。2016年XX省发布了省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X》,通过标准引领、指导全省X围内的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经济的同时,建立良好的生态与文化环境。

乡村风貌是乡村民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与地方特殊的自然、人文环境相适应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某些相对稳定的整体特征。既反映在村庄空间格局,建筑形态等直观的视觉特征上,也包含了民众日常生活中的非物质文化特征。“望得见山、看得到水、记得住乡愁”是美丽乡村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共同目标,作为情感与记忆载体的乡村风貌则不但是美丽乡村的环境、视觉、文化之“美”的直接体现,也是乡村民众生活质量的保证与文化多样性的维系条件。

在前期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在简单机械的规划策略的错误引导下,求新求快,忽视整体风貌的协调与文化特色的延续,大量村庄原有风貌与空间格局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对传统风格的历史建筑缺乏有效保护与利用,大量拆除或废弃,而新建建筑则仅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粗糙的模仿各类流行风格,或简单的拼凑地方性的文化符号,导致乡村风貌杂乱无章或高度整齐划一。依附于原有乡村空间环境的祭祀、庙会、社火等极

具地方特色的乡村非物质文化也同样逐步衰落。因此,加强对乡村风貌的整体控制,建立美丽乡村规划与建设中的具体风貌标准可以更好的延续乡村自身与其地域性特色,展现乡村视觉景观与人文内涵特征,改善乡村生活品质,保护地方文化特色,复兴传统民俗,丰富乡村民众生活。

2017年2月,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城乡规划系向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编制《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X》,4月获得批准,列入2017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SDBXM 87-2017。

1.2 工作进程

1.2.1 调研、验证阶段(2017年06月至2017年10月)

经过必要的准备工作,成立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X》地方标准编制组,成员包括城乡规划、建筑学、环境科学、地理学、市政工程、社会学多学科专业技术人员,拟定了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确保标准编制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和规X性。

编制组在前期广泛收集、整理、分析了与乡村风貌整治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以与美丽乡村规划与建设的具体案例,并进行了专题研究与讨论。在此基础上,编制组实地调研考察了XX市长安区留村、清北村,鄠邑区潘家堡村、栗峪口村,XX市武功县武塔村,三原县柏社村,泾阳县王孟村,彬县程家川村,长武县安华村,XX市富平县岔口村等26个行政村,重点就乡村风貌整治与当地有关政府部门、专家、村民进行了多次座谈。调研结束后,与时进行了调研资料整理、分析与讨论。

标准起草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

在充分调研、分析、讨论的基础上,编制组研究确定标准的纲要与具体内容,制定完成标准初稿。

1.2.3 征求意见阶段(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

编制组广泛邀请了相关领域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2018年5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 编制原则

执行已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XX省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特点和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要求,以 “整体控制、因地制宜、经济可行、目标长远、分步实施”为原则编制《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X》,综合整治美丽乡村自然、视觉、人文风貌特征,全面推进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与标准化管理。

三、 主要内容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本标准首先给出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X”的X围、相关术语定义和总则,明确了标准的总体框架与原则。

(2)“自然环境”一章中,主要从山体环境和水系环境两方面提出了乡村风貌整治的具体要求和相关建议。强调对原生态环境的保留和保护。

(3)“农业景观”一章,提出了对农田景观、林果景观、养殖景观的整治要求。

(4)“村庄格局”一章,针对不同的村庄类型制定了符合对应村庄的整治措施。

(5)“建筑风貌”一章,规定了危房与旧房整治的具体要求,制定了传统建筑的保护措施,也对村庄新建建筑提出了指引。

(6)“公共空间”一章,从公共广场、庭院、街巷、景观小品、入村标志性构筑物、文化墙与标语等不同的角度提出了整治要求与建议。

(7)“景观绿化”一章中,不仅从道路绿化、广场绿化、庭院绿化、村旁绿化不同的角度提出了整治要求与建议,也制定了树种选择的相关原则与标准。

(8)“基础设施”一章,规定了道路、桥梁、排水设施的选材要求以与照明、供电设施的布置原则。

(9)“环境卫生”一章,从环境质量、环境维护、垃圾收集处理、卫生厕所改造、水体清洁整治这些不同的角度提出了改造要求与建议。

(10)“文化风貌”一章中,提出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原则和建议,制定了加强乡风文明的措施。

(11)“维护与保障”一章,提倡通过公众参与的方式加强村民的管理和维护意识,建议应完善村庄的保障与监督体制。

四、 主要实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本标准不涉与实验或验证情况。

五、 知识产权说明

本标准不涉与知识产权问题。

六、 产业化情况,推广运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等情况

本标准不涉与产业化情况。

七、 采标情况

本标准尚无同类国家、行业标准。

本标准参照了如下的国家、行业标准和有关规章: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7959-2012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9379-2012 农村户厕卫生规X

GB 50445-2008 村庄整治技术规X

GB/T 32000-2015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DB61/T 992-2015 美丽乡村建设规X

DB61/T 1070-2017 美丽乡村巷道建设规X

DB61/T 1071-2017 美丽乡村庭院建设规X

DBJ61/T109-2015 XX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X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XX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XX省文物保护条例》

《XX省乡村规划建设条例》

《XX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八、 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与现行有效标准的协调性

本标准首次制定,与现有的其他标准协调配套,无冲突。

九、 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

标准编制与征求意见过程中,尚无重大意见分歧。

十、 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建议审批发布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十一、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

建议在XX省行政区划内的建制村参照此标准开展美丽乡村风貌整治工作。已列入传统村落名录的应同时执行XX省《传统村落保护规X》。

十二、废止现行相关地方标准的建议

不涉与。

十三、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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