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工岗位职责
充电工岗位职责
一、必须通晓和严格执行本行本岗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严禁在班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二、熟悉本岗位设备的主要性能和各种安全装置、安全用具的使用方法,熟悉设备的供电系统情况及运行情况。
三、熟悉矿灯的技术要求、检验要求、使用维护和故障处理。
四、爱护设备,保证一切设备、仪表等处于完好状态,切实做好运行管理工作。
五、保持好材料、工具、备品配件的齐全,认真做好设备、场所的整洁工作,加强硫酸的管理和使用。
六、保证矿灯使用时间不少于11小时,矿灯应执行二固定、三对号、七不发(二固定:固定人员使用、固定检修人员;三对号:对号发放、对号入座、人牌灯对号;七不发:电线破损不发、灯锁不良不发、灯头密封不严不发、灯头圈松动不发、玻璃破裂不发、充电不足不发)并作好矿灯出勤记录。
七、充电时巡回检查充电情况,查看仪表的指示值,正确调整充电的电流和电压,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按《矿灯使用说明书》进行作业,保证矿灯正常的充电、放电。
八、当班人员对当班发出矿灯的完好负责,对损坏者应查清原因,否则拒退灯牌,并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九、灯牌在交班时,必须交清,否则由接班人负责。严禁将灯牌放在窗口,让人随意拿走。
十、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充电房,必须进入的必须持安通科开据的手续方可登记进入(领导巡回检查除外)。
十一、每班使用后的矿灯必须进行维护,各部件齐全、清洁后才能上架充电。
十二、随时加强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定期检修,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十三、对每班下班时间已过还未出井的工作人员,应协同井口检身人员查明原因,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十四、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十五、严格洗衣操作程序,合理调节洗衣时间,作好洗衣收发及记录填写工作。
十六、负责自救器收发及记录填写工作。
十七、负责便携式瓦检仪充电、收发及记录填写工作。
十八、励行节约,加强矿灯及各设备的维护保养,人为损坏的加倍处罚。
十九、及时提供充电房矿灯使用、备用、待修、库存数量及质量信息反馈。
二十、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原则,做到手上交接班制度。做到随喊随到、百拿不厌的
良好服务意识。
二十一、杜绝失爆矿灯入井,确保井下无红灯。
充电工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必须在充电房内按交接班作息时间进行。
二、交班人员必须将当班运行情况、巡视检查所得具体情况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三、交接班双方应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作器具、防火器材、场所卫生等各项内容进行详细交接,并认真填好交接班记录。
四、到交班时间接班人没有及时到来,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开,待向主管部门汇报,采取具体措施后方可离开。
五、交班前或交班时出现故障没有及时处理完毕,必须协助接班人处理后方可离开。
六、因交接班时不仔细检查、询问清楚而出现故障的,由接班人承担责任,如果上一班有意隐瞒责任,不交待清楚,应严肃查处。
七、交班人员未交待清楚当班情况,或未填写当班相关记录,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充电工管理制度
工作质量要求
1、保持充电房卫生清洁、堆放整齐,各设备整洁有序完好;
2、认真规范准确填写各类软件资料,保持软件资料完整连续性。
3、及时提供充电房矿灯使用、备用、待修、库存数量及质量信息反馈。
4、做到随喊随到、百拿不厌的良好服务意识。
5、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原则,做到手上交接班制度。
6、杜绝失爆矿灯入井,确保井下无红灯。
7、工作服洗涤过程中不能有丢失并保证洗后的工作服除汗去尘。
考 核
1、矿灯总数核定为入井人数加10%的备用数之和计670盏,每多投入一盏按购进价进行赔付(80元)。
2、矿灯服务期限核定为15月/盏,每盏服务期限每超过一个月奖励5元;反之则倒扣5元/盏。
3、出现设备损坏按价计算赔付。
4、未达到工作质量要求的给予50元/次的处罚。
5、坚持“双向选择”和“不换思想就换人”的原则,严格考核,制度逗硬。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