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1、汽车吊司机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培训机构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合格证后,方可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单独动用起重机。
2、吊车在工作时必须有人指挥及负责挂钩工作,指挥人员应熟悉指挥信号。
3、吊车不得超负荷使用。应根据重量来计算吊杆的角度,以免角度不对时发生危险。
4、不论吊运任何重物,都不得在电线下操作。吊车经过输电线路时,必须将起重臂落下,在电线两侧进行起业时,吊杆钢丝绳及重物与输电线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列规定值:输电线电压1000V以下1.5米,1000~2000V时2米,35~110kV时4米,154kV时5米,220kV时6米。
5、吊车司机与地面指挥人员要有预定的信号。吊车不得在五级风以上以及暴雨、地面松软不平、泥泞等情况进行起吊作业。
6、禁止用吊杆顶东西。不得在吊杆钢丝绳与重物不垂直的情况下进行起吊作业。禁止起吊冻结在地面上及被埋在土里的重物。
7、起吊作业时必须将重物捆扎牢固并保证捆扎位置正确。拉紧钢丝绳后先进行试吊,稳固后方能将重物吊起。
8、夜间起吊作业时工作区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畅通的吊运通道,并与附近的设备或建筑物保持1.5—2米距离,以防发生碰撞。
9、吊杆下面禁止站人。重物吊起时所有人员必须离开重物2米以外。不得将吊起的重物长时间悬挂在挂钩上。
10、吊车工作前,必须检查吊车各部分的润滑情况,离合器及钢丝绳卡子是否完好。钢丝绳有飞刺、断丝
或卡子松动时不得使用,需修理更换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吊车指挥人员在发出信号前,要事先通知其他工作人员,以防发生事故。要注意吊钩左右旋转半径范围内是否有人。
12、用钢丝绳吊挂带有棱角的重物时,应在棱角处放置软垫以免钢丝绳折断。起吊重物时应保持平稳,避免倾斜。作业当中不得进行任何修理。
13、不得使钢丝绳承受超负荷的重量或突然加大的拉力,并应定期对钢丝绳检查,按使用标准报废。不准使用受到电火花损伤的钢丝绳。
14、司机完成操作时,应将吊杆放低,并把所有控制杆和操作杆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15、不得用吊杆升降重物。不准带负荷转过汽车吊车头。
16、吊车捆缚下来的钢丝绳头,应悬挂在挂钩上,以免牵挂其它物体。
17、汽车吊未工作前,应支好千斤顶并紧好稳固螺丝。确认无误后才能工作。发现有故障时,应立即停车修理,修复后才准工作。
18、汽车吊设备每半年应彻底维修检查一次,并严格执行维护保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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