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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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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7个内设机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和纪检组、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 主要职能

1、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5、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对口部门及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及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

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8、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产业发展导向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发布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在产业集聚区框架内研究制定产业转移示范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负责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工作;指导各县(区)开展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督导重点签约项目落实;负责产业转移项目监测、统计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9、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10、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

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12、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13、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非煤矿山行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准入条件;调整优化行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整顿和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进非煤矿山合理开采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检查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

14、负责拟订煤炭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全市煤炭行业管理政策;指导全市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负责对煤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提出行业初审意见;负责全市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煤矿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炭经营秩序。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本部门汇总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二级单位市医药经济发展中心、市盐业执法监督

局预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及归口预算管理的二级单位共有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工勤编制6人;实有人员173人,其中在职人员53人,离退休人员120人。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预算年度本部门主要工作任务是:

1、维稳经费(7名退伍军人工资、社保)。

2.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

3.加快推进信息化工作。

4.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专项整治。

5.节能宣传、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及清洁生产提升工作。

6.召开食品、纺织、新材料、制冷、医药、环保设备、工量具、化工等行业座谈会等会议。

7.参加各种形式的洽谈会、交易会,是政府对外展示民营企业自身形象的机遇,也是各类客商了解我市投资环境、考察投资项目和获取信息的平台。依据2018年参加各级贸

易洽谈会的情况。预计2019年将组织参加招商及经贸洽谈会。

8.国家、省、市各类培训,2019年我委预计开展企业政策法规培训、活动。

9.参加省政府组织举办的产业转移对接及招商活动。

10支持工业项目、信息化、中小企业项目专家评审费。

11.商丘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运营。

12.工业经济发展资金(“三大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展会补贴、信息化建设专项)。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机关本级预算和部门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收入总计8613.9万元,其中:财政拔款7872.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公共财政结转资金718.7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0万元,特设代管户资金0万元,收回的存量资金安排0万元,其他收入741万元;支出总计8613.9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当年收支预算总计8613.9万元,较2018年当年收支预算总计3711.9万元增加4902万元,收支增减的原因主要是工业经济发展专项大幅增加和市盐业执法监督局预算列入本单位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4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9.9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费22.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预算三公经费合计35.1万元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加,接待任务多,调研任务重;二单位车辆严重老化,2011年采购商务用车一部,使用时间较长,损坏率较高,燃修费较高。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项目是更新办公设备。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等。

七、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315万元,进行绩效评价的重点项目主要是工业经济发展资金和“洁净型”煤财政补贴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反映用于机关运行管理、会议、差旅考察、学习交流调研等活动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

支出。其中包括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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