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管理课程论文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进步,国民素质的提高,人们的对风险的防范意识也逐渐增强。保险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助动器”和“稳定器”,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在多数发达国家或者地区,寿险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寿险业持续稳健经营甚至关系到投保人未来几十年的利益,牵涉社会民生基本问题,一旦爆发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可能会危及社会稳定。财险业多为短期保障型业务,经济补偿功能在消费者风险损失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财险业稳健经营直接关系到投保人近期的利益保障,甚至影响保险社会管理等职能的发挥。保险是一种资产负债管理业务,投保者投保的前提是保险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目前,多国保险业都建立了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在维持保险市场稳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保险消费者基本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该项制度只能应对保险业一般性风险,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作用相对有限。现代保险业的发展极大地扩大了保险的服务范围和边界,将保险业务由传统保险业务扩展到非传统业务,渗透到实体经济、金融行业等多个领域,与整个国民经济体系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保险业某些风险可以通过保险、银行等多种金融杠杆效应在多个链条上传导放大,快速波及多个行业和领域,迅速对整个经济系统造成致命危害。
保险是现代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系统性风险中的重要一环,保险业稳健发展对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有必要认识到保险业的经营中,面临着什么样的风险。以及怎样进行风险管理。
一、 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特殊金融机构
保险是一种社会互助性质的经济补偿制度。集合多数投保人参加,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特定风险事故所致被保险公司损失、或对约定事件的发生,给予经济补偿和给付,使集中于少数人的风险损失由广大的保险参加者以负担保费的形式予以分摊。保险公司就是这种经济补偿活动的组织者与经营管理者,从而开发出不同的保险产品以满足消费者转移和分散风险的需要。
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
按照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补偿性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按照与投保人有无直接法律关系,保险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
保险公司的运作是以科学分析和专业知识为基础的综合性经营活动。它强调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自然规律、技术规律和保险活动本身的规律,合理而有效地组织经营。保险公司的经营原则是大数法则和概率论所确定的原则,保险公司的保户越多,承保范围越大,风险就越分散,也才能够在既扩大保险保障的范围,提
高保险的社会效益的同时,又集聚更多的保险基金,为经济补偿建立雄厚的基础,保证保险公司自身经营的稳定。
保险公司经营利润,源自于承保活动及投资活动。经营风险亦来自于承保活动及投资活动。
负债是企业在未来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经济责任。补偿与给付的职能活动构成保险公司的主要负债业务。负债经营对于企业来说犹如“带刺的玫瑰”。保险公司为了使公司经营稳定,必须保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这就要求保险公司要对保险资金进行有效运用,从而使保险公司具有了金融机构的某些特征。
保险业务和投资业务是支撑保险公司运转的两个轮子。保险业务与投资业务的同步发展,是现代保险业的重要特征。保险公司具有掌握雄厚保险资金的优势,保险资金收付之间存在的时间差,为保险公司进行投资活动提供了现实条件,而保险市场竞争的激烈化使通过保险投资获取收益变得十分必要。投资业务是保险公司为了扩充保险偿付能力、分享社会平均利润而利用所筹集的保险资金在资金市场上进行的有偿营运。投资利润不仅可以弥补承保业务的亏损,而且可增强其资金实力及竞争能力。 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
a) 资本金。
即保险公司的注册资金,资本金的主要功能在于确保保险公司开业之初正常运营的需要,同时防止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不足。正常状况下,资本金的绝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从而成为保险投资资金的一部分。
b) 非寿险保费收入。
非寿险业务的保险责任通常不超过一年,因其期限短,资金不存在较多的积累,因而又称其为短期基金,一般进行短期投资或投资于流动性较强的投资形式。 c) 寿险保费收入。
寿险业务具有期限长的特点(一般合同长达几十年),兼具储蓄与风险保障特点,因而该部分保费收入被称为长期基金,是寿险公司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 d) 总准备金(特种风险准备金)。
保险公司为了应付巨灾风险所导致的较长周期发生的巨额损失赔款而从税后利润中提留的一部分准备金,形成了保险资金运用的另一个来源。 二、 保险业在经济中的作用
保险能够提供经济保障,保持社会稳定。保险通过分散风险及提供经济补偿,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消除因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对个人或家庭的损害所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以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的安定。企业在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获得保险补偿,迅速恢复生产,使社会生产得以正常进行。
保险能够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维持社会安定。随着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人们对养老、医疗、健康、失业等方面的保障需求日益迫切,保证人们的生活水平不会因为退休而降低,商业保险成为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同时,在社会保障体制没有覆盖的领域和人群里,保险以其灵活的经营方式和丰富多彩的保险新产品满足人们多层次的保险需求。保险既减轻了财政压力,又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同时维护了社会安定,使司家经济建设能顺利进行。
保险能够保障生产和流通的正常进行,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持。社会再生产过程会因遭遇各种灾害事故而被迫中断和失衡,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能及时和迅速地使这种中断和失衡得到恢复。同时,整个保险活动属于社会再生产的分配环节,它可以通过收取保费建立起庞大的保险基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把社会上各个经济单位持有的闲散货币资金集中起来,然后通过银行存款、购买债券、股票以及发放贷款等方式,将这些资金间接转入投资领域,支援整个社会经济建设。同时,分散和防范风险,保障商业贸易顺利进行。 保险能够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金融市场稳定。保险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保险对金融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首先,它可以融通资金,把暂时闲置或者是低效率的资金集中起来,及时用到因受灾急需资金的人手里。其次,可以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投机过度,分散金融风险,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维护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再次,保险公司是资本市场重要的投资者,可以活跃资本市场,同时保险资金数量较大,且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对金融市场来说是一种稳定的支撑力量。最后,对庞大的保险
资金进行高效管理和科学运用,在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实现金融资本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可以提高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保险能够实现均衡消费,提高人们生活水平。通过鼓励消费者购买作为一种储蓄替代的保险产品或缴纳一定的保险费,而改变资金在消费和储蓄之间的比例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减轻国家货币信贷压力,支持贷币政策的有效操作,同时消费者可以获得一定生活水平的保障,应对将来可能出现的风险,或通过购买信用保证保险获取很大部份的银行贷款,“今天来消费明天的钱”,提高生活质量,转变人们消费观念,保险业大大减轻了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使之妥善安排生命期间的消费,提升居民生活的整体水平。 保险能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全面小康。农村经济能否持续稳定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前,推动农业区域化、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已成趋势,但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实力不强、抵御风险能力低下。因此,为保障农村经济风险可以较少的代价转移到保险机构,增强农业经济抵御能力,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良好的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对解决目前农民医疗和养老问题起着很大的支持作用,维持了社会稳定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保险能够促进科技进步,提高国际竞争力。高新科技常常伴随着巨大的风险,一般的企业或其它经济单位无法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巨大损失。保险业可以积极发挥自身的功能,为社会的高新技术风险提供保障,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以及使用专利解除后顾之忧,由此促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我国科技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保险能够促进社会信用,法律,医疗、外贸等各方面的发展。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并且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信用,某些时候对节约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率比法律更为有效。保险的文化基础就是最大诚信原则,随着保险日益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如实告知、互不欺瞒、履行义务、恪守承诺的保险文化也将被带入社会的每个角落,从而潜移默化地增强公众的诚信意识,降低理性经济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对经济效率的损害,改变信用缺失的社会状况,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三、 我国保险业面临的风险 保险机制本身的风险
从概念来看, 保险公司就是经营风险, 提供经济保障的企业。“经营风险”, 实质上是指保险公司作为中间者, 通过对特定风险的识别和分类, 将特定风险在众多被保险人之间进行分散。“提供经济保障”, 则是指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接受众多被保险人转移的风险, 同时向被保险人提供数倍于保费的保险金额保障。因此, 保险经营无疑具有很大的风险性。保险机制所潜伏的种种风险是随时可能触发的。如果保险经营者不守保险原理, 不顾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超规范经营, 就必然触发潜伏着的保险机制本身的风险, 给保险公司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产品设计定价风险
保险产品定价是指保险人在保险产品开发过程中,依据保险标的所面临风险的规律性(财产保险主要指损失概率,人身保险主要指死亡率等)、保险公司经营费用及经营状况、保险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而确定单位保险金额所应收取的保险费的行为。保险费率是保险商品的价格,是用于计算投保人向保险人转嫁风险取得保险保障所应付出的代价即保险费的依据,也是形成保险人用于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物质基础即保险基金的依据,保险费率的厘定是否科学、公平、合理直接影响保险供求双方的切身利益。
保险产品的价格体现为保险公司为承担一定的保险责任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保险无法像商业或制造业那样可以依据实际成本决定其产品售价,而必须利用估计成本来推算保险产品的价格。保险费的确定,应首先就各项保险成本进行估计,然后以贴现的方式将其换算为承保时的现值,据以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 保险人承保一笔保险业务,用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就得出该笔业务应收取的保险费。因此,保险费率,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标准。
保险费率一般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纯费率也称净费率,是保险费率的主要部分,它是根据损失概率确定的。按纯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叫纯保费,用于保险事故发生后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和给付。附加费率是保险费率的次要部分,按照附加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叫附加保费。它是以保险人的营业费用为基础计算的,用于保险人的业务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以及提供部分保险利润等。
保险公司实际理赔支出与产品设计时的精算假设差距过大,导致保险公司在承保收益上发生损失的风险。
纯保费的偏差风险。保险产品定价仅仅依靠估计的成本来定价,实际上是统计推论的一种应用。估计成本与实际成本两者间出现的偏差是保险公司定价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具体来说,导致偏差出现的原因有以下方面: A.
个体风险的不可测定性
不同的个体风险具有不同的损失分布,绝大多数个体的损失经验数据是十分有限的,因而难以提供估计其损失分布的足够信息。 B.
巨灾风险问题
巨灾风险是指发生周期较长、发生频率较低,但一旦发生将会出现巨额损失,其实际损失常会超过当年损失期望值,给保险公司财务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巨灾风险可以分为常态巨灾风险和异态巨灾风险。常态巨灾风险指年内至少发生一次以上,标的之间彼此相容的风险,如恶劣气候性灾害。异态巨灾风险的特点是在一个较长的周期内不发生,一旦发生,损失规模就很大,其实际损失规模大于当年保险人的损失预期是必然的,这种风险损失将会严重冲击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一般中小型保险公司,或区域性保险公司,甚至全国性保险公司都难以承受这种损失。 用可保性标准衡量巨灾风险,它们起码在以下方面是不符合“可保条件
①巨灾风险往往伴随着责任积累,如地震、洪水等风险事故一旦发生,大量保险标的将因同一风险同时受损,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②巨灾风险意味着极高的保费成本,如果保险人根据损失可能合理收取保费的话,投保人将会难以承受; ③有些巨灾风险不符合“大量同质风险单位”要求。如卫星、核电站风险,就全世界范围内看其风险单位也是极少的,远不能满足大数法则要求的条件来测定其损失。
尽管按照保险理论,大部分巨灾风险不具可保性,但是社会的需要、竞争的压力以及承保技术的进步,使现实中保险人承保着大量的巨灾风险,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C.
统计数据的影响
在损失分布模型的拟合中,保险人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其最关心的是分布的右尾(即高额赔款损失),但右尾的数据往往又是最少的,因此,拟合的结果在左尾(小额损失)可能会有较高的可信度,但在右尾的效果就未必如此。而且,在实际观察数据中增加或减少一项高额损失对分布模型的参数估计将产生十分显着的影响,甚至会导致对损失分布的右尾作出错误的判断。 D. 寿险中预定利率的影响
寿险中大部分业务属于长期业务,在计算保费时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保险公司一般预设一承保利率,作为对保单持有人的利息回报,也是其计收纯保费的折现依据。
在业务承保以后,只有保险人的实际投资收益率大于或等于预定利率,才能保证该承保业务不亏损,若实际投资收益率低于预定利率,则会引起负债的相对上升,形成利差损。
利差损直接威胁寿险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巨额利差损必将导致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若利差损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寿险公司必将面临被接管甚至破产的风险。一旦利差损使公司收益大幅下滑,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将受到严重打击,引发大规模退保,并将抑制公众的保险消费需求,对整个行业产生负面影响。 资产配置风险
保险公司的资产配置是指是将公司闲散资金投资在不同行业,做到安全性、赢利性流动性的有效匹配。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费获得的保障性收入较低。如今的保险公司主要靠投资收益,作为现在金融体系中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投资体量达到10万亿以上。
影响我国保险资产配置的因素主要有政策因素、利率因素和市场因素,随着对保险资金投资范围政策方面的不断放开,未来影响险资收益率的主要因素为利率因素和市场因素。我们将国内保险资金运用发展阶段做了个大致的分类:
保险资金运用的受限阶段(1980年-1987年)。
在这个阶段,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只有银行存款,所得利息上缴国家,这极大限制了保险公司使用保险资金的自主权,同时阻碍了保险公司的发展。 保险资金运用的自由发展阶段(1988年-1994年)。
在这一时期,保险公司虽然有了自由运用保险资金的权利,但是由于经验不足,出现了过度投资的现象。1988年,中国出现了经济过热后,保险资金大量流入房地产市场、信托市场、有价证券市场,甚至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保险资金的不良使用,不仅没有增加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济效益,反而给其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发展阶段(1996年-2002年)。
在1995年10月1日起生效的《保险法》中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这就使得保险资金的运用有法可依,但是限制了资金运用的渠道,包括:银行存款、政府买卖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它投资渠道。2002年《保险法》修改后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
保险资金运用的稳步发展阶段(2003年至今)。
2009年《保险法》进行修订时规定:保险资金的运用形式包括: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和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这次修订首次引入了投资不动产的形式,符合保险资金投资规模大和期限长的特点,此次修订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多元化的保险资金配置逐渐形成。
收购上市公司(2015年至今)。
与前几年保险资金偏爱金融、地产股相比,2015年以来,险资举牌的上市公司类型也正呈现越来越多元化的特点。偏爱地产股的主要原因在于地产企业投资回报周期一般较长,股息也较稳定,与保险企业负债久期较长这一特征相吻合。举牌地产公司后,保险公司还能通过股权投资收益的形式获得稳定的现金流,以充盈资本。此外,养老社区投资也成为了未来房企、险企共同瞄准的发展方向,在低估值时期入股房企能为将来实施养老地产战略打下基础。
随着英国脱欧、特朗普上台、美联储加息等“黑天鹅”事件的频繁上演,全球政治、经济、金融环境的不确定性显着上升。同时,我国经济增长下行、低利率和资产荒仍将持续一段时间,保险资金的运用将面临利差损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负债错配风险等多重风险,防控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
(1)投资政策。随着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保监会自2012年以来集中发布了二十余项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仅大幅减少行政审批,还进一步放宽投资范围和比例。同时,保监会还建立了一系列具体投资领域的专项管理制度,逐步放开未上市股权、不动产、基础设施、创业板股票、蓝筹股、优先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创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投资范围,并于2016年9月允许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试点业务,极大地拓展了保险资金的投资选择和配置空间。
(2)资产配置。在资产配置方面,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结构配置不断优化,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坚持以固定收益投资为主,但传统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占比不断下降。二是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明显上升,但增幅不大。三是另类投资首次成为险资配置的第一大类资产。四是境外投资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由此可见,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正逐步践行“多元化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的理念。
(3)投资收益。除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呈现大幅波动以外,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率长期处于低位波动状态。
资产配置风险: 1、行业利差收窄
(1)利率市场化推高负债成本
从2013年7月20日开始,央行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即贷款利率市场化,之后存款利率也会推进市场化。事实上,这几年影子银行的迅猛发展也是利率市场化的变相表现形式。利率市场化对保险业的冲击很大。虽然从中长期来讲,中国经济增速下行是必然的,包括资金价格的下行也是必然的,但是由于现在利率市场化还没有完成,它的负债方的成本会进一步推高,资产方的收益会进一步摊薄。那么,保险业资产和负债不匹配的问题显得特别突出。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将会受到挑战。 (2)激进的“万能险”
近几年保险负债端市场化改革推进速度加快,彻底改变了险资长久以来负债利率不得高于监管规定的2.5%的状态,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激发了市场活力,但竞争压力也使得保险公司的负债成本大幅提高。
一部分激进的中小保险公司为在短期内提高保费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通过银行和互联网等渠道大量销售理财型万能险,这些万能险收益率普遍高于同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个别激进公司的万能险甚至出现过高达8%的结算利率,再加上销售渠道成本,万能险的负债成本高达10%。截至2016年11月,保险公司万能险保费收入超过1.1万亿,占人寿保险保费收入总额的34.35%,万能险销售的火爆迅速拉高了保险公司负债成本。
与此同时,各类资产的收益率却在逐年下滑,保险公司持有债券占比最高的国债和国开债收益率自2014年开始连续3年下滑,尽管2016年底至2017年初出现小幅回升,但仍处在低位。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长期来看也在不断下滑。
前几年大量发行的大量高收益率产品出现实质性亏损,面对刚性理赔,如利率长期维持低位,风险敞口将快速暴露,未来可能出现巨额账面亏损。 2、期限错配
“长钱短投”的问题。在资产负债配置中,目前资本市场上与保险相匹配的可以长期投资的产品不多,“长钱短投”会导致保险公司内涵价值折损,资产价值迅速下降,反之,“短钱长投”容易造成流动性问题。从长期来看,“长钱短投”这个问题比较严重,这是目前国内寿险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系统的金融工程。 (1)长钱短投”
传统寿险行业的负债久期一般都在10年以上,而国内资本市场上期限大于10年的资产占比非常小,大型险企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无法找到足够长久期的资产用来配置,加之在刚性兑付的背景下,大家对短期的非标资产趋之若鹜,从而导致负债端久期大于资产端久期。大型险企的“长钱短投”现象在利率下行的大背景下会带来再投资风险,即存量资产到期以后无法再买到同等收益率水平的资产。 (2)“短钱长投”
与大型险企“长钱短投”现象相反的是,近几年通过万能险大肆扩张规模的中小民营险企则存在“短钱长投”的问题,这类中小民营险企负债久期大部分在三年以内,很多激进公司负债久期甚至低于一年,而其销售的万能寿险由于给客户承诺高收益大幅提升了公司负债成本,导致资产端不得不以提升风险偏好、牺牲流动性来换取更高收益。这些中小民营保险公司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即当负债现金流无法保证持续高流入的时候不得不面临变卖资产的风险。
总结上述长钱和短钱的风险,其中包含着长债短配的再投资风险和短债长配的再融资风险。一方面,许多保险公司长期期缴产品负债久期长达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在利率下行周期中面临到期资产再投资风险。2013年底至2015年底,十年期国债收益率从4.61%下降至2.82%,十年期AAA企业债收益率从6.31%下降到3.82%,低于保险公司精算假设中5%-5.5%的投资收益率。另一方面,一些保险公司利用短期负债滚动的方式进行长期投资,在利率上行周期可能出现流动性紧张和成本上升的再融资风险。 3.资产负债错配
这其中隐含着权益类资产价格波动风险。类别错配是指用权益类资产去匹配负债,典型做法是安邦保险、前海人寿等在二级市场上以保险负债资金增持股票,以实现权益法入账甚至控制上市公司。就中国保险业整体而言,也存在较大程度的类别错配,2015年11月末股票基金投资比例达到14.1%。权益类资产价格波动对保险公司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都有较大影响。
由于中国保险业在负债端不像美国具有税收支持,较多地销售了理财型保险产品。这些产品特别是银行渠道产品要与其他金融机构竞争储蓄资金,负债成本很高。在资产端,中国债券市场特别是信用债市场发展时间较短,在体量、期限、风险溢价等方面与美国债券市场还有差距,所以在中国保险业通过债券市场获得的收益有限。由于固定收益资产难以覆盖较高的负债成本,通过资产负债错配获得更高收益弥补缺口,是中国保险业的现实选择,也是不得已为之。做好资产负债错配必须大力提升投资能力,严格防范风险才行。
资产配置的风险管理分析
1.提高权益资产配置比例。参考海外经验,美国和日本险企在低利率环境下配置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均呈现上升趋势。从国内2013年到2016年上市险企大类资产配置来看,固收类资产占比逐年下滑,而权益类资产占比震荡上行。截至2016年11月,险资配置股票和证券投资资金的比例为14.37%,距离30%的监管上限还有一定的空间。从国内权益市场的微观结构来看,中小市值股票估值较高,波动较大,持有风险大;
而大市值蓝筹股估值低,冲击成本小,尤其部分现金流充沛的优质蓝筹股ROE高,分红高,非常匹配险企的负债特点,适合长期持有。
2016年下半年开始,险资因为掀起举牌潮而站上风口浪尖,保监会随后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采取专项整治行动规范万能险和举牌行为,保监会明确表示不支持保险资金短期大量频繁炒作股票,应秉承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稳健投资原则,稳健审慎开展投资运作,防范投资风险,激进的举牌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其实,2015年险资举牌规模也相当大,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至少有30家企业被险资举牌,举牌标的集中在地产、金融、商贸、食品饮料等行业。险资频繁举牌的原因在于,举牌后采取权益法核算既可以缓解股价波动对险企财务报表的影响,同时重仓股股价走高也会带来可观的浮盈、改善财务报表。在偿二代监管框架下,股价提升有助于提升可供出售资产的账面价值,提升资本公积,且长期股权投资的最低资本基础因子远远小于普通上市公司股票,从最低资本和实际资本两方面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因此,险资举牌虽然短期受到监管压力,但保险公司作为友好投资人参与企业股权、分享长期收益仍然是险资配置的一个重要趋势。未来,险资举牌将更加规范,股权投资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 2.增加海外资产配置。中国保险业海外投资起步较早,发展至今已有十多年的历史。2004年8月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办法》,2005年在此基础上颁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当时,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第一批在境外上市的保险公司主要利用上市后筹集的到外汇资金进行境外投资,主要是香港股票市场,也有小部分存款和债券。2006年4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十条),允许保险资金以自有资金购汇投资海外。在此期间,险资可以通过QDII额度换汇出海投资,中国保险类资产管理公司开始纷纷设立香港子公司,但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导致主要金融市场出现大规模震荡,致使境外投资出现放缓。2012年,在“简政放权、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下,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推动了保险业境外投资的大规模增长。近几年来,中国险资海外投资集中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不动产项目,同时收购保险公司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股权。沪港通、深港通相继开通后,港股的配置价值逐渐显现出来。目前险资境外投资总额规模占资金运用余额的比例在2%左右,与15%的监管上限相比,还有很大上升空间。且沪港通、深港通不占用境外投资额度,因此,险企可利用沪港通、深港通配置估值相对便宜的香港股票市场,置换出宝贵的境外投资额度用来配置美元债券及发达国家核心地段不动产。在人民币贬值周期,加大海外投资是险企资产配置的必然选择。
在长期低利率环境以及人民币贬值的大背景下,保险资金配置可以尝试探索提高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加大海外资产配置等方向,分散投资风险,提升投资收益。未来,保险资金作为友好投资人参与企业股权分享长期收益以及走向海外市场是险资配置的重要趋势。
3.调整另类投资结构,增加在养老养生、医疗健康、轨道交通等PPP项目上的战略布局以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
四、 我国保险业的风险管理 1.
建立健全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保险公司要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求得健康发展, 必须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完善内控机制, 建立风险管理(事前防范) 预警指标体系, 巩固业务经营管理(事中控制) 体系, 完善监督稽核(事后控制) 体系, 重点解决权力制约失衡、权责约束脱节和财务处理不实等问题。 建立风险管理预警指标体系
在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的同时, 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预警指标体系, 在风险评估制度、财务分析和经营管理质量综合考核的各类指标中, 抽出部分对保险偿付能力影响大、概括性强的指标, 如保险保障指数、核保平均费率、综合手续费率、应收保费率、综合赔付率、资金运用收益率、高风险大保额业务再保比率、分保赔款摊回比率、各项准备金充足率等, 组成风险管理预警指标体系加以分析监控, 充分运用电子化管理信息量大、查询快捷方便的特点, 从不同的角度严密审视企业经营活动的过程, 及时发现并“报警”不良征兆, 以引起各级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调整工作策略, 防止内部隐患, 从而将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 巩固业务经营管理体系
业务经营管理包括业务、财务、资金、电脑及人事管理各个方面。各类保险业务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业务、财务的授权授信管理制度, 优化完善分级核保归口管理和集中理赔的处理程序, 实行会计财务处理分级
授权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实行保险资管理和运用的集中管理, 加强电脑程度中的防错防弊功能控制和电脑使用的风险防范, 使各个工作环节做到横向有岗位分工制约, 纵向有分级审批监督, 使业务经营活动始终处于安全有序状态。同时, 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经营风险的事中控制, 与干部员工队伍的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此必须建设好一支政治坚强、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队伍, 尤其是要加强对核保核赔师、会计师、精算师、评估师、电子化网络工程师的资格审查和培养。 完善监督稽核体系
鉴于许多经济案件都是从外部发现因此要加强事后监督, 及时掌握包括各类赔款、退费、手续费的到帐情况; 对员工实行每月随机比例稽核制度; 定期检查基层单位的内部管理情况, 对包括岗位责任制、内部制度的执行、完成业务质量指标的情况等, 可以实行打分制进行评比; 不断加大稽核工作的力度, 建立以业务部门的自查自纠、业务管理部门的日常辅导与检查、稽核部门的稽核检查与评估考核为主的三级内控管理办法,做到把关口前移。
保险是现代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系统性风险中的重要一环,保险业稳健发展对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提供经济保障,保持社会稳定,通过分散风险及提供经济补偿,维护社会稳定,保险业意义重大。维护保险业的稳健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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