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罚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某某局集团有限公司佛肇城际GZZH-5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机制,规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作业行为,促进某某局集团有限公司佛肇城际GZZH-5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稳定、有序的开展,本着“全员参与管安全”、“有法可依”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某某局集团有限公司佛肇城际GZZH-5标项目经理部内所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包括劳务人员)及相关班组。
第三条 在安全文明施工奖惩中,必须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坚持日常检查与周期性检查相结合。
处罚标准
第四条 现场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违反劳动纪律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一、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不规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处以20~50元的罚款。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佩带不规范(未系下颌带); 2、穿拖鞋、高跟鞋或戴钉易滑鞋进入施工现场; 3、高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带安全带或系挂安全绳; 4、电气焊、割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防护面罩; 5、电工作业未按规定穿绝缘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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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按制度要求配合我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二、施工机具操作不规范,有下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处以50~100元的罚款,对责任集体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违章操作钢筋切断机、调直机、砂轮机、套丝机等;
2、现场小型机具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损坏未及时修缮; 3、砂轮卡盘直径小于砂轮直径1/3或砂轮外缘距离卡盘不足10mm后未及时更换;
三、现场安全用电不规范,防雷措施执行不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处以50~100元的罚款,对责任集体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在建工程或临时设施与临近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规程或未采取防护措施;
2、未采用三相五线制或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3、电器设备或设施的带电部分未按规定采取屏蔽或防护措施; 4、电器设备未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或接零(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保险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
5、机具、设备使用后未及时断开电源;
6、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器设备及宿舍电路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7、电气设备未采取有效防护而带电检修,在开关处未设置警示标志,未安排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擅离职守;
8、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措施,开关箱违反“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规定,铁制箱无接零(接地)保护,配电箱卧放地面或箱体破损,或正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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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中未上锁;
9、漏电保护装置未定期检查或失效后更换不及时;
10、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接电缆、焊钳的绝缘破损,露出导线;焊机的初、次级接线柱无防护罩;
11、碘钨灯未使用合格支架,或使用碘钨灯、电炉、大功率白炽灯取暖; 12、将电线直接挂在刀闸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取电;
13、电气线路架设不规范,私拉乱接临时照明、电力线路,在电力线路上悬挂、晾晒东西,宿舍使用大功率用电电器除没收外;
14、未经批准,擅自移动用电器设备或拆改防护装置; 15、施工照明不足; 16、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四、现场防火管理措施执行不力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处以50~100元的罚款,或对责任集体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携带火种、烟草、易燃物进入禁止火场地; 2、未经批准,禁火区域擅自动火;
3、动火现场影响区域未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妥善隔离措施的或动火作业后未及时熄灭残火;
4、在材料库、配电房、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涉爆作业过程中吸烟; 5、高温灯具和一般灯泡在使用过程中未与易燃物分别保持安全距离(≥1米,≥0.5米);
6、未经批准,在集体宿舍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灶、煤炉、火炉(处罚的同时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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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私自挪用固定位置消防器材;
8、现场灭火器失效未及时更换;消防沙不能满足使用规定的; 9、生产、生活区随意焚烧垃圾的。
五、车辆安全管理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1、未按照施工现场指定线路行驶; 2、垂直升降违章搭载人员; 3、无证无令私自驾驶;
4、非专职司机驾驶项目部车辆的人员; 5、酒后驾车;
6、现场装载机违章载人,充作长距离运输工具使用。
六、特种设备管理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处以50~100元的罚款,或责任集体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1、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2、违规操作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日常检查、检修不及时,养护不到位、带病运行; 4、不按规定认真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并填写运转记录; 5、无关人员随意进出特种设备作业区域的;
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作业期间擅离职守或无证上岗的;
7、现场起吊作业歪接、斜吊、工件埋在地下状况不明便起吊或超负荷起吊;
8、起吊时工件捆绑、吊挂不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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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站在起吊物体上即开始起吊;
10、起吊重物时,未设置警戒或从人员上方通过; 11、指挥信号不明情况下,私自提升系统;
七、基坑施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的罚款,或对责任集体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1、在靠近结构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土、石未及时清除,并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材料;
3、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未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处以50~500元的罚款,或对责任集体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
1、设备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擅离职守; 2、攀登、跨越生活、生产区围栏、围墙; 3、搭乘或强行爬乘非载人运输工具以及提升设备; 4、从高处任意抛掷物料、垃圾等; 5、现场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打闹、嬉戏;
6、在无可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石棉瓦或轻型屋面上行走; 7、酒后4小时或未清醒人员内进入施工现场; 8、未经允许擅自带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9、不积极组织、参与以及配合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例会或应急演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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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不积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或整改落实不积极、敷衍应付的;
11、安全技术交底不严格按照项目经理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制定、下发安全技术交底,或现场执行监督不力;
12、施工班组在班前、班中及班后未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部《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检查和总结活动;
13、桩基施工中,未做好泥浆防排措施,导致泥浆外排流入河流或池塘中带来污染的;
14、泥浆池、沉淀池等未做好围闭防护的。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对责任集体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1、在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省安监站及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评比中被通报批评;
2、发现事故险情或隐患,不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事故;
3、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或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4、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人员指导,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威胁、漫骂、侮辱、进行打击报复等;
6、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包括消防器材及设施和安全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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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严重后果以至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针对个人严重违章行为,现场负责人不进行有效阻止的承担连带责任,等同处罚,若负责人带头违章,加倍处罚。
十二、未列入以上内容的违章行为,由安全管理人员酌情进行处罚,性质恶劣或造成较坏影响的经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后从重处罚。
奖励标准
第五条 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提出良好建议及措施者,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一、发现并及时报告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中存在危险因素、事故隐患的,每条奖励50~100元。
二、发现并报告有关施工生产技术方案、交底或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或存在严重缺陷的,每条奖励50~100。
三、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有改良或创新并取得较好效果的,每项奖励500~1000元。
四、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用取得较好效果的,每项给予奖励200~500元。
五、发现、报告并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的,每项奖励100~500元。
六、及时发现、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果断采取应急措施,消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扩大的,每项给与奖励5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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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现场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对个人奖励100~200元,或对集体奖励500~1000元。
八、积极参加上级单位及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的个人或集体,可由某某局集团有限公司佛肇城际GZZH-5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后酌情进行奖励。
九、实现安全管理阶段性目标、指标的部门和人员,由某某局集团有限公司佛肇城际GZZH-5标项目经理部项目领导自行确定奖励标准。
周期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 由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牵头组织,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项目总工、分管设备的副经理、物设部长、工程部长、安质部长参加,分管现场副经理、安全员陪同,定期对各工地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由以上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工地进行抽查。
一、检查的时间暂定于每周的周六或周末。
二、在次日的早班会上,由参检人员根据周期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情况对各班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进行考评和讲评。
三、考评的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类。
四、奖励对象:含考评结果为合格的施工班组及现场领工员(兼职安全员)、分管现场的副经理。
五、奖励额度:对于施工班组,依据现场人员数量给予奖励100~500元的物资;对于现场领工员(兼职安全员)、分管现场的副经理,分别给予50-2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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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处罚: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施工班组,将在每周的《安全质量检查情况通报》中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见附件二,各工区及施工班组均应参照执行。
程序规定
第七条 奖罚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客观事实并依照本制度具体条款规定填写“奖罚通知单”(见附件1),在职权范围内可直接进行处罚,无需相关人员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报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或项目负责人审批,也可在早班会上讨论后执行。
第八条 “奖罚通知单”原件一式两份,交至计经部和受处罚(奖励)个人或受奖罚对象单位(部门)主责人,安质部存复印件一份。对于有需要的,将于下发之日起在项目经理部人员易于聚集的地方张贴三天。
第九条 奖罚分为个人奖罚和集体奖罚。个人奖罚时,由责任人收益或者承担。集体奖罚,由集体负责人按照贡献与责任大小进行分劈收益或承担,安质部负责监督。对奖罚结果不服的报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或项目负责人审批,也可在早班会上讨论决定。
第十条 罚款由财务部从紧后的一次工资发放或拨付计价款时扣除。 第十一条 某某局集团有限公司佛肇城际GZZH-5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奖罚资金应单独列支,奖励金额首先从上交的罚款金额中扣除,奖励超支部分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第十二条 安质部负责每月30日前对安全生产奖惩情况,依据“奖罚通知单”每月进行汇总、分析,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情况统计台帐”。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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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的,由某某局集团有限公司佛肇城际GZZH-5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裁定。
第十四条 对于本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如不再具备时效性等问题,请及时将意见反馈至安质部,由安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更新。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某某局集团有限公司佛肇城际GZZH-5标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附件1: 奖罚通知单
附件2: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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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奖(罚)通知单
单位: 编号:
所在班组(部奖(罚)对象 门) 奖(罚)金额 奖(罚)原因 日期: 安全管理人员
奖(罚)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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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 单位: 编号:
所在班组(部奖(罚)对象 门) 奖(罚)金额 奖(罚)原因 日期: 安全管理人员 审批人 12
附件2:
1 拌和站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避雷针装置「由避雷针、导(防)雷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应符合要求 职责牌、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牌上墙 沉淀池、蓄水池周围设置防护栏杆,并有安全警示标志 1 安全类 粉罐爬梯口、主楼楼梯口挂有安全警示标志 罐体与预埋钢板的焊缝连接是否出现裂纹 操作室内的配电柜门及时关闭,柜门上贴有“当心触电”的警告标志 站内消防器齐全,灭火器有效 拌和站的机械车司机严禁出现酒后驾驶的现象 拌和楼区、料仓区及拌和站生活区地面清洁、排水通畅 各料仓的材料标识牌及配合比标识牌内容及时更新 文明施工2 类 机械设备停放整齐、清洗干净 砂、石料是否清洗 严禁出现打架斗殴的现象 衣着得体、穿防滑鞋上班 13
所有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设备管理3 及人员 操作人员均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2 跨绥江主航道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及钢筋加工场各类安全警示牌规范、整齐 安全技术交底齐全、交至作业人员 氧气、乙炔瓶的间距达到5m,动火区与两瓶间隔1 安全类 达到10m 配电箱有门有锁,并挂 “当心触电”的警告标志 按要求穿戴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 专(兼)职安全员带好袖标 严禁挪动救生圈、消防器材等,灭火器失效 泥浆池做好安全防护并挂有警示标志、泥浆不排入河道内 2 基坑开挖后做好安全防护并挂有警示标志 文明施工类 施工场地、钢栈桥桥面清洁、无杂物 施工、生活垃圾不乱丢(严禁扔入河道) 材料、机具堆码有序 交接班记录内容应齐全 14
门卫值班人员在岗 彩旗、标牌、标语整齐 严禁出现过打架斗殴的现象
3 制梁场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拌和站外的安全警示牌是否规范、整齐 安全技术交底齐全、交至作业人员 使用时,氧气、乙炔瓶的间距达到5m,两瓶与明火间隔到达10m 1 安全类 配电箱有门有锁,并挂 “当心触电”的警告标志 严禁挪动消防器材,或者灭火器材 安全帽戴规范、专(兼)安全员戴好袖标 箱梁模板四周防护栏杆安装牢固 钢筋笼吊装过程中,有管理人员全程防护 钢筋半成品堆码整齐并与标识牌相匹配、下垫30cm 工装、及库房材料标识正确齐全 文明施工材料库的钢配件摆放整齐、标识清楚、账物卡相符2 类 合 库房、制梁区、试验室、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生活区地面及道路系统清洁 15
衣物晾晒挂于规定位置 门卫值班人员在岗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不乱丢 小机具、现场材料堆码有序 严禁出现过打架斗殴的现象
4 施工设备部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安全警示标志、及限载标志挂于明显位置 安全操作规程挂于明显位置 设备标识牌内容齐全 基本要求1 及人员 操作人员经过培训 持证操作,且证件与操作设备相匹配 安全意识较强 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维修保养及时,不存在带病工作的现象 施工设备 2 状态 取得安检合格证,并贴于明显的位置 门吊各构件之间的连接螺栓及销子完好无损 3 操作或驾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完成拼装后报请专门机构检验 提梁机、龙门吊操人员经体检后身体合格 16
驶 操作、指挥信号明确 不存在酒后操作的现象 17
5 临时用电部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电工持证上岗 接地、接零符合要求 1 基本要求 不带电检修作业、检修作业时,开关处挂有 “禁止合闸”的禁止标志 配电房、变压器房明显位置挂有相关的警告标志 执行“三级配电、二级或三级漏电保护”标准 执行“三项五线”制标准 电源导线不绑扎在金属架或树上 电源开关形式、接头符合要求 2 配电装置 执行“一机一闸”规定 配电箱有门有锁 电器设备的开关采用空气开关 有防雷装置 有漏电保护;做接零保护 线路安装高度低于2.4米时使用安全电压供电 潮湿作业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3 现场照明 照明电线使用单项电缆线 线路整齐,接头采用绝缘布包扎 手持照明灯使用36V以下安全电源 检查内容 18
4 一般要求 配电线路符合要求 电器装置参数、容量相匹配 变配电装置符合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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