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
来源:好兔宠物网
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
一、公司对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制度,做好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将给予表彰。 ①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安全事故中成绩显著的;
②在安全灾害事故、案件发生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对保卫国家、公司财产和员工及顾客安全成绩显著的。
二、违犯公司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直接责任人考核扣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对安全保卫工作不负责,违反安全制度,玩忽职守,擅离岗位,致使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安全灾害事故的; ②部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松驰,安全措施未落实,秩序混乱,安全事故多发,员工、促销员违纪问题严重的。 ③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行政部门及保卫部提出意见后仍不整改,不予以消除的;
④发生案件、安全事故不采取积极救护措施,致使问题升级,造成重大损失的。
3、本制度于2009年3月1日起实施。 4、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责任人负责解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