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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

来源:好兔宠物网


西北电建三公司魏桥项目部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总体设计

审批:杨义文 审批日期:2011年1月5日

审核:郭栓民 审核日期:2011年1月4日

编制:陈 军 编制日期:2011年1月3日

1.编制说明及依据:

根据《邹平三电技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册》的要求,以创建全国火电工程建设同期安全文明施工一流现场和魏桥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为目标,本着高起点、高标准、高亮度、

严要求的原则,使西北电建三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能达到较高的管理水平,增强项目建设的市场效应,打造项目工程建设的安全品牌,特编制魏桥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规划》。对现场总体布局、安全文明施工主要管理措施进行策划,望各部门、专业工地、外协队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过程中遵照执行,以确保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目标的实现。 编制依据:

1、邹平三电技改2×330MW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概念设计。 2、国家对安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3、行业管理规定、规程。 4、企业程序体系文件标准。

5、项目部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6、地方政府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及要求。 7、省级文明工地验收标准。

8、国家电力建设工程火电机组(2006)版达标投产管理办法。 适应范围:

魏桥项目部各职能科室、各专业工地、各外协队伍 2.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方针

精心策划 构建安全和谐现场 以人为本 保障员工安全健康 保护环境 营造绿色环保工程 科学管理 确保绩效持续改进 3.安全政策声明

为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文明施工,西北电建三公司魏桥项目部项目经理向社会和广大员工郑重承诺并声明: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科学安全观,强化管理,落实措施,保障人身、设备安全,保障人员健康,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持续提高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水平。 4. 安全管理总体目标: 4.1安全目标

4.1.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1.2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4.1.3不发生较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1.4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

4.1.5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 4.1.6不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垮(坍)塌事故; 4.1.7人员轻伤率2‰。; 4.2文明施工目标

实现“现场总体布局模块化;文明施工区域责任化;安全施工设施标准化;设备材料堆放定置化;人的作业行为规范化;整个环境协调和谐化”。创建全国火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一流现场和大唐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 5.主要执行的法律法规: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8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9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1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11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1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5.13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14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15国务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5.16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5.17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5.18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19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5.2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5.21卫生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5.22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5.23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5.2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5.2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5.2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5.27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5.28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5.29国家经贸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 5.30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5.31劳动部《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 5.32劳动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5.33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5.34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 5.35劳动部《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5.36劳动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5.37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5.38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5.39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5.40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5.41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5.42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5.43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 5.44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5.45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5.46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5.47电力工业部《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5.48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5.49电力工业部《火电工程安全施工设施规定》

5.50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5.51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1996) 5.5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5.53爆破安全规程(GB6722-1986) 5.54拆除爆破安全规程(GB30033-92)

5.5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5.5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5.5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1988) 5.5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5.59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GB13329—1991) 5.6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 5.6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5.6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5.63安全色(GB2893—2001)

5.6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1994) 5.65中国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5.66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5.6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5.68《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O14001:2004 5.69魏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5.70建筑安装工程相关的国家、行业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规程、规范、标准。 6.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三大保证体系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落实各级安全 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项目部成立渭河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安委会),具体组织与领导承建项目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安委会由项目经理杨义文担任主任,书记、生产经理刘建安和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安委会其他成员由副总工程师、各科科长、各专业工地主任共同组成。

6.1安全生产行政保证体系

以项目经理为首,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成员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行政保证体系。保证体系如网络图所示:

木工班班 长 土建专业工地经理 热机专业工地主任 电气专业工地主任 机械专业工地主任 工程科 科长 安全科科长 综合办主任 计财科科长 供应科科长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项目经理 生产副经理 钢筋班班长 混凝土班长 钢架班班长 机动班班长 本体班班长 辅机班班长 管道班班长 起重班班长 焊接班班长 电缆班班长 热工班班长 厂用班班长

6.2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

二次接线班长 电试班班长 熱试班班长 综合班班长

以生产副经理为首,安检科长、安监员和各工地副主任、工地专职安监员、班长为成员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行政监督体系。保证体系如网络图所示:

土建专业 专职安全员锅炉专业 专职安全员 电气专业 专职安全员 机械专业 专职安全员 主管土建 安监专工 主管热机 安监专工 主管电气 安监专工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生产副经理 安全科科长

木工班班长 钢筋班班长 混凝土班长 钢架班班长 起重班班长 本体班班长 机动班班长 管道班班长 辅机班班长 焊接班班长 电缆班班长 热工班班长 厂用班班长 二次接线班长 电试班班长 熱试班班长 综合班班长

6.3安全生产技术保证体系

以项目部总工程师为首、质计科长、工程科长、各工地专工、质检员、技术员为成员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保证体系。保证体系如网络图所示:

副总工程师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总工程师 专业 土建总工 木工 班 技术员 热机专业 总工 工程科科长 电气专业 总工 机械专业 总工 钢混筋凝班土技技术术 员 员 钢架班技术员 机动班技术员 本体班技术员 起重班技术员 管道班技术员 焊接班技术员 起重班技术员 辅机班技术员 电缆班技术员 厂用班技术员 热工班技术员 电试班技术员 热试班技术员 二次班技术员 综合班技术员 7.现场总体布局 7.1视觉形象:

现场总体布局完全依照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概念设计》和《邹平三电技改工程设施·标志·标识标准化图册》(以下简称《图册》),来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整洁、美观的整体效果。

7.2模块化管理:现场施工总平面按实际功能区划为各个功能模块,分为组合场区域、锅炉钢架施工区域、主厂房施工区、辅助建筑施工区、设备材料堆放场五大模块区。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工作由项目部工程科负责,实施工作由各专业工地负责。模块区主要由现场环形混凝土道路、绿化带、浸塑钢网板、铁艺栏杆、钢管栏杆分隔而成。各专业工

地应在项目部工程科的规划下,力求式样、色标的统一,以达到责任透明视觉效果。

7.3施工区域定置化管理: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按施工范围分为钢筋

加工场、木工场、混凝土搅拌站、安装组合场、加工配制场,建筑预制厂,主厂房施工区、锅炉安装区、电除尘施工区等。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主要由浸塑钢网板、绿化带、安全围栏、钢管栏杆围护、隔离、封闭。并按业主《图册》要求设置门柱、组合式安全标志、组合式“三牌两图”(工程概况、文明施工责任区管理标准、重要危险源控制对策牌;管理组织机构、施工平面定置图),实行定置化管理。

7.4施工场地:

7.4.1施工场地应自始至终保持平整。基坑、沟道开挖出的土方,必须立即清理运走(条件允许可就地平整),并堆放到指定的弃土场。运输途中,应采取防止土块抛洒的措施。土方在弃土场存放,应经常性进行成形(梯形)整理。

7.4.2弃土场四周设明沟及滤土池,防止水土流失。

7.4.3建筑基础开挖及场地平整等土石开挖工程的进度安排尽量避开雨季,防止水土流失。

7.4.4混凝土搅拌站、库房、材料加工场等地面应全部进行硬化。 7.5道路:

7.5.1生活区、办公区和现场施工区的主要道路必须都是混凝土路面,并构成环形通道。生活区、材料加工场人行便道路面硬化宽度不得小于1m,施工区、办公区人行道应采用彩色人行道砖硬化。

7.5.2根据工作需要修筑的临时道路,组合场区域应采用混凝土路面,其它区域可采用泥结石硬化路面,并铺沙石保持平整,以做到施工人员雨天进入高处作业现场鞋不沾泥巴。

7.5.3 在施工区增加部分施工道路,主干道路面宽7.0m、混凝土路面,转弯半径满足大型运输车辆通过,次干道宽6.0m,采用泥结石铺设,转弯半径≥10m。

7.6道路标志:厂区主干道应由业主正式命名,主干道两侧应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路标、交通标志、限速标志和区域指示标识。

7.7排水系统及管沟:

7.7.1施工现场主排水管道利用永久设计的部分排水干管作为施工阶段的排水干管。这部分干管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并具备通水条件,保证全厂区排水系统保持畅通。

7.7.2施工区沿道路周边设置排水明沟,排水明沟采用砖砌,过道路处埋设钢筋混凝土管。

排水明沟根据总平面的布置确定排水沟的排水坡度,通过明沟将地表雨水和施工污水汇集到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排入主排水干管。

7.7.3各施工场地和建筑物周边设排水支沟,将地表水排入主干道排水沟,保证场地不积水。

7.7.4在锅炉及汽机组合场、设备堆场的排水,设置500mm×500mm盲沟排水,纵横向布置(间距10m),在两组合场间及设备堆场侧设置明沟排水。

7.7.5为保证厂区雨水系统不被淤塞,由业主对明沟收集到的雨水汇集到沉积井沉淀后,就近排入厂区雨水系统。雨水井的井盖采用标准件。

7.7.6在人员过往密集、车辆行走处埋设排水暗管,锅炉固定端大型机械行走处,采用石子盲沟排水。

7.8道路、排水管沟维护:

7.8.1道路及排水管沟日常清洁维护,保证路面无泥土淤积,排水畅通。 7.8.2主干道两侧严禁堆放物资。

7.8.3道路混凝土面层浇筑后,必须有效进行成品保护。土石方开挖和设备大件运输时必须编制道路专项管理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道路监督管理,防止因以上作业造成路面损坏或污染。

7.8.4施工单位确因施工需要破路,必须事前申请并由工程科报监理承包商批准手续后方可破路,并在事后及时恢复。

7.8.5挖土机、推土机、压路机以及履带式起重机等重型机械需要通过道路时,责任单 位必须配备经过强度计算的橡胶带或木板,以防止损坏路面,并在通行后立即清除过路 保护措施。本工程原则上250t以上的履带式起重机不上永临结合道路。

7.8.6厂区道路的交通管理工作,由业主统一进行管制。 7.9建筑物:

7.9.1现场建筑物主色调屋顶为兰色,墙面为白色。

7.9.2办公区为活动彩钢板房,生活区为活动彩钢板房或砖石砌体房。

7.9.3专业工地、班组工具间、库房等为轻钢龙骨活动房或砖石砌体房或集装箱。 7.9.4临时工棚及机具防雨棚等应为装配式构架、上铺彩色瓦楞板。

7.9.5现场禁用石棉瓦、脚手板、模板、彩条布、油毛毡、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 7.10办公区、生活区:

7.10.1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分开设置,分区围护、隔离和绿化,生活区围护材料应采用砖石砌体房或者浸塑钢网板。

7.10.2按庭院式进行布置,内外粉刷装修,使全厂区临建设施主色调统一,并与场容场貌相适应。

7.10.3办公区、生活区停车场应采用草坪砖(种草绿化)硬化。

7.10.4应根据需要在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现场设置固定式自行车棚(办公区、厂房固定端和扩建端及生活区必须设置)。

7.11办公设施:

7.11.1办公设施应具备电子化、信息化和集中办公条件;办公室、会议室应配备空调;会议室可考虑配备投影机与音响设备。

7.11.2应配备适当数量的现代通讯工具,确保图文、声讯信息随时传递的可靠性、连续性和高速性。

7.11.3在当地邮局设立邮箱,以保证邮件的正常通邮渠道。

7.12旗台:办公区应修筑旗台,分别升挂国旗、企业标识和彩色劳动保护旗帜,旗杆一律使用不锈钢管材。

7.13大型标志牌:在办公区和施工区设置若干块大型标志牌。分别喷绘: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鸟瞰图;工程概况;施工单位名称与简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针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纪律;施工组织结构图;工程里程碑计划;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内容。本工程体现企业形象的大型标志牌集中设置在组合场、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标志牌下方地面修建花池,上方加装投射灯光照明。(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设置一座单立柱广告)

7.14装置型设施:

7.14.1现场形象类,含大中型标志牌、单立柱广告、户外大型广告、浸塑钢网板、大门、岗亭、饮水棚、停车棚、休息室、卫生间等公用设施。

7.14.2宣传告示类,含公告栏、标语、POP旗、罗马旗、办公区域示意图等。 7.14.3道路交通类,含道路标牌、交通警示标志、路肩桩、现场指示牌、分道线、减速坎、禁行标识设施等。

7.14.4废料垃圾回收类,含各类废品分类回收设施、危险品存放点等,废料回收设施采

用自制或市场购置的不锈钢或塑料垃圾桶。

7.14.5标志标识类,含安全标志、消防和救护紧急联络标志;设备、材料、物件、场地、沟、管、网、线标识;规程、规范、职责图表等。

7.14.6装置型设施制作、布设要求:

(1)大型户外形象广告设施,采用防锈钢结构,高精度电脑画面制作,夜间配以霓虹灯边框装饰及户外灯光照明。

(2)大中型成型式公司简介采用一次成型外框,画面吸塑制作,表面进行防水、防紫外线处理。

(3)属于现场较为重要的标牌应采用拉丝不锈钢,表面采用腐蚀或丝网印刷工艺。 (4)道路及区域指示标牌、现场公用设施应采用目前城市规划中较为新型的设计和材料。 (5)设备、材料、物件、场地标识,规程、规范、职责图表等标识牌和图表,采用防锈、美观、规范的标牌与喷绘、打印图文。

(6)现场标志标识牌,其无论是埋设、悬挂还是落地摆设,一定要采用可靠的悬挂、摆设装置和埋设措施,做到规范、醒目、美观。

(7)现场户外标志标识牌框架、立柱、支撑件,应采用防锈钢结构制作。 (8)现场杜绝一切不规范的手写文字和一切不规范的悬挂、摆设、埋设措施。 7.15大门:对办公区、生活区大门区域进行专项设计,其内容一般应包括大门、灯箱、围栏、人员通行侧门、警卫室、企业标识、宣传标牌等部分组成。

7.16机具、工具箱、工具房:

7.16.1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工具箱、工具房等,必须经过整修、油漆,统一色标标识,相对定制尺寸,确保安全完好、整洁美观。厂房内禁止放置工具箱。

7.16.2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悬挂应美观、规范。

7.16.3中、小型机具应保持清洁、润滑和表面油漆完好,标识统一,并悬挂美观、规范的操作规程标牌。

7.16.4中、小型机具在现场露天使用,应制作牢固且美观适用的防雨设施。 7.16.5工具房、集装箱在现场要求集中摆放,达到整齐美观效果。 7.17施工用电设施:

7.17.1围墙区域内以及办公区、生活区取消架空输电线,一律实行电缆化。

7.17.2布线整齐、规范、美观,符合安全标准。

7.17.3施工变电所采用箱式变电所,施工用电设施应符合安全设施标准化,达到三相五线制、四级配电(盘柜)、三级保护的要求。二、三级配电盘柜式样可由施工承包商自行设计,但必须在专业生产配电盘柜厂家定做或购置。

7.17.4现场取消普通型胶木闸刀开关。

7.17.5户外及移动施工电源线一律使用软橡套电缆线,禁用塑套线。

7.17.6根据施工现场作业区域规划和负荷分配情况,现场布置若干座箱式变。施工箱式变布置,原则上应靠近负荷中心,6kV引入线采用6kV电缆引入箱式变电所。

7.17.7箱式变电站采用干式变压器,高压侧采用熔断和避雷器保护,高压侧设隔离开关,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低压柜应带继电保护并加装计量表。箱式变电所配备相应容量的电容自动补偿装置,经过补偿使施工用电功率因数达到0.85以上,同时亦可提高供电线路末端电压。箱式变基础应高出地面0.5m,基础尺寸应符合箱式变外型尺寸,并留出高低压侧电缆孔洞。

7.17.8供电电缆应采用6kV铠装电缆,沿道路或建筑物边缘直线埋设,转弯处和直线每间隔20m处应设电缆走向标志。电缆与吊车轨道、道路的交叉处,应用钢管保护。现场布置两个6kV环网柜,作为6kV电缆线路转接用。

7.18照明设施:

7.18.1施工现场大面积采光采用集中广式照明设施。 7.18.2施工现场采用桁架式或桅杆式固定照明灯塔。 7.18.3局部照明采用移动立杆式金属灯架。 7.18.4现场禁用简易碘钨灯作照明。 7.19消防设施:

7.19.1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以及沙箱、消防桶等消防器材。

7.19.2购置或制作摆放消防器材架、箱。施工承包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以及沙箱、消防桶等消防器材;购置或制作摆放消防器材架、箱。

7.19.3现场施工消防水系统由业主工程部统一规划设计,项目部负责实施。 7.20力能设施:

7.20.1锅炉、汽机房采用管道集中供应氧、乙炔气;其它地点制作氧气瓶、乙炔瓶托架、

箱笼相对集中供气。

7.20.2现场所有力能管线均采用暗沟敷设或地下埋设措施(高处作业区域除外),必须架空的管线,必须做到敷设整齐美观。

7.20.3户外施工电梯、卷扬机、电焊机等应制作组合式金属罩棚。 7.21绿化:

办公区、生活区应设置绿化带,种植花草树木,施工区适当进行绿化,专人负责管理。

7.22饮水点:在现场适宜的地方设置箱式或工棚式饮水点,专人负责管理。饮水点应设置座椅,并保持室内清洁与饮水卫生。

7.23吸烟室:在现场适宜的区域设置箱式或工棚式吸烟室,配备烟灰缸(筒),专人负责管理,保持室内清洁。一般情况下,饮水点和吸烟室应合并在一起设置。

7.24设备材料堆放:

7.24.1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 7.24.2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

层,地面无积水。做到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其管件端面出入相差不得超过20mm;杆件堆放平直,平行度无肉眼直观差距;起一般以上件排放呈规划形状、整洁有序。道路与沟渠区域内不得堆放物资。

7.24.3脚手架管件必须涂刷色标。脚手架管件在地面或平台上存放,必须做到搭架堆放整齐,扣件入箱。

7.25设备材料领用:现场全部实行当天领料当天用完、当天运搬的设备(不含大件)当天安装完制度。特殊情况下,施工材料与安装设备在施工现场存放的时间亦不得超过两天,并存放于指定区域。严禁将施工现场作为设备材料临时堆放场使用。

7.26基坑和沟道:

7.26.1现场基坑开挖一律使用脚手管栏杆(刷红白相间色标)作安全防护。深基坑开挖应修筑台阶式安全通道,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7.26.2深基坑开挖应采取基坑支护措施,边坡应按角度削平并采取边坡保护措施。 7.26.3大型基坑四周应修筑碎石或砖铺人行便道。主厂房基坑四周应修筑硬化人行便道和防水围堰,中间搭设桥式安全通道。主厂房施工区应有绿化措施,出入口两边应设立门柱。

7.27.4沟道开挖应用安全围栏或安全警戒绳(加POP警戒旗)作安全防护。

7.26.5基坑和沟道开挖,严格按《土石方开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执行。 7.27钢筋场:钢筋场应集中设置。钢筋场地面必须硬化。钢筋场工棚(厂房式)应采用装配式构架、彩钢板屋面。

7.28混凝土搅拌站:

7.28.1现场混凝土搅拌站应全部集中设置在厂区常年下风方向。

7.28.2地面应全部硬化,四周用浸塑钢网板加绿化带围护封闭,站内应有绿化措施,并始终保持干净整洁。

7.28.3站内设两级污水沉淀池。

7.29卫生设施: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应设置有较高卫生洁具标准的水冲式厕所,专人管理,保证厕所内无异味。

8.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设施

孔洞使用盖板防护(如管道孔洞),直径1m以上(含1m)的孔洞使用脚手管围栏加安全网防护(如设备孔洞),厂房内沟道盖板应及时覆盖。

8.1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

8.1.1攀登自锁器: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绳梯或钢筋爬梯垂直攀登时应使用锦纶绳攀登 自锁器进行人身防护,并配备固定设施。

8.1.2速差自控器:高处作业人员在从事活动范围较大(水平活动在以垂直线中心的 1.5m半径范围内)的作业时,应使用速差自控器进行人身安全防护。

8.1.3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或高处临边作业不能够装设防护栏杆时, 使用直径13mm以上的塑套钢丝绳作为水平安全绳,且每隔2m设一个固定支撑点,用以扶手或拴挂安全带。

8.1.4活动支架:水平钢梁吊装作业,与水平安全绳及临时防护栏杆配套使用。 8.1.5水平防坠器:水平钢梁吊装作业,与安全带配套使用。 以上构成高处作业人员垂直、水平移动过程中“第一道”安全防护体系。

8.1.6孔洞及沟道盖板:孔洞及厂房内沟道盖板使用厚度3~4毫米花纹钢板制作。直 径1m以下的。

8.1.7临时防护栏杆:高处临空面搭设红白相间色标的脚手架栏杆进行安全防护。临 时防护栏杆按标准搭设并加设挡脚板。

8.1.8柱头托架:立柱吊装时须使用柱头托架,柱头托架可用脚手管搭设的有底板(木 脚手板)的可拆卸柱头围栏。

8.1.9安全网与滑线安全网:高空作业防坠落须敷设安全网。锅炉在顶棚梁吊装以及 穿吊杆、安装作业时须敷设滑线安全网,并确保敷设高度安全有效。

8.1.10高处活动走台托架:锅炉水冷壁、包墙过热器吊装作业,穿销摘钩工作须设置 高处活动走台。

8.1.11全封闭立网防护:建筑施工大型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加挡脚板(带色标)、 剪刀撑,防止高处小件物料飞溅坠落。

8.1.12安全隔离设施:高处垂直交叉作业面之间,如煤仓间与锅炉之间,应搭设牢靠 的双层隔离层。

8.2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设施

8.2.1围墙区域内以及办公区、生活区取消架空输电线,实行电缆化。 8.2.2布线整齐、规范、美观。 8.2.3现场取消普通型胶木闸刀开关。

8.2.4户外及移动施工电源线一律使用软橡套电缆线,禁用塑套线。

8.2.5配电箱与电缆:现场施工电源全部采用箱式配电室;施工用电设施应达到三相 五线制、四级配电(盘柜)、三级保护的要求。主厂房内施工电源电缆沿柱、梁贴近敷设,其余采用直埋式敷设(应设明显标识)。

8.2.6三级盘与便携式电源盘(四级盘):三级盘为插座盘及单个开关盘,移动电源盘 应采用便携式卷线盘。

8.2.7漏电保安器:在二、三、四级盘内均应装设,每月校验一次,并作好记录。 8.2.8接地装置:电气设备的操作机构、控制盘与配电盘的框架、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

构架和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交直流电力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和电缆的金属外皮、穿线钢管都应接地。 8.3其它安全设施

8.3.1施工电梯:炉架吊装的同时应确保施工电梯安装投入使用。 8.3.2施工照明:

(1)室外使用灯塔式集中广式照明;厂房、室内照明采用可移动式集中与局部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照明,局部照明用带防护罩的灯具,现场禁用简易碘钨灯照明。

(2)锅炉照明按通道照明、施工电梯照明、施工广式照明三种形式布置,锅炉零米定置地点集中控制。

8.3.3电焊机集装箱与二次线通道:现场和厂房内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化布置,并配套 二次线通道和快速插头,电焊机二次线应使用软橡套电缆。

8.3.4安全围栏:施工区域、危险区域采用安全围栏隔离,围栏布设要求尽量在同一 水平面上。

8.3.5安全通道:安全通道根据施工需要可分为斜型走道(须用木板搭设,并加木质 防滑条)、斜梯通道、水平通道,要求安全防护可靠,搭设投用需要挂牌标识。现场主要斜形走道入口,应加设安全通道门楣。

8.3.6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施工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 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现场同时应设置紧急救护、紧急消防联络标志。

8.3.7危险品库房:承包商应设置专用危险品库房,并醒目标识。对危险品及危险废 品,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品处理工作,尤其对于放射源存放库房,应确保安全可靠,严防丢失或被盗或泄漏。

8.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设施

8.4.1废料、垃圾的存放与清理:施工与办公活动产生的废料与垃圾应分类存放,及 时清理。

8.4.2废料垃圾通道:汽机、锅炉、煤仓间施工废料和垃圾由专业工地设置专用废料 垃圾通道送至地面,及时清运。

8.4.3高处水冲式厕所:汽机房、锅炉房高处水冲式厕所由项目部设置,并安排专人管理及打扫,保证厕所内清洁卫生。

8.4.4污水、废液、噪声处理:项目部设置相关设施并检测,按环保规定进行处理和 排放。

8.4.5锅炉焊接防风墙:使用方钢框架并外衬彩钢板,搭设脚手架挂放(推荐性标准)。 8.5消防设施:

8.5.1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以及沙箱、消防桶等消防器材。 8.5.2购置或制作摆放消防器材架、箱。 8.6安全设施标准化实施过程的职责和界限

8.6.1各专业工地是执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主体责任单位,项目部是监督管理单位。 8.6.2安措补助费由项目部直接支配,,并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8.6.3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应按照业主《图册》的设计要求布置。 9.个体安全防护装备及进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纪律

9.1进入施工现场,注意各种安全标示牌,并自觉遵守标示牌要求和现场规定。 9.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严禁坐安全帽(各承包商安全帽的色别、标识,由业主统一作出规定)。

9.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9.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穿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不得穿短袖衫;严禁穿背心、短裤及裙装;严禁在现场内赤膊。各专业施工人员着装要求整齐统一、佩卡上岗。

9.5从事尘毒及特殊作业的人员,应穿着专用防护服。

9.6进入高处作业区域人员必须人手一条安全带(使用捆绑式安全带,并必须带有金属腰环,否则严禁使用)。

9.7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打领带,不宜戴戒指、手链等饰物。 9.8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得长发披肩,长发、长辫应塞在安全帽内。

9.9使用砂轮机、錾剔修口、火焊、高速切削,接触化学危险品必须戴防护镜。 9.10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9.11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室以外的任何地点吸烟。 9.12严禁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

9.13进入施工现场不得乱扔杂物及随意堆放物品。

9.14临时进入现场的载货车辆实行登记准入制度,驾驶人员交押“驾驶证”,并借安全帽佩戴。

9.15进场车辆必须清洁卫生,盛装散落物要有防散落措施,不得影响道路清洁。 9.16现场机动车辆应保证车况完好,按标示牌限速行驶,防止尘土飞扬和碎石伤人。 9.17进场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标示路线行走和指定区域停放。

9.18砼运输应采用罐车或有后箱板运输车,禁止敞车运输,避免砼运输带来的环境污染。 10. 安全教育与培训

10.1 新入厂人员、换工种人员、离岗超过三个月以上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0.1.1 培训内容:一级教育:项目部: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定、规程、本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业主的要求、伤亡事故案例、现场主要危险部位。二级教育:专业工地:工地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工作性质、危险部位、违章处罚细则、事故案例。三级教育:班组 本工种性质、班规、事故案例、违章处罚条款、安全注意事项。

10.2 体检审核

凡是受教育人员先进行体检、审核,不合格人员,禁止录用。视力0.5以下(焊工除外)、高血压、年龄超过50岁、精神病、残疾人等,不得录用。

10.3 考试建档

10.3.1 体检 、审核合格人员,经教育培训后(40小时)必须进行考试,建档。 10.3.2考试成绩应达到100分方可上岗。

10.3.3 安规考试卷为初级培训考题,三个月后进行春、秋季分专业工种进行考试。 10.3.4 利用班前列队讲话,进行有针对性地安全交底。

10.3.5 利用周一安全学习活动,组织学习文件、事故快报、安规、安全电视电话会议讲话,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决定。

10.4 持证上岗 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师级技监局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0.5 过程监督

10.5.1 项目部、专业工地、外协队伍专职安检人员实行全天候过程监督,对违章人员及时纠违,并有处罚权力。

10.5.2 对危险作业,专职人员有权进行停工。事后要立即向主管经理汇报。 11.施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控制要点 11.1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11.1.1针对工程施工特点,进行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对风险值较大的重要危害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重点预防和控制。涉及到的分项工程在作业指导书中须列出清单并提出预防与控制措施。安全施工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11.1.2严格执行技术交底程序,交底与接受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一般以上施工项目技术交底,应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以保证交底效果。

11.1.3项目开工前应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与确认,不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11.1.4重大施工项目、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应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程序。

11.1.5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施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措施。 11.1.6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应遵守《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

11.2安全设施

11.2.1按业主《图册》要求采用的安全设施应全部执行,实施安全设施标准化,使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11.2.2拆除安全设施(应特别注意设备平台格栅板的安全管理)应经过书面批准,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完后应及时恢复并报告批准人。

11.3高处作业

11.3.1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应得到彻底贯彻,在各种工况下对人身都应有保护措施。 11.3.2避免和减少交叉施工,确实无法避免的要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效实施后,方可施工。

11.3.3对特殊高处作业和其它重要的危险作业工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应采取特殊的控制措施。

11.4脚手架

11.4.1脚手架应由专人管理,专业架子工搭设。

11.4.2建筑专业脚手架搭设应满足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29-99)的要求,脚手架的搭设应按施工方案进行,承载类脚手架应有计算和图纸说明。施工方案编制应做到:工程主体施工脚手架在《作业指导书》上说明搭设方案;大面积脚手架或专用脚手架(如封闭架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零星使用脚手架根据委托单位出具的书面要求确定搭设方案。

11.4.3所有投入使用的脚手管、板、扣件等使用前均需检验,钢脚手架管件需刷油漆色标。

11.4.4安装专业脚手架搭设应满足脚手管长度规范、间距标准、搭设牢固、脚手板铺满、绑扎牢靠、双道防护栏杆、有上下梯档和挡脚板的要求。

11.4.5脚手架搭设应经验收、挂牌后方可使用。没有搭设完或暂时停工的脚手架应在醒目位置悬挂禁止攀登的安全警示牌。

11.5起重机械和起重作业

11.5.1起重机械应标明最大起重量,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准用证、操作人员名单、主要性能及润滑图表等。

11.5.2钢丝绳、吊钩、滑轮、安全装置及起重工器具应定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检查和保养。

11.5.3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操作、维修保养和管理人员应持有合法资格证件。 11.5.4起重作业应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起重指挥信号、手势和旗语,使用对讲机指挥的机械其对讲机应使用指定的频率与频道。

11.5.5轨道式起重机的基础、轨道和接地网应符合安全要求,道渣应增设围挡措施。 11.5.6起重钢丝绳在棱角处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千斤绳不得打扭或绞缠使用。 11.6施工用电

11.6.1承包商应在业主指定的地点接入施工用电系统,并负责连接点以下的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

11.6.2拆装施工用电设施应由承包商专职电工进行。

11.6.3施工电源设施应配套并符合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要求,接线应整齐、美观。 11.6.4配电盘柜放置地点须砌筑平台,盘柜内插座电压等级、开关负荷名称须标示清楚,电源一、二次盘柜应上锁。

11.6.5施工区域电源电缆走向应合理,布设整齐、美观并标示清楚。 11.6.6现场严禁接地保护与接零保护混用。 11.7焊接作业

11.7.1遵守焊接安全规定,严禁在带压的设备和盛装过油脂与可燃气体的容器上进行焊接工作,严禁在易燃材料附近及上方进行焊接工作。

11.7.2各类气瓶使用应符合安全要求,固定设施应牢靠、美观。

11.7.3 气焊皮管不得妨碍通道,宜按固定通道方式布置,做到整齐、美观。

11.7.4现场除外围工程与辅助工程项目可使用瓶装氧、乙炔气外,汽机、锅炉房应使用管道集中供气。

11.8危险性作业

11.8.1进入坑井、地下、金属容器、潮湿地点作业,应使用不大于12v的行灯照明,并做好通风措施防止缺氧窒息。

11.8.2拆除作业、近电作业、爆破作业、吊装作业、射线探伤等危险作业场所应有醒目的警戒、警告标志,夜间应使用红灯警示,并设专人监护。

11.8.3坑井、孔洞、陡坎、土方开挖区、高压带电区、重点防火区应设围栏(墙、网)或盖板,并有明显标志,易燃易爆品应单独存放。

11.9土石方开挖

11.9.1土石方开挖应有合理的弃土石方案和防塌方措施,并保证道路畅通。

11.9.2拉运土石方的车辆应有措施保证不散落造成对路面的污染,如有少量散落,应按照谁运输,谁应负责将散落的土块清扫干净的办法执行,违者给予处罚。

11.10成品、半成品保护与防止“二次污染” 11.10.1 成品的污染管理

11.10.1.1 严禁在安装好的成品上乱画、乱写、乱涂、乱焊、乱割、乱生根、乱打孔和搭建。

11.10.1.2 在成品上方刷油漆,粉刷墙面要用彩条布覆盖,对移洒的液体要及时处理。

11.10.1.3 施工人员严禁在保温过的成品上坐、靠、站、行走。 11.10.2 成品上脚手架的搭设。

11.10.2.1 严禁把脚手架搭设在栏杆、乙表管道、保温过的管道、精密仪器等上。 11.10.2.2 对已铺过的地面,,需要搭设脚手架要有防磨保护措施。 11.10.2.3 脚手架拆除时要相互递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11.10.3 基础与螺栓的保护

11.10.3.1 严禁把千斤绳放在未经二次浇灌的基础上。起重千斤绳不得与未进行二次浇灌的混凝土基础相互摩擦。

11.10.3.2 裸露的底角螺栓,要有保护措施。可用PVC管或橡胶管、铁管进行保护,一般用的白色PVC管,管表面应刷有红、白相间漆。以警示保护。

11.11现场清理整顿

11.11.1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应实行工序交接、验收、签字制度,上道工序交给下道工序应是干净、整洁的工作面。

11.11.2现场领用的建筑安装材料应码放整齐,无乱堆、乱摊及堵塞通道现象。 11.11.3设备、材料开箱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废料垃圾应及时清理运走。 11.11.4各种工器具、索具应摆放、挂放整齐,表面清洁。

11.11.5各种设备、材料安装就位前应进行清洁,安装后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11.11.6不得随意在墙板、楼板上凿洞,确因施工需要凿洞,应经施工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并使用专门工具施工。

11.11.7各种施工垃圾、废料应堆放在指定场所。现场执行“随做随清、随做随净”制度,应达到“一日一清、一日一净”。

11.11.8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通道并有明显标示,安全通道应做到安全、整洁、畅通和照明充足。不得有任何物料影响通道畅通,特别是脚手架、脚手管、电源线、电焊线、气焊皮管,不能避免过通道的,应采取高架或低设措施。

11.11.9应制订并执行钢材、木料、电缆头、焊条头、包装品等工程边角料回收制度。 11.11.10施工现场的沟道、坑井、地面、屋顶、平台应保持无垃圾与废料,设备表面应保持清洁。

11.11.11生活垃圾应用塑料袋装好,集中存放在封闭的垃圾筒内,每天清理运出现场。

11.11.12液体废料如油脂、废水等不得排入下水道、渗水坑或地下。废油应放进废油桶,统一按规定要求处理。

11.11.13严禁随地大小便或以其它方式污染场地和建筑物。

11.11.14施工承包商应采取措施保证其工作人员使用自设的卫生设备,并始终保持业主盥洗间和厕所设施完好。

11.11.15施工承包商应自觉保持施工区、生活区以及公共区的清洁卫生。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业主和监理承包商保留要求对此类区域进行清扫的权利,其费用则由承包商负担。

12.消防、警卫与交通安全管理

12.1必须健全消防、保卫网络,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编制消防保卫计划及措施。 12.2 开展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消防、保卫、交通安全意识与技能。

12.3建立并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现场严禁生火取暖和使用电炉取暖。

12.4现场治安警卫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单位“人员、机械进出现场管理制度”执行。 13.工作时间

13.1工作日的作息时间表应以备忘录的形式提交给业主、监理承包商与现场警卫室。正常工作作息时间以外的工作制度、夜间加班、公假日加班,均应在备忘录中加以详细说明。

13.2严禁单人夜间加班。施工承包商必须做到:凡是有人工作的地方,必须要有安全设施;凡是有人工作的地方,必须要有人监督。

14.应急管理

14.1应急预案与应急预演:结合工程进展的阶段性特征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编制《应急预案》,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无法抗拒的灾害进行预防控制,并根据《应急预案》的专业特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应急演习。

14.2应急资源:应急资源是针对应急预案要求配置的,含车辆、材料、工具、人员、资金、通讯手段等。应急资源的管理要求始终处于备用状态,按性质不同归口不同救援部门掌管。

14.3紧急联络与救护体制: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建立消防和救护紧急联络体制。具体含各种应急小组和管理网络、通讯手段等,如消防小组、医疗救护小组、防汛小组、治安保卫办公室,火警电话、交通报警电话、安全事故紧急通报电话、医疗救护电话等。建

立的紧急联络与救护体制内容要求宣传到每位员工,紧急联络电话制作成标识牌置于醒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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