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日放假的通知
各县工商局,各工商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西工商局、南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09年“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5月28日—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日)上班。
二、值班安排:各单位要安排好人员值班,并于5月26日下午下班前通过OA将值班名单上报市局办公室。值班时间从2009年5月27日18时至2009年5月31日零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每天下午4时前向市局办公室零报告,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平安过节。市局值班电话:5518838;传真:5518732。
三、节前工作布置:各单位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在节前对本辖区市场、商场、超市出售的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商品、重点环节、重点市场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活动,确保节前食品市场安全有序。对本单位办公楼和职工宿舍进行防火、防盗、防爆的安全检查,严堵漏洞,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认清形势,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屠宰办和各工商所要分工负责,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充分准备,强化各
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积极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要认真落实巡查制度,辖区有生猪猪苗交易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工商所要安排执法人员每日进行检查记录,重点加强对市场、冷库和其他猪肉产品集散地的检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猪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打击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活猪、猪肉及其制品上市交易行为和贩卖私宰猪肉、销售病死猪肉、游村串巷收购病死猪等违法行为,坚决堵住病死猪流入市场,确保上市猪肉质量,防止甲型H1N1流感通过市场传播。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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