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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管理办法

来源:好兔宠物网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业技能鉴定

工作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圣雄园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员工队伍技能素质,加强员工应知应会培训,开展切合实际的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专业术语解释

(一)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对所承担的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进行职业资格认证的活动。

(二)特有工种:是指圣雄园区生产单位特有的生产装置且国家工种分类目录中明确规定的生产装置操作工种。

(三)通用工种:是指除行业特有工种以外,为主业服务的机电仪、钳工、焊工、管工等国家工种分类目录中明确规定的工种。

第三条 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和《国家职业标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圣雄园区各子公司、厂矿、职能部室(中心)所有人员。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分站(以下简称圣雄鉴定分站)设在股份公司人事企管部,负责制定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编制鉴定规划与工作计划。

第六条 圣雄鉴定分站是圣雄园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专业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圣雄园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

(二) 负责鉴定分站的业务管理和考务安排。 (三) 负责组织实施圣雄园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 执行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考核标准,接受中泰大学的管理,保证鉴定质量。

(五) 负责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聘用、考核与管理。

(六) 根据集团公司与中泰大学授权与委托,负责核发与管理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七) 负责统编题库和补充题库。

(八) 负责其他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七条 圣雄鉴定分站各项具体工作:

(一) 受理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申请,按程序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鉴定前一个月将鉴定工种、等级、具体日期、申请条件,收费标准、鉴定时间、联系电话等事项发布公告,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二) 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对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三) 做好鉴定考核的考务工作和场地、设备、材料等的准备工作,采用向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备批复或行业题库印制的试卷组织考核。

(四) 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具体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

(五) 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具体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

第八条 圣雄园区各子公司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主要载体,服从技能鉴定分站的统一管理,在鉴定分站的业务指导下开展本公司技能培训和鉴定。其具体职责有:

(一) 各子公司人事处(综合处)根据圣雄鉴定分站的安排,统一管理本公司技能鉴定相关工作。

(二)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生产实际需要,结合鉴定计划安排,制订本公司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计划,报送圣雄技能鉴定分站。

(三) 宣传组织员工积极参加职业鉴定,负责员工报名登记及所需相关材料(例如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的收集、分类、整理及审核工作。

(四) 在圣雄技能鉴定分站统一指导和监督下具体实施相应工种的职业培训。

(五) 按照圣雄技能鉴定分站要求,负责做好鉴定中的考场准备(如分发准考证、粘贴座位号、作好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

(六) 按要求向圣雄鉴定分站上报考评人员、考务人员、出卷人员和阅卷人员,积极配合圣雄鉴定分站做好技能鉴定工作。

(七) 按要求向圣雄鉴定分站上报审核无误的试卷或题库。 (八) 完成圣雄技能鉴定分站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鉴定范围与申报条件

第九条 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范围:

公司各部门在技术工种岗位上的技能操作人员、转换岗位(工种)的人员和其他需要鉴定的人员。

第十条 鉴定实施的范围:

鉴定的工种范围: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确定的行业工种。鉴定的对象是自治区范围内氯碱、电力、PVC化工行业和企业内部的从业人员。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经鉴定中心审定资格后,由鉴定站实施鉴定。

第十一条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鉴定规定、统一证书管理的原则及程序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的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以下简称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第十三条 职业资格等级申报条件:

按照国家职业(工种)标准及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中要求的申报条件,企业根据实际用工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本企业的等级申报条件(详细标准见附件一)。

参加国家技能竞赛前十名;国家一级技能竞赛前八名;省级技能竞赛前六名;地、州、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者,由单位推荐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可不受间隔时间限制,在原有技能等级基础上,可参加上一级升级鉴定。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圣雄园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履行以下程序: (一)各单位制定年度鉴定计划并上报圣雄鉴定分站,圣雄鉴定分站统一制定年度鉴定计划,各单位根据圣雄鉴定分站年度鉴定计划与鉴定通知,及时传达至各部门。

(二)各单位根据鉴定通知,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上报圣雄鉴定分站审核。

(三)圣雄鉴定分站审核复审报名人员的资格,合格者报中泰大学进行终极审核。

(四 各单位收集有关被鉴定人员信息和资料,至中泰大学录入报名信息并交纳鉴定费用。

(五)圣雄鉴定分站向中泰大学技能鉴定站报备题库试卷。 (六)圣雄鉴定分站组织有关单位安排所需考场、安装调试设备等工具,安排好考评人员、监考人员和考务人员,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考前大会。

(七)圣雄鉴定分站组织理论考试的组卷、监考、阅卷,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的组卷、监考、阅卷评分。

(八)圣雄鉴定分站组织考评组对成绩进行登录、汇总,复查确认后上报中泰大学技能鉴定站。

(九)中泰大学技能鉴定站将鉴定结果上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并按要求审批,发放证书。

(十)圣雄鉴定分站领取证书后,发布合格人员补贴公示,并通知薪资相关人员,在工资中予以兑现。

(十一)鉴定结束后,由圣雄鉴定分站进行档案归纳及整理。

第五章 鉴定培训与考评

第十五条 参加鉴定的人,应进行鉴定前的培训,各子公司将鉴定培训列入员工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分组落实,时间不少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时间。

第十六条 职业技能鉴定主要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技师,高级技师还要进行综合评审(业绩评价)。

(一)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考试。

(二)实际操作考核,在具备条件的鉴定场所或生产作业现场采取实际操作,模拟操作,答辩提问,笔试等方式进行。

(三)综合评审(只限于技师,高级技师),按照集团公司高技能人才核心能力模型和能力业绩评价模式(N+Y),成立专家组,对参评人员的资格条件、工作业绩、技术论文答辩、微课讲解等进行综合评审。

第十七条 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均采用百分制,两项或三项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第十八条 实施鉴定所用的试题,必须从国家题库化工行业分库或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题库中提取,考评组结合公司生产特点和岗位要求,对国家题库确定的考核内容可按照自治区人社厅给予的政策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 尚未建立题库的工种,由圣雄技能鉴定分站组织本专业考评员或专家命题,须上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批后使用。

第二十条 圣雄技能鉴定分站暂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工种,由圣雄技能鉴定分站负责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二十一条 员工报名参加鉴定考试无故缺考或作弊者,各单位对员工予以考核,凡作弊的员工2年内不得参加技能鉴定。各单位将各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第二十二条 对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在岗位上若造成厂级安全事故的,取消原职业资格证书,一年后根据鉴定计划进行复审;已在圣雄技能鉴定分站以外其它机构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员工,必须参加分站组织的技能鉴定复审确认。

第六章 考评员与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象进行考核评审的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分为高级考评员和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承担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承担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鉴定。

第二十四条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是指圣雄技能鉴定分站和各单位从事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

第二十五条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本职工作,不谋私利,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办事认真、细致、公道,敢于大胆管理; (三)熟悉业务,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四)经过专门业务培训,并考试合格。

第七章 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 圣雄技能鉴定分站核发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在“证书照片(两寸免冠)”处,盖鉴定专用钢印;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处,盖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红印。

第二十七条 公司实行证书验证制度。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达公司规定的年限,需进行本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验证鉴定。

第二十八条 未经圣雄技能鉴定分站同意在其他单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必须进行验证,合格者认可其职业资格。验证随公司鉴定计划一并进行。

第二十九条 职业资格证书丢失的,应持单位证明到公司鉴定中心(站)报失,并办理补发手续。

第三十条 离职员工在办理辞职手续时,应扣除相应证书办理费用。

第八章 鉴定费用

第三十一条 圣雄技能鉴定分站合格人员办理证书所产生的的费用由鉴定者本人承担。

第三十二条 职业技能鉴定费用支付项目:

(一)辅导费、考场准备费、命题费、审题费、封闭命题费、监考费、考评费、阅卷费、督导费、试卷印制费、教材费、资料费等,具体支付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讨论决定。

(二)操作考核材料费。

(三)缴纳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相关费用等。 第三十三条 鉴定设备(包括仿真软件)的投资、职业标准、培训资料及试题库的开发,由各单位承担。

第九章 质量监督

第三十四条 公司负责对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督导,督导内容包括:贯彻国家、集团公司、公司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鉴定工作规范,职业标准和管理规程等。

第三十五条 督导员负责鉴定工作现场督考、主要对鉴定考核项目、考评过程和考评结果进行监督,有权对考评过程中考评人

员的违纪行为予以制止或提出处理意见,发现重大问题应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 圣雄技能鉴定分站对各单位鉴定工作质量检查,将检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第十章 考核

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试卷不按标准命题,存在应付差事、编造等情况,经鉴定分站查实,视情况考核200-1000元。

第三十九条 阅卷人员无故缺勤、请假,各单位予以协调补充,若各单位人员不按时、不按数量配备,阅卷过程中徇私舞弊、不按时间节点完成,经鉴定分站查实,视情况考核200-1000元。

第四十条 各单位根据时间节点,在提出申请鉴定报告的同时,将鉴定工种及人员信息按照标准,经各公司领导审核完毕确认无误后,报备至圣雄技能鉴定分站,如工种和人员信息存在错误及作假现象,不按时间节点完成,经鉴定分站查实,予以考核200-500元。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在提出申请鉴定报告后,在鉴定考试前制定鉴定前培训方案,根据课时要求,组织培训学习,并将培训方案报至圣雄技能鉴定分站,鉴定分站将进行监督,若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予以考核200-500元。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根据圣雄技能鉴定分站需求,予以安排考评人员,如无故拖延、不予安排,鉴定分站予以考核200-500元。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在技能鉴定前协同鉴定分站完成考场相关设施、工具、标识等准备,如无故拖延、不配合完成,鉴定分站予以考核200-500元。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根据圣雄技能鉴定分站安排,成立相关鉴

定小组,如相关人员不按时间节点配备完整,予以考核200-500元。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各小组、各责任人若违反时间节点,未按标准执行,造成鉴定工作拖延、滞后或未完成,鉴定分站核实后,视情况考核责任单位100-2000元,情况严重时,予以取消鉴定资格。

第四十六条 各小组未履行相应职责,在工作中屡次犯错,屡教不改者,鉴定分站核实后,视情况考核责任单位、小组及个人100-500元。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在工作中若不积极配合技能鉴定分站,造成相关人员不到位、相互推诿、不服从管理等情况,经鉴定分站核实后,上报领导小组,视情况通报并考核责任单位100-500元。

第四十八条 严格按照公司技能鉴定要求、规定、方案及相关通知开展各项工作,未按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的,考核责任部门200-500元。

第四十九条 各单位积极完成鉴定工作,各阶段按节点完成,错误率较低,鉴定分站根据实际情况,奖励100-1000元。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分站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处理。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一、鉴定条件: (一)初级工

技能鉴定考评标准

转正后独立顶岗1年以上。

(二)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后从事工作2年以上; 2.中专毕业生连续从事工作4年以上; 3.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工作2年以上。 (三)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后从事工作2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

3.企业班组长、技术骨干、技术带头人。

4.班长、值班长、必须从事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四)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1.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后从事5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12年以上或累计工作16年以上; 3.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的重要技术骨干。 (五)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后从事3年以上;

2.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1年以上,并具有相关职业高级职业资格;

3.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本行业领域的技术领军型人才。

二、鉴定考试内容:

(一)考试范围

1.理论考试:职业道德、化学基础知识、化工基础知识、机械与设备知识、安全消防环保知识、生产过程操作与工艺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岗位技能考试:与申报工种相关的工艺、设备、安全、应急等知识。

(二)考试题型

1.理论考试:选择题、判断题。(初级工:选择题100道,判断题50道,总题量不少于150道题;中、高级工:选择题150道,判断题50道,总题量不少于200道题,技师:选择题、判断题占比不超过30分,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等不少于70分)

2.技能考试:工艺题、设备题(中、高级工:按操作步骤现场操作或利用模拟器材操作)、安全题、案例分析题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

3.技师、高级技师需提供不少于3000字论文。(论文以本岗位工艺操作、设备技改、安全为课题,以创新、革新、技措等为前提,可运用于生产,并能创造效益。)

4.技师、高级技师需准备15分钟左右的微课,制作ppt并讲课。(微课以本岗位工艺操作、设备技改、安全为课题,不能与论文相一致)

三、考评标准:

(一)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涂答题卡),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笔试答卷和答辩方式。

(二)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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