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检验和发放。 2.适用范围
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检验和发放的管理 3.名词解释(无) 4.责任
项目部安监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检验、发放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5.管理规定
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库登记、验收、保管、发放、回收鉴定工作。
项目开工前或每年12月25日前,安监部安全监察员负责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需用计划,报安监部部长审核,项目经理批准,物资供应部门按计划采购。
计划部编制施工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预算,由计划部预算人员和安监部安全监察员审核,计划部部长批准,安全内业管理员凭此预算单发放给施工单位。
安全监察员在审核劳动防护用品预算时,发现库存不足时,应同时编制一份劳动防护用品需用计划,报安监部部长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物资供应部门按计划采购。
安全监察员协助物资供应部门采购安全防护用品。
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直接入库,由安全内业管理员按计划进行核对,并对实物进行验收(质量、产品鉴定合格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进货台帐。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入库后,安监部仓库保管员要分类存放,码放整齐,标识清楚,分清批次。
每个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劳动防护用品领用人的相片、姓名和本人签名印鉴,领用人凭预算到安监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除外),并在领用台帐上签字,安全内业管理员同时调整库存台帐。 安全内业管理员应随时向安监部部长、安全监察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库存台帐。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其产品鉴定合格证随同发放。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作业文件“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采购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时,采购人员必须对生产厂家或专营商店进行审查。
5.12.1审查的内容包括: 5.12.2企业营业执照 5.12.3生产许可证
5.12.4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省级劳动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检验出据的《检验报告》
每次采购要索取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以区分购置时间、生产厂家、检验报告时间。所有复印件由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存档备查。
参与项目施工各单位人员的安全帽由项目部统一配置,安全帽分四种颜色:项目部--兰色;专业公司--中黄色;外包工队--浅黄色;专职安监人员--红色。
安全内业管理员根据综合部的人员进场通知单发放安全帽,领用人按第九条要求领取。 鉴定
5.16.1根据GB284-89规定,安全帽使用期限为:塑料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使用期限从产品完成之日计算。
5.16.2按GB6095-85规定,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检一次。
5.16.3安全网的使用按照《安全网的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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