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供暖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供暖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工程部员工运行、检查、维护保养操作行为,加强对热力系统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保证热力系统正常运行。
2.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热力系统运行和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审批热力系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水工操作行
为,并组织安排相关工作。
3.2工程部专业负责人负责制定热力系统管理制度,负责对水工进行安
全、技术培训,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水工操作的规范性。
3.3工程部水工遵守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和内容。
4.管理制度 4.1 值班制度
4.1.1 值班人员按照公司规定着工装,持证上岗。
4.1.2 当值人员服从管理,按班次上岗,不得擅自离岗,严格执行
交接班制度。只有在专业负责人批准后,有人接班的情况下,方可离岗。
4.1.3 值班人员应熟悉配供热设备设施性能、原理和运行方式,
掌握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案。对本站设备负有监视、维护、操作及事故处理的责任。
4.1.4 按规定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正确操作设备,使设备安
全经济运行。
4.1.5 值班人员应按时、按规定线路巡视热交换器、水泵、水
箱、软化水装置设备,检查设备运行参数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声音、温度、气味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现象迅速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4.1.6 监督软化水化验结果,保证供热系统水质,保证供热系统
正常补水和水量。
4.1.7 按规定运行方式和温度供热。需改变运行方式或停止供热
时,应提前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4.1.8 值班人员应根据天气情况调整供热运行温度,达到节能降
耗的效果。
4.1.9 配合入室测量室内温度工作。当市政供热管网发生问题
时,应主动联系供热公司,保证供热温度。
4.1.10 值班人员均需掌握发生灾害事故和设备运行故障处理方
法,应正确判断事故原因并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主动上报上级,在未找出原因和排除故障之前,不得重新启动供热设备。
4.1.11 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无法处理的及时报告上级。
4.1.12 当发生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紧急情况下,有权利立即停止
设备运行,事后向上级汇报。
4.1.13 熟练使用消防报警器材和灭火器材,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机
房,外来人员须经部门领导同意许可方可进入,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4.1.14 保证供热机房内的照明、应急照明等设备完好。
4.1.15 配合水工维修人员做好供热设备日常维修和计划保养工作。
4.1.16 做好机房及设备的环境卫生工作。
4.1.17 值班人员认真详细填写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应做到字
迹清楚。
4.2 热力站运行管理制度
4.2.1 值班人员应熟悉热力站设备的原理、性能,掌握设备安全操作规
程。负责热力站设备运行、巡视、维护及事故处理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2.2 严格执行供暖运行参数和地区供暖标准,不得随意升温或降温。
专业负责人要了解近期的环境温度和室内负荷情况,拟定出阶段性节能运行方案。
4.2.3 严格执行操作程序,认真、正确地操作设备,严禁违章操作,各
设备启动后应立即巡查,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4.2.4 供暖前前要对有关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做好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在无异常情况才可开机运行。
4.2.5 停止供暖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供暖停止后要进行必要的设
备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4.2.6 定时对供暖系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正确抄录仪表数据,
认真填写巡视、运行记录,字迹清楚准确,写错了只能重写,不
能涂改。
4.2.7 在机房内不能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工作,系统控制电脑不得安装
与工作无关的程序及玩游戏。
4.2.8 运行期间注意倾听运转设备的声音,观察仪表的指示情况,发现
问题和故障要及时处理,要防止事故蔓延,重大的及处理不了的故障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做好详细记录。
4.2.9 依据维护保养计划,做好供暖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
4.2.10 热交换站在冬季供暖时运作,每日 24 小时均有值班人员
值守。
4.2.11 每个系统配备供热循环泵(一备一用),每 12 小时倒换运转。
4.2.12 每个供暖季期间,热力站值班人员应每小时对热力站巡视
一次。
4.2.13 管理好热力站物品、工具及消防设备维护工作,确保使用
安全、有效。
4.2.14 做好热力站的安全防火工作,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做好
外来人员登记。
4.2.15 在不影响正常营运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并实施有效的节能
方法。
4.2.16 依据规定的制度进行巡查。
4.2.17 按照保养计划要求对智能化设备进行保养。
4.3 锅炉运行管理制度
4.3.1 司炉工应熟悉锅炉原理、特点,按章操作,持证上岗。
4.3.2 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锅炉安全运行的各
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3.3 保持锅炉操作间和主要用气点的通讯联络畅通。
4.3.4 锅炉房应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如: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职
责、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水质化验制度、事故处理报告制度、锅炉房安全防火卫生制度、紧急停炉制度。
4.3.5 锅炉运行中发现压力元件泄漏,炉膛严重结焦,受热面金属
超温且无法恢复正常及其它重大问题时,应停止锅炉运行。
4.3.6 燃气锅炉房因燃气泄漏造成保护装置动作后,应查明原
因,才能重新点火起炉。
4.3.7 油炉或气炉在做检修之前,应可靠地切断油、气源。
4.3.8 在炉筒和潮湿烟道内工作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禁止使用
明火照明。
4.3.9 在炉筒和潮湿烟道内部工作,炉外应有人监护。
4.3.10 进入炉膛及炉筒内进行检修时,事先要进行通风。
4.3.11 进入烟道或燃烧室工作前,必须进行通风,并将总烟道或其
它运行锅炉烟道相通的阀门关严密,防毒、防火、防爆。
4.3.12 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4.3.13 锅炉运行中应定期排污,排污时注意严密监视锅炉水位。
4.3.14 依据规定的制度进行巡查。
4.3.15 按照保养计划要求对智能化设备进行保养。
4.4 软化水水质运行管理制度
4.4.1 水质化验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做好软水设备
和水质化验工作。严格执行软化水质标准,并加强水质加、监管,保证设备无垢或薄垢运行。
4.4.2 检查水质分析项目的指标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时填写软化器运
行记录。
4.4.3 每周检验软水箱给水硬度、系统水质、氯根、系统碱度,加强排
污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工程负责人。
4.4.4 水质化验员应掌握所操作水处理设备原理、构造、流程、水质化
验操作方法,并能指导停炉后的保养工作。
4.4.5 对化学药品要保管好。尤其是有毒药品要设专人保管,加锁。对
化验仪器设备要做好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工作。
4.4.6 检查仪表指示,是否一个罐供水,一个罐再生,水位是否正常。
4.4.7 巡查罐进出水口的压力表读数是否正常,出水口处的水表工作是
否正常。
4.4.8 罐进水处的过滤器网是否符合要求,排气阀是否畅通。
4.4.9 自动控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4.4.10 备用连通阀门是否正常。
4.4.11 做好化验室清洁,检化验用具要摆放整齐。
4.4.12 水质化验员应认真填写水质化验记录。
4.5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4.5.1 锅炉水质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做好软水设备
和水质化验工作,严格执行 GB—1576—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督。保证锅炉无垢或薄垢(<0.5 毫米/年)运行;
4.5.2 每两小时化验一次软水硬度,软水箱给水给硬度,锅炉水质每四
小时做一次氯根,炉水碱度,将结果通报司炉人员监督其加强排污;
4.5.3 每四小时化验一次溶解氧,根据化验结果,相应调整除氧装置;
4.5.4 水质人员应了解所操作锅炉的结构,掌握所操作水处理设备原理、
构造、流程、水质化验操作方法,并能指导停炉后的保养工作;
4.5.5 对化学药品要保管好,尤其是有毒药品要设专人保管,加锁,以
防发生其它问题。对化验仪器设备要做好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工作;
4.5.6 搞好化验室清洁,各种药品工具应摆放整齐,做到文明生产;
4.5.7 认真填写交接班、巡回检查及水质化验记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