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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自诉案件程序是什么?

来源:好兔宠物网

侵占罪自诉案件程序是指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对其进行处理;而侵占罪告诉处理程序是指只有被害人告诉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才开始追究侵占罪行为人的刑事诉讼活动。侵占罪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相对简单。

法律分析

一、侵占罪自诉案件程序是什么?

侵占罪自诉案件程序是自己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会有人民法院对此进行处理。按照《刑法》理论,已经着手实施的犯罪行为,齐备了该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为犯罪既遂。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

侵占罪的既遂具备了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侵占的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或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

(二)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三)行为已经实施了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

(四)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了侵犯;

(五)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行为人的行为只有完全具备以上条件,才能构成本罪的既遂。

二、侵占罪告诉处理程序是什么?

对于侵占罪告诉才处理。即国家司法机关对侵占罪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被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能开始追究侵占罪行为人的刑事诉讼活动。因此,对侵占罪的告诉问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告诉的主体

一般情况下,侵占罪的告诉人应是被害人。但是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二)告诉的对象

被害人应向谁告诉侵占罪,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被害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中任何一司法机关告诉的,都应视为已经告诉。

(三)侵占罪的诉讼形式

侵占案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而不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因此,侵占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按自诉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实际上就是受害者本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也就是根据不告不理的基本原则来处理的,因此从程序上来看,自诉案件启动程序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就可以了。

结语

侵占罪自诉案件程序是指被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由法院对其进行处理。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侵占他人财产、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行为已经实施变持有为所有、对他人财产所有权构成侵犯以及拒不退还或交出他人财物。侵占罪告诉处理程序则是指只有被害人提起告诉,司法机关才会开始追究侵占罪行为人的刑事诉讼活动。告诉的主体可以是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侵占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按自诉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九章渎职罪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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