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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核心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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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核心范文1

新(N、PublicManage-ment)是一种国际性思潮,它于20世纪后期发韧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并迅速扩展到其它发达国家乃至全世界。学术界对之有各种不同的称谓,如“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行政学”、“管理主义”、“企业化政府”、“重塑政府”等。这些称谓从不同侧面反映了新公共管理的价值取向。与传统模式的理论基础是官僚制理论和政治一行政两分法不同,新公共管理模式的理论基础则是经济学理论和企业管理理论。这里所说的经济学,主要指20世纪50一60年代的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一理论(PrinciPalAgentTheory)和交易成本理论等。参照国内外行政学者的论述和行政改革的实践,笔者把新公共管理的基本内容归结如下:

1政府角色定位。新公共管理倾向于一种把决策制定(掌舵)和决策执行(划桨)分离的体制。为了实现两者的分离,新公共管理主张通过民营化、公私合作、合同出租等形式,把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交由市场和社会力量来承担。而政府在主要集中于掌舵性的职能领域,如拟订政策、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监督合同执行等,引导它们为实现公共利益的目标服务。

2.将企业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人公共部门。基于管理具有相通性这一认识,西方国家在行政改革的实践中广泛引进企业的科学管理方法诸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全面质量管理、成本一效益分析等,并希望用企业管理理念来重构公共部门的组织文化。

3.建立有使命感的公共组织。新公共管理模式认为,传统行政模式对规章制度的咯守可能会造成“目标移位”的现象,并因此可能使行政组织丧失了适应环境变化的灵活性。而企业化政府则是有使命感的政府,它们规定自己的基本使命,然后制定出让自己的雇员放手实现使命的制度,认为有使命感的政府可能会比照章办事的政府士气更高、更有创新精神,从而也更有效率。

4.新公共管理把社会公众视为政府的“顾客”,认为,公共组织应坚持“顾客导向”,以“顾客满意”为宗旨。例如:英国于1991年制定并颁布了《公民》,它具体规定了每个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与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被视为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

5.加强公共部门的绩效评估。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效率和成本收益等。在实践中,公共部门的绩效评估主要是以‘,3E”为标准,即经济、效率和效益。新公共管理的内容相当丰富,从各国行政改革的实践还可以总结出很多,它们全部是以市场化和企业化管理作为其理念。

新公共管理与民主社会的核心价值的冲突

新公共管理一方面改革了官僚制的弊端,另一方面也与民主社会的核心价值产生了激烈的冲突。我们这里所说的民主社会核心价值是指孕育于民主社会中位于最深层的基本道德与价值层面的以公民和社会为依归的价值取向,它包含民主、平等、自由、公民权、公共利益和负责任等核心价值命题。

1.“经济人”的假设。。正如莱茵•D•泰瑞所指出的:“既然公共选择和组织经济学倾向于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既然个人利益是其核心理念,那么任何关于‘公共利益’的概念都变得毫无意义”;其次,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经济人”所描述的只是复杂的人格体系中的一个侧面。大量事实证明,公共行政人员完全可以超越个人利益,以高度的献身精神和责任意识投人到公共行政活动中去。但是,当公共行政人员追求公共利益的行为总是得到利己主义的解释时,他们就会转向利己主义,这就是所谓的“皮哥马利翁效应”;最后,在一个个人利益被过分张扬的社会,人们习惯于以个人得失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丧失了对道德问题的敏感性和起码的社会责任感,最终必将引公共利益与公共伦理的危机。

2.政府角色定位。新公共管理把政府的角色界定为“掌舵”,并认为“那些集中精力积极掌舵的政府决定了其社区、州和国家的发展前途”。然而,在现代民主社会中,政府的这种角色定位不仅不合适,而且也不可能:其一,新公共管理视野中的政治家和行政官僚是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者,而把社会的发展前途交由自利的个人来掌控其结果无疑是灾难性的;其二,即使政府能够完全代表公共利益,其理性的有限性决定它并不具备制定完美政策的潜质;其三,现代社会的公共政策是各集团和组织互动的结果,是各种利益和观点的混合物,在这种情况下,把公共政策视为单纯的政府决策已毫无意义。民主社会的公共政策必须以广泛的公众参与为基础,这既是保证公共政策公共性的需要,也是民主社会公民权的集中体现。因此,罗伯特•B•丹哈特善意地提醒我们:“当我们急于掌舵时,我们是否正在淡忘谁拥有这条船?”

3.对市场机制的过分推崇。新公共管理建议政府采用以市场为基础的制度设计。琳达•德莱恩认为:“……市场模式隐含这样一种信念,即自由市场的力量可以使追逐个人利益的参与者—个人、社会团体、机构、公司达到一种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最大限度可实现的公共利益的平衡。”但是,在复杂、多元的现代社会里,公共决策必须经过一个各相关利益群体互动博弈的过程,这一过程当然没有市场机制更有效率,但是它却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共利益,而且这一过程也决不是单一的“选票”所能反映的。。而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具有更宽广、更长远的视野,而不是基于个人或机构利益基础上的成本一收益分析。因此,布隆克认为:“自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尽管有它不可怀疑的力量,但是它仍不足以确保许多牵扯到人类幸福以及能让人类持进步乐观态度的社会目标的实现”。

公共管理核心范文2

关键词: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分权政策负责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场针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缺陷的新的管理方法在全球席卷开来。这场运动通常冠之以多种称谓:“新公共管理”、“管理主义”、“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行政”、“后官僚制典范”、“企业型政府”。不管这些称谓怎么花样翻新,他们的基本特征和精神实质是不变的。尽管这些特质在不同学者的论述中各有不同,然而,其基本的思想和关键词还是可以大体达成一致,诸如管理而非行政、市场化而非官僚制、竞争而非垄断、服务而非执行、分权而非集权、过程而非结果、负责而非逃避等。为了表述的一致性与清晰性,本文一律采用“新公共管理运动”这一说法。

DonaldF.Kettl教授在《全球公共管理革命——关于治理转型的报告》中提出了这场运动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六个方面,即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导向、分权、政策和对政策效果的负责。[1]由于是以“报告”的形式给出的,因此Donald教授没有充分展开。这是由于“报告”本身的局限性所决定的。我们无可苛求。如果我们要深入理解新公共管理运动,我们完全有必要就此作进一步的阐释与分析。诸如这些核心内容的真正内涵何在?将会引发什么样的问题?这些核心内容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如何从一个整体而不是支离破碎的角度来理解新公共管理运动?对这些问题的深入阐述有助于深化我们对新公共管理的本质的系统把握与整体认知。这是我们把握新公共管理运动所必须具备的至为基础、也是至为关键的基础性内容。易言之,对上述这些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文的主要内容。

第一,生产率(productivity)。这里主要的问题是,政府如何才能以更少的税收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人们对税收的要求与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期待总是逆向运动。对前者期待的降低与对后者期待的越来越多、质量越来越高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这二者之间形成了一个尖锐的对立。形成这样一个尖锐的对立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人们对政府公共服务的不满意,或者说公共服务的拙劣和日益恶化是直接原因,二是税收的普遍上扬,传统上的高税收国家公共服务职能的弱化,使得人们从反思这一税制本身到反思整个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人们普遍发现,自己向政府所上缴的税收总是在不断增加,可是政府向我们提供的公共服务却越来越少,质量也越来越糟糕。如此情形,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是一件极为苦恼和伤害官民感情的事;对于政府来说,这却是向其提出了一大挑战,如何花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特别是少花纳税人的钱,同时又有效供给更多的公共服务。

据此,进一步提出的问题是,如何监管这些纳税人的钱,并且能够恰到好处地使用?如何评估政府的公共服务?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样的机构来进行公正、透明、负责的评判?在此过程之中,纳税人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公民出钱,政府花钱,谁来监督政府花钱,这一整套机制如何理顺?问题的另一面恐怕也值得惊醒:不花钱的政府是不是能够提供良好的服务?诚然,这一点完全不可能。任何政府都需要花钱。?如何花销?如何合理的分配?在政府财力达到一定的时候,政府是否还是需要从纳税人手中汲取大量资财?税收机制如何适时调整?这一点对于那些税收日益攀升的国家、地区和社会来说,尤其如此。对于穷人来说,税收与其关系不大;对于富人来说,税收也无非隔靴搔痒而已,因为其大部分收入是不会进入税收核算体制的。毕竟,他们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方法逃税、避税、减税。因此,税收盯住的和伤害的只能是中产阶级。显然,对于中产阶级来说,他们会觉得这是极为不合理之事。问题在于,以一种什么样的机制来调整?要回答政府如何以更少的钱来办更多的事这一问题,我们就必须顾及以上问题。对这些问题的不同解答,都涉及到政府收入问题。一旦政府收入受到影响,其所要提供的公共服务也将发生多米诺式的反映。

第二,市场化(marketization)。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展历史就是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与官僚制的逐步摒除同步演进的历史。问题只是在于,政府如何采取市场化的激励手段来根除政府官僚体制的弊病?最近二三十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运转模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这就是原来由政府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和操纵的企业纷纷以股份制、承包制、租赁制等形式私有化了。在这一意义上,私有化成为市场化的代名词。而此间需要警惕的问题恰恰就在于这个私有化。毕竟市场化本身并不就是私有化。因为它极有可能导致的问题就是国有资产或者集体资产的流失。如何做到私有化的同时,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保殖增殖,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于宣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一方面是私有化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另一方面,却是私有化对公有制这一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的挑战。不管怎么说,市场化的效率意识、竞争意识对于传统的官僚体制来说,确实是致命的挑战和打击。实际上,在过去的二十多年的改革历程中,改革采用的主导观念是市场。其理论假设就是,公共机构如果像私人机构一样运转,势必发挥更为经济、更为效率的功能。撒切尔夫人非常偏好的经济学家威廉尼斯卡宁的著名观点就是,政府内官僚机构的管理者就是野心勃勃的企业家,他们希望最大化自己的事业。[2]

在私有化之外,一些国家的做法却是大力发展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与非政府的合作,表明政府开始向非政府组织由原来的不信任到信任、从彼此隔绝到合作共赢、从信息资源封锁到广泛接触开放的转变。无论如何,这对于政府组织来说,既可以吸取大量的知识智慧,也可以吸纳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共同投入到政府的发展中来。这本身就大大减轻了政府日益增长的压力,缓解了政府在诸多方面发展的危机。毫无疑问,对于政府组织而言,其充分放开手脚与非政府组织进行广泛的合作,有助于形成一种既有利于政府自身发展,又有利于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多赢格局。只是,问题同样会不断涌现。如何把握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合作的界限?哪些问题可以合作?哪些问题不能合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原来等级森严的官僚体制如何适应这种转变?以及相应的信息处理方式应该作何跟进?内部资料、公开资料这些如何适应转变?非政府组织如何能够最有效地为政府提高服务,而不是另有它图?换言之,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管不仅应当提上议事日程,而且还要强调其实效。

不管是哪一种市场化的方式,其都会对传统的官僚体制和管制模式提出一些根本性的挑战。用市场战略来取代传统的命令-控制的官僚体制,它冲击的不仅是这个体制本身,而且是体制中的每一个从业人员。也就是说,市场化将改变的不仅仅是这个体制本身,而且是对这个体制中的每一位公务人员进行根本性的洗脑。如果没有这些人员思想观念与实际行动的根本性转变,体制自身的演变将是非常艰难的过程。否则,就只能是徒有其名或者虚有其表而已。只有公务人员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体制的良性变迁才有可能发生。更何况,晚近以来,人们对官僚的质疑声浪剧增。一方面,官僚被看成是寻求增加权力和一体化运作的利维坦;另一方面,官僚被看成是宫廷弄臣,是一系列不相协调、漏洞百出的部门的集合,最好就是蒙混过关,最坏就是自己愚弄自己。由于公众关心的问题的数量日益增多、公众关心的问题的质量日益提高、立法和行政未能适应政策制定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共官僚自身的性质等原因,公共官僚的权力一直在稳健上升。[3]

第三,服务导向(serviceorientation)。市场化的推进自然会波及政府转型。市场化的进程使得服务意识、顾客理念等都被极大地放大了。?生产率的改进和市场化的发展,其必然结果就是政府服务效能的转型。于是,“服务”的功能被极大地强化了。政府自身的转型表现在必须从传统意义上的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服务型政府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政府存在的理念必须以市场、以公民、以诉求为中心。类似于市场上的供应者与消费者一样。前者必须即时回应后者对服务的诉求,且必须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水平、科技的进步状况、社会的文明程度等不断刷新这种服务,始终做到为后者提供良好的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有主动提供与被动赋予之分。就前者而言,主要指的是政府主动向公众和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诚然,这种服务水平的高低会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在传统官僚制之下,这种主动提供服务的水平往往都是低下的。毕竟管制型的社会缺乏这种服务的传统、动力与能量。

实际上,这恰是为什么近年来公众对政府机构的信任度一度走低的重要原因。针对这种政府机构公信力逐渐下降,政府面临着重重危机和种种挑战的情形之下,一种要求政府主动回应社会和公民需求的呼声日益高涨。由此,政府是否具有较好的回应性被当作是一个事关政府是否有效运转的重要标准之一。在一些学者的研究中,回应性也被列入政府治理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准之一。。不管是哪一种形式,消费者需求的理念都被置于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这既是市场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又是政府回应性增强的重要表现。回应性使得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由原来的彼此隔绝、甚至是彼此对立的情形更进一步地紧密相连在一起。

服务导向的政府,又被成为消费者化的政府(consumerizinggovernment)。这是改变公共机构的一种普遍策略之一。试图促使政府对“顾客”更加友好,并在公共服务中制度化“服务顾客”的理念。在政府问题的市场化解读中,消费者的观念可能最为强烈。但是,“顾客”本身也有争议,这就是谁是顾客?在教育、社会福利、经济计划等项目中,顾客比较容易界定。可是,诸如被监禁的囚徒,他们能否得到公正的对待,以及能否确保有一定的途径保证他们能够受到公正的对待,就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此外,公众有受到诸如税务官、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简称城管)、交通警察(简称交警)等行政执法人员的公正对待,可是针对他们的处罚的看法和态度却总是难免导致不一致、不公正的质疑。

于是,简单地提服务顾客的想法,也就无法纳入良好服务的顾客范畴,更莫论全方位的、竞争性的服务。问题尚有,消费者化政府的伦理争议在于,是应当建议公共机构把公众当作消费者还是当作公民?。而且,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消费者的角色,势必弱化以政治为基础的公民角色、模糊内蕴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的公民资格等概念。毕竟,纯粹意义上的消费者,会逐渐忽略公共机构的公共性质,因为它假设公民所希冀的无非是良好的公共服务、满意的公共消费,而没有公民的政治内涵。[4]如何平衡这既作为消费者,又不失公民身份与公民资格这二者之间的矛盾,看来确实是服务导向的政府理念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四,分权(decentralization)。既然服务导向已经成为政府与公民关系的主导观念,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公民和社会,政府必须不断增强其回应性。进一步的问题也就是,政府如何对公民的需求做出迅速和高效的反映?在一个极权体制或者一个集权体制之下,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服务导向的问题,因为在这些体制之下,公民的需求从来就不会被当局引起足够的重视。只要自下而上的公民需求得不到政府的认可与接纳,自上而下的服务体系就不可能建立起来。因此,在极权体制和集权体制之下,根本就不存在服务导向的问题,也就更不会因为服务导向而发生分权问题。

在民主政制发展的早期,这种服务导向发展的也不是特别明显,只是随着市场经济和工业社会的发展,服务的理念由商业世界进军到政治领域,由不仅限于市场原则,而且也变为政治原则之后,服务导向才成为政治运转的法则之一,这才有了如何更好地服务,如何提高服务的水平问题。就新公共管理的分权来说,主要的做法无非有三:联邦制国家里权力在政府体系内部的转移,包括权力的横向分割和纵向放权。与此同时,责任机制也随之发生变化。下层和基层将拥有更多的权力以自主开展工作。目的是让下层和基层拥有更大的权力、足够的动力以及充分的能力来回应公民的需求。新公共管理运动所强调的分权仍然会面对一些问题,比如合理分权、有效授权的界限如何清晰界定?分权不只是具有一定的科学性特征,它还具备一定的艺术特质,那么,如何合理把握分权和授权的艺术问题,也就成为分权与授权无法回避的一个难题。不管怎么说,新公共管理运动对分权的重视确实与传统的管理更多强调集权截然不同。

新公共管理运动将分权置于一个突出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将分权视为一个高绩效组织的主要特征之一。一个高绩效的组织被认为具备如下特征:任务明确;明确规定目标并且强调效果;向雇员下放权力;创建新的方法激励人们成功;当情况发生时,高绩效组织能够灵活迅速地调整自身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就绩效而言,高绩效组织具有竞争性;调整工作方法以满足顾客需要;保持在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公开的建设性的信息交流。分权、授权的理念之所以在高绩效组织中受到高度重视,是因为雇员是高绩效组织中至关重要的核心。要达到高绩效,就要给雇员以利用他们的技巧、创造力、适应变化的能力,以及不断学习以完成组织使命的能力。雇员有权根据其兴趣结成联盟和工作关系以达到组织的目标,完成组织的使命。他们不受组织界限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雇员迎接挑战,利用技能完成组织使命,发展新技能,全身心投入继续学习等诸方面做得如何,将决定组织是否能够取得成功。[5]

第五,政策(policy)。无论是生产率的提高,市场化的推进,还是服务导向的发展,分权化改革的深入,最后都要具体表现在政策层面。换言之,要通过政策来具体体现上述思想和主张。因此,政府的政策能力和政策水平也就成为深入贯彻前述新公共管理运动发展要求的重要指标。进而政府如何才能提高其设计和执行政策的能力,也就成为新公共管理的第五个重要内容。这是将前述思想具体化和操作化的重要阶段。也是具体兑现和落实这些思想的重要举措。如果政策设计不能充分体现上述思想,或者不足以落实上述理念,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核心思想的实现必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与制约。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公共政策实质上是新公共管理对社会和公民输出的信号与产物。换言之,公民能否感受到政府是采用传统的官僚制还是新公共管理,他们能够直接感知的就是政府的政策是否发生了变化?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这些变化背后所反映的政府理念是否有所变迁?如果说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和分权这些理念会更多地停留于政府层面的话,那么,对于公民来说,政策则是更多的行政层面、公民最能直接感知、最能直接体悟的要素。不管政府推行什么样的新公共管理,如果不能让公民和社会在政策层面有一个全新的认知和不同的感受的话,那么,这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必将以失败而告终。这就是为什么新公共管理运动为什么将政策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的原因所在。

纵虽如此,(公共)政策分析的局限性依然无法回避。。(1)一些社会问题,由于它们被界定的方式是注定不能够得到解决的,如果问题是用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数据来界定,它们就绝不可能通过公共政策来解决。。毕竟,社会的相对差异永远也不可能消除。(2)人们的期望总会比政府的能力增长得快。政策领域的任何进展可能只会导致人们对政策应该完成的任务寄予更高的期望。(3)解决某一群体问题的政策可能会给其他群体带来一些问题。在多元社会里,解决一个人的问题可能同时意味着给其他人带来问题。毕竟,没有任何一项政策能够同时达到多方共赢的格局。(4)有一些社会趋向很可能是不能够由政府来推动的,即使它值得去做。比如,为解决种族问题,将白人与黑人混合居住,往往收效甚微,甚至适得其反。(5)人们常常会调适自己的行为,使公共政策变得毫无用处,政府也因此面临窘境。比如高福利导致大量懒惰,从而过度依赖政府救济金的行为。(6)社会问题可能会有很多原因,一项具体的政策并不能完全根除某一类问题。(7)一些社会问题的解决可能需要比问题本身成本更大的政策,甚而牺牲原有的社会制度或者价值理念。比如采用高压政策镇压社会动乱、各种维权行为。它牺牲的就可能是一些民主的价值,诸如结社的权利、言论和出版自由、组织反对党的权利等。(8)政治体系的建构可能不完全适宜于进行理性决策。社会问题的解决总体上需要理性决策,可是,由于民选官员需要回应选民的要求,如果加上一些利益集团的因素,此时政府的公共政策很可能就不是理性的,而是非理性的。[6]

第六,对政策效果的负责(accountabilityforresults)。如前所述,新公共管理除了要能够将其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导向、分权等思想变为有效的政策(也就是将思想操作化)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也就是要强化政策执行的效果问题。于是,问题又进一步转化为政策执行效果的责任机制问题。为什么新公共管理如此强调要对政策的效果负责?

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主要基于两种理论基础,管僚制理论和政治行政二分法。新公共管理则分别是经济学理论和私营部门管理。“重视目标或许是私营部门最重要的一点。。现在的公共部门管理转而将目标作为首要的目的,其他则退居其次,这是人们在态度上的一个重大变化。”随着“以顾客为中心”的呼声一天天地高涨,以及要更好地对外部团体和个人的需求做出反应,公共管理最终认识到管理者应直接对公众负责。这也是它与传统模式地一个较大不同。。“行政”基本上指服从指令和服务,而“管理”则指:(1)取得某些结果;(2)取得这些结果的管理者的个人责任。简言之,行政指的是听从指令,管理则指的是实现结果。这就意味着:一个管理者不仅仅是服从指令,他注重的是取得“结果”和为此负有的责任。公务员日益认识到,他们的职能是进行组织,以实现他们对其结果负有真正责任的目标,而不仅仅是服从命令、程序操作和将政策变为行动。这就是说,公务员把自己不再仅仅看作是行政者,更重要的还是管理者。或者说公务员完成的是管理性的而不是行政性的工作。因此,使用“公共管理”一词正在成为人们的偏好,“公共行政”一词即使尚未被人抛弃,现在也似乎已经过时了。[8]

新公共管理发展到今天已经逐渐形成其自己的特色。这就是对结果和责任意识的强化。“管理主义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管理者对产出和结果负责。”“公共组织需要有所作为;政府现在想知道它们做什么;它们做的怎样;谁是主管并对结果负有责任。达到这一目标的首要途径就是‘让管理者来管理’,意即高级管理者本人对结果能否切实负责,而不仅仅只是像行政人员一样服从别人的命令。改革将越来越多的管理权力进行分割,这意味着部门领导必须负有更多的责任。公共管理者现在已介入有关的政策事务以及严格意义上的政治事务,他们越来越多地对这些事务负有个人责任。如果事情出现某些差错,他们付出的代价将是失去工作。”[9]简言之,新公共管理“改革的重点在于实现结果和对结果负起责任。换句话说,改革的重点是成为管理者而不是成为行政者”。[10]这方面的典型案例主要是英国的富尔顿报告和美国的《文官改革法》1968年英国的富尔顿报告就是一个典型。该报告指出,公务员的整个管理任务由四个方面组成:在政治指导下制定政策;创立侦测执行的“机制”;行政体制的运转;对议会和公众负责。1978年,美国的《文官改革法》的目标在于,使管理者对结果负有更大的责任。

新公共管理的“责任”问题依然需要进一步明晰。这里涉及的问题依然有很多。比如,如果没有实现预定目标,是否必然是管理者的过失?如何理性评估这些原因,包括资金不足,或者预定目标不够科学,也不现实?而对责任的监管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其一,由于公民会较多地依赖公共组织项目的执行与实施,他们不敢提出过于严厉的批评。其二,很多项目没有清晰地界定的顾客,顾客是谁?我们不知道。很多时候谈不上监督,尤其是长期的监督;其三,过分依赖公共雇员的良好动机和专家主义,会使公众面临不法行为和不当行为时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11]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新公共管理运动强化责任时不得不审慎思索,认真求解的难题。

综上所述,不管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展经历了什么样的历程,也不管人们如何评价新公共管理运动。充分认识、深入理解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是把握二十世纪最后二三十年来新公共管理及其发展的关键所在。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把握这些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为什么是这些要素?它们能否构成一个完整的要素体系?如果说生产率和市场化是市场经济和企业化政府的必然要求,那么服务导向则是其必然结果。而要提供良好的服务,不论是在横向的权力分割,还是在纵向的权力分解中必须贯彻分权原则。可以说,这是公共服务发展的必然要求。所有的这一切最后都必须通过政策体现出来。一个良好的政策就是所有这些要素的集中体现。换句话来说,只要审视我们的公共政策,就可以找寻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导向和分权这几者的具体落实和操作情况。

诚然,公共政策本身是需要加强监管的。没有监管的公共政策,很难保证其良好的效果,以及优良的公共政策。这就涉及到新公共管理运动的责任问题。其实和传统的公共行政一致之处在于,很大程度上,新公共管理虽然有诸多新理念,然而其对责任的强调实则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的复制与强化。就新公共管理运动本身而言,除责任之外的所有要素,其要义都在于提供公共机构的透明度和责任性。因为,不管公共行政如何变化,其核心内容依然是公共组织的责任。只是责任形式不同而已,传统的责任形式大多基于设立政治机制或者行为主体,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通过绩效考核,或有能力促使管理者对个人和机构行为负责。。绝不可孤立观之。否则,对新公共管理的理解就容易出现一知半解或者断章取义。既要把握每一个要素的特定内涵,又要把握这些要素之间的内在关联;既要明晰其优势之处,又要厘清其问题所在。。

参考文献:

[1]关于新公共管理核心内容的主要参考DonaldF.Kettl,TheGlobalPublicManagementRevolutio:AReportontheTransformationofGovernance,Brookingsinstitutionpress,Washington,D.C,1-3.

[2][美]B·盖伊·彼得斯:《官僚政治》(第五版),聂露、李姿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67页。

[3][美]B·盖伊·彼得斯:《官僚政治》(第五版),聂露、李姿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21页。

[4][美]B·盖伊·彼得斯:《官僚政治》(第五版),聂露、李姿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76-378页。

[5][美]马克·G·波波维奇主编:《创建高绩效政府组织》,孔宪遂、耿洪敏译,耿洪敏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21页。

[6][美]托马斯·R·戴伊:《理解公共政策》,彭勃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第294-295页。

[7][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二版),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82页。

[8][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二版),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7页。

[9][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二版),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3、80页。

[10][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二版),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9页。

公共管理核心范文3

一、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公正管理核心价值缺失的表现

工商部门作为政府重要的市场经济监督管理和服务部门.承担着规范市场主体准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和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发展等诸多公共管理职能。由于缺乏系统的公正管理价值理念的引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对公正管理的认识和实践还存在许多不足。

(一)在管理关系的认知上,还存在不对等的观念受传统“官本位”思想和强制性管理模式的影响,长期以来不少执法干部以“官”自居.在被管理者面前自我感觉高高

在上,认为自己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管理就是“命令——服从”式的关系,习惯于自上而下进行命令强制式的管理,在管理过程中表现得盛气凌人,反映到执法方式上就显得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管理对象一有抵触便认为是刁民,随意加重处罚,威风有余而威信不足,没有站在双方人格平等的基础上面对管理对象,尊重和善待行政相对人的意识不足。

(二)在管理服务的方式上.还存在不民主、不公开的状况

由于行政机关占有大量行政资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人民群众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往往处于被支配的地位,民主参与到公共管理领域的渠道不够畅通。在作出涉及行政相对人的管理决策时,我们习惯从如何确保部门既定管理目标实现的角度去制定政策、措施,而没有公正、民主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一些管理行为可能会引发执法扰民、增加群众反感等不利后果而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后,公开、透明成为管理活动的一项重要原则。工商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但是仍然有部分同志对公开、透明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公开、透明束缚了手脚,给工作带来了难度。在管理实践中不愿意主动公开或有选择地公开,逃避公众对管理活动的监督。

(三)在管理运行的过程上,还存在不均衡管理的现状

受现有管理资源不均衡的影响.我们的管理工作在空间、时间上还存在管理失衡的现象。从空间上来看,城区执法力量相对集中,示范街、示范店的管理较为规范,而城乡结合部、偏远乡村的执法力量较为薄弱。从时间上来看,习惯于采用突击性、专项性整治的模式,缺乏长效管理机制。

(四)在管理效果的体现上,还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公正管理最终要通过管理结果来体现。在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了不公平的结果发生。在公共服务举措方面.出于对经济中心、工作重心的倾斜。。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方面,尽管我们不断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但限于传统的执法理念和手段,难以保证处处执法到位。在执法的自由裁量权行使方面,由于易受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样的违法情形却产生不同的处理结果.造成行政处罚畸轻畸重。我们日常管理的成效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公平诉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公正管理核心价值缺失的根源

(一)理念转型滞后.公正管理的价值理念缺失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经济主体日趋多样,社会阶层日益分化,利益诉求也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企盼愈发强烈。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加快了法治型政府和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推进新形势下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更加注重将以人为本的公正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核心价值追求。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转型也是伴随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转型展开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已由过去的“政策管制型”向“依法管理型”和“公共服务型”方向转变。但是我们的干部队伍管理价值理念转型还没有完全跟上,没有真正树立起公正管理的价值目标追求。

(二)目标定位模糊,公正管理作为核心价值的地位尚未确立

在现代管理活动中,存在着多元化的管理价值目标追求。公正、自由、效率、秩序等都属于管理活动价值目标体系之一。在整个价值目标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价值追求是核心价值追求。但是,不同的管理领域、不同的管理阶段其侧重点各不相同。例如,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核心价值追求更倾向于效率.而公共管理活动领域更倾向于公正。长期以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侧重于具体目标任务的落实,强调工作中执行力的到位,许多同志的思想意识中存在着行政效率优先的观念,而缺乏对公正管理目标价值追求的审视,对公正管理的价值认识高度不够。也有同志尽管意识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公正管理的重要意义,但仅仅停留在执法操作规范上,公正管理作为工商行政管理价值体系的核心和主导地位尚未确立。由于对管理的价值目标追求没有准确清晰的定位,造成在工作方向上的偏差,我们的工作重点往往转移到最能迅速体现工作成效的突破口上,有“抓大放小”、“急功近利”的工作倾向。

(三)实践探索不够,没有形成系统的公正管理机制

当前,我们对公正管理的实践和探索仍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对如何实施公正管理的经验比较缺乏,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机制。

1.没有形成公正管理的学习借鉴机制。一是对发达国家在社会公共管理领域追求公正管理的先进经验缺乏学习和利用。二是对其他公共管理部门公正管理的经验缺乏学习借鉴。三是缺少对现代企业管理实践中先进管理经验的学习和借鉴。现代企业“人本管理”的思想和实践中有许多公正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对我们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应有很多启发。

2.没有形成公正管理的应用探索机制。日常工作中对公正管理的应用探索尚处在零星、自发的状态,没有系统、有组织、有意识地深入开展公正管理的实践活动。

3.没有形成公正管理的推动促进机制。缺乏一整套的规范和措施来激励系统内部实施公正管理,从而不能持续有效地推进公正管理实践的深入。

(四)资源分布不均,缺少公正管理的资源整合

公正管理的不到位,除了主观方面缺少公正管理思想和理念的引领外,客观上也与当前管理服务的资源配置不均有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商职能也在不断丰富与发展。管理力量及能力的相对不足与日益提高的管理要求之间的矛盾越发突出,客观上也使得我们有限的管理资源集中运用到重点对象上去,产生了不公正的结果。而由于缺少科学的资源整合,没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管理服务的不均衡问题。一是缺少城乡资源的整合。城市地区管理力量相对集中,管理效果相对良好。农村地区的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比较明显。二是缺少条块之间的整合,“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机关处室按业务条线布置任务,基层工商分局(所)以块为单位整体承接相应任务,基层人少事多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管理的体制、机制不够优化。三是缺少事务投入的整合,有限的资源集中到办大事、办要事、办急事上去了,没有对全体的服务对象、全年的工作安排做到统筹兼顾。

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公正管理核心价值的基本要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树立公正管理的核心价值理念.首先要对公正管理进行全面、系统的认识,充分理解公正管理的基本要义。

(一)平等对待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所谓公正(公平),它的真实意义,主要在于平等”。公正管理中的平等观应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平等。平等主体平等对待,要尊重其平等的权利,给予其平等的机会。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对社会的公平正义提出的两个层次对我们很有启发:“作为社会公平正义,首先要保护每个公民的自由平等权利,使每个人都有平等的生存、发展的权利。其次是要机会平等,在机会有限的情况下,机会应向全社会成员开放,每一个社会成员只要愿意,就有权利参与竞争去获得机会。”二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平等。尽管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具有行政优越权.但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主体人格上是平等的。要努力做到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均衡。

(二)公平合理

公正管理效果的显现,需要达到公平合理的社会治理结果.并通过公民的切身感受和体会来实现。行使行政职权,作出行政行为,除了要遵循合法性原则外,还要遵循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要求行政机关合情、合理、恰当、适度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公正管理追求公平合理的管理效果,要求我们既要确保实体公正,又要注重程序公正;既要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又要兼顾人民群众对公平合理的普遍认同。在管理中处理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法、理、情的关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公开透明

公开透明是现代法治社会所必须遵循的一大原则,是现代政治制度的一大特征,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对工商工作而言,公开、透明是促使工商行政管理职权公正运行的制度保障,也是杜绝“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的有力武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它能使我们的管理工作在群众的监督下更加规范、更加公平、更加具有公信力。同时,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才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打破过去只能由行政机关掌握有关信息的特权,使公民能够获知有关自身以及社会公益的更多信息,为公民更多反映自身诉求、更多参与社会管理活动创造条件,形成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良性互动,提升我们公正管理的水平。

(四)及时高效

及时高效强调管理过程中的效率因素。传统意义上的公正并不包含效率,但随着公正理念内涵的不断丰富,追求公正所付出的“成本”,对公正管理的影响愈发凸显。正如西方古谚所云:“迟来的正义非正义”,经过旷日持久的过程才实现的公正.会使公正大打折扣。同志在纪念党的召开30周年讲话中指出:“坚持效率和公平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因此,工商行政管理中的公正管理应当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不应将两者割裂、对立起来。

四、围绕公正管理的核心价值追求。做好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工商行政管理的实践中,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公正管理的核心价值追求,并以此为指导,积极推行合理有效的公正管理。

(一)加速理念创新,促成公正管理观的全面形成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是工作的指针。实现公正管理.必须要在广大干部队伍中形成全员全面的公正管理观,真正使公正管理成为工作的价值引领和目标追求。这就需要加速理念创新,促成全员全面公正管理观的形成。一是由权力本位、官本位、管制本位的管理理念向权利本位、民主本位、服务本位的公正管理理念加速转变。。二是使公正管理观由简单表层的认识向系统深入的理论体系转变。公正管理具有深刻的理论根源和丰富的实践成果。我们要通过学习理论、总结经验、借鉴成果、结合实际,形成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特点的全面深入的公正管理观。三是使公正管理观由个别的管理观念向全体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追求转变。加强理念教育和培训,使全体工商干部深刻理解公正管理观,从而内化为心中的思想和理念,并自觉运用公正理念指导管理实践。

(二)深化依法行政,弘扬公正管理的法治精神

社会主义法律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是最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所体现的公正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正。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正。因此,工商部门实现公正管理的价值追求。需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在法治精神的引领下,进一步深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使法律的本质要求真正执行到位。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公正管理中“实体正义”的要求。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法外特权,确保执法到位,依法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律授权、法定依据、法定范围公正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公正管理行为规范化

公正管理不仅体现在外部管理活动中.同样也体现在内部管理活动中。公正的内部管理能够维持组织的正常运转。激发组织的活力和保证实现组织成员的普遍受益。制度管理则是内部公正管理的根本保障。一要制定制度。按照公正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使人事、财务、日常办公、工作规程等有章可循,克服“人治化”的管理倾向,用制度管人管事。二要公示制度。将已经制定的制度向管理对象公示,便于管理对象进行监督。三要执行制度。如果已经制定的合理的制度仅仅是挂在墙上、写进汇编、停留在口头上,而没有得到有效的遵从,这样的状况比没有制度还要糟糕。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在内部管理中必须要树立制度的权威,公正执行制度规定,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规范面前人人遵从。

(四)创新管理方式,提升公正管理效能

新时期的社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工商部门必须秉持社会管理领域公正优先的原则.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正管理效能,使公正的目标追求得以尽快实现。一是运用均衡式管理方式。面对不断增加的管理任务,不能一味靠人力、物力、财力的不断增加来解决问题,而要进行合理的资源整合。一方面要加强执法力量的整合,探索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12315统一调配制度等,有效整合人力资源。另一方面要加强工作任务的整合,科学制订工作计划,减少突击性任务,实施长效监管。二是运用需求导向型管理方式。融人“以民为本”意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倾听群众意见,研究群众需求,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适需对路的服务。三是运用信息化管理方式。。推动信息化手段在登记注册、经济户口巡查、食品安全监管、广告监测、公平交易执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通过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监管。

(五)以公开促公正,提高公正管理透明度

努力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以民主、公开、互动的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是管理决策的公开透明。在政策、法规出台前,应注意广泛吸收群众意见。以开展调研、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充分了解行政相对人的需求,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二是管理过程的公开。向公众公开法定依据、管理程序、操作规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管理结果的公开透明。管理的结果向社会公示,经得起群众的检验。

公共管理核心范文4

关键词:公共利益;公共政策;公共性;合法性;公正性

公共政策是政府或者公共权威为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公共管理而制定和实施的公共行为规范、行为准则和活动策略的总和。正如日本学者药师寺泰藏所说:“‘公共政策’的意思与其字面意思相同,即为‘公共’而制定的政策。”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威主体,为了公共目标,利用公共权力所制定与实施的总体性的策略选择,公共政策必须具有公共性。作为政治系统输出的主要内容,公共政策又是一种权威的价值分配,它具有极强的公共权威性的普遍的社会影响力,具有强制性、导向性、管理性、调控性与分配性的功能。公共政策凭借着公共权力的使用,对社会资源与价值进行配制,而且要求社会成员服从其利益选择与利益分配。政治权力的使用必须证明其正当性,这是民主社会对政治权力使用的伦理要求。公共政策是政治权力使用的主要方面,与其他方面的政治权力运用一样,这种强制性必须获得人民的赞同,经过合法性的检验,否则就不合民主政治的要求。因而公共政策又必须具有合法性。所以,民主社会公共政策应当具有公共性与合法性的伦理精神,正是这两种伦理精神才彰显出公共政策的民主性。

一、公共政策应有的伦理精神

“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研究的逻辑起点,公共政策所以是公共政策,就因公共性而成为公共的政策。对于公共政策公共性的概念分析,研究者们进行了很多的阐述,这些阐述也极有建树。在此我们试图从伦理精神的角度对公共政策的公共性进行说明。作为伦理精神的公共政策的公共性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首先,公共政策是对公共生活需要的回应。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主体所作出的政治性的抉择,但是这种抉择并不是随意而作出的,而是政府对公共问题的自觉回应。所谓问题就是主体对客体的期望与现实的差异,正是这种差异才导致了主体的不满,因此想努力对其进行改造。一个社会存在很多问题,社会公众也有不同的需要,这些需要都希望得到满足。但不是所有问题都可以进入公共政策议程,必须通过政府政策进行解决。公共政策只局限于,而且应当局限于公共问题的解决。“当问题超出了当事人,其影响波及到不直接相关群体时,问题就转化为公共问题。”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构所作出的,而公共权力机构活动应当限制在其正当的范围之内。对于只涉及到个体或相对较小范围内的组织的问题,公共权力是不应当通过政策的方式解决,否则就是越权,影响社会自治,而对于那些影响公共生活应当由公共权力通过政策方式进行解决的问题,如果不通过政策的途径加以解决,那么政府就是缺乏回应性,是无能的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中最为致命的错误就是为解决一个错误的问题进行决策。”公共政策自开始就立足于公共生活,立足于回应公众的要求。对公共生活的回应决定了公共政策的基本属性,也是其公共性之伦理精神的根源。正如有学者所说,“政策绝不能仅仅理解成官方声称的目标,而且还包括广阔范围内的所有参与者之间被模式化了的行为方式,这样人们才能够了解将要发生的事情。”公共政策是对行为方式的建构,任何一项公共政策不仅建构了公共问题,建构了政府与公众的关系,而且建构了在公共问题中参与政策的各方的权利与责任。

其次,公共政策是公共意志的表达与结晶。由于现实中公民参与政策的能力与积极性的局限性、也由于现实决策制度的局限性,现实公共政策制定都是政策精英所制定的,由少部分精英对公共问题进行决策,这看起是一个“民主的悖论”问题。这一民主的悖论只有通过公共论坛予以解决和消除。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有权决定自己的事务,涉及多数人的事务必须由社会的多数人共同同意,国家只是受人民委托而行使公共权力,这是民主社会的一个最基本原则。人民原则决定了公共政策必定是人民意志的表达与结晶。“一个好的公共政策是多数人的意愿和利益的产物,它不是少数人的意志和利益的合成,”民主社会的公共政策应当体现公众的利益要求。政治精英、“政策企业家”对公共政策进行决策何以合乎民主的要求?答案就在政策制定与执行的民主程序之中。公共政策是在公共领域中通过公共讨论而制定出来的。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应当有权参与公共政策,民主的政府有责任通过公共媒体与其它的手段,让所有公民都参与到政策的讨论中,通过民主的公共论坛,使得公民的不同意见得到充分合理的表达,最后通过公民的理性商谈达成对政策的共识。民主的公共论坛在公共政策过程之中起着决定的作用。公共利益是一个难以明确的概念,什么样的利益需要才是公共利益的要求,这一问题的解决只有在公共论坛之中,通过平等公民的理性商谈达成共识。任何政府的臆想性与强制性的要求都不会与公共利益要求相一致的。民主的公共论坛发挥着桥梁性的作用,它沟通政府与公民,使得公民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有着平等的协商与理性的对话,而且还承担着公共批判的作用,使得不同的价值得到理性的评判,以最终决定何种利益是最迫切需要的,最合乎公共利益的要求。政治精英与“政策企业家”在政策过程中的职责就在于汇总民意的工具性责任,而不得代民做主。只要公共意志自始至终都得到合理的尊重,公民在政策程序其民利得到充分的尊重,“民主的悖论”才最后被消除。公共政策是多数人的政策,应当表达多数人的意志与利益要求,也应当使少数人的合理利益得到满足。如果公共政策只是反应那些在某些方面居于控制地位的集团与少数利益群体的利益,公共就偏离了其公共性要求,其公共性的伦理精神就要被丧失。

最后,公共政策应当体现公正的伦理精神。现代社会从本质而言是一个公平的合作体系,因此公正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伦理要求与伦理精神。“政府存在一个主要理由就是确保所有的个人都能得到保护,以免受有权势的个人或集团的强制。”现代政府是社会公正的主要维护者,政府存在的合理性也由此得到辩护。公共政策是政府活动的最主要方式,因此必须体现公正的伦理精神。公共政策的公正包括实质公正与程序公正两个方面。从实质公正而言,公共政策应当体现社会公平的原则:一是公正无偏的原则,公平地对待任何一个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应当尊重他们合理的利益要求,如果因公共需要而对某些人利益进行限制,必须是正当而慎审的;二是公民受益原则,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最终受益者最终都是公民,政府与国家不应当与民争利;三是劣势群体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共政策在利益的选择与利益的综合过程中,要对那些处于社会劣势的弱势群体有意识地偏向,使政策的最终结果使他们的利益得到最大的考虑与安排;四是分配普遍原则,公共政策的利益安排要使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合理的重视,而不是仅仅只照顾部分人的利益,特别是在社会资源中占据支配地位的少数人的利益。总而言之,公共政策通过提取性、分配性、管制性与象征,为公众提供福利、安全、秩序与自由,这是公共政策的根本使命。只有完成了这一使命,公共政策才算是承诺了对社会公正的伦理要求。从程序公正而言,公共政策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原则,保护公民对公共政策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与批评权。民主社会允许也应当允许公民参与到公共政策过程之中,他们有权发表他们的观点,而且他们的观点也有应当被政府重视的权利。他们应当可以通过意见表达机制,将自己正当合理的利益要求整合到政策之中。政府有责任通过合法的公共媒介,使公民的政策权得到充分的实现。“密室谋划、暗箱操作”而形成的政策只是官僚个别的意志表现,而不是公共的民意表达,因而也不合公共政策的伦理精神。

最后,公益导向是公共政策所依据的法律规则与法律程序二次合法性论证的根据。公共政策是政府行为的主要方式,从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看,公共政策必须合乎法律的要求。合法律性,是公共政策合法性的前提。如果不遵循法律规则及其程序的要求,根本不可以获得合法性。但合法律性与合法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乎法律规则与程序不一定就具有合法性。从理论上明确合法律性与合法性两个概念有助于更进一步理解政策合法性的内涵。现实法律制定与执行都具有局限性,一是因为人类理性的限制,法律条文不可能穷尽现实中所有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都进行合理的规范,特别是立法的稳定性与现实的多变性与复杂性的矛盾,使得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现行法律与人民正当权利需要之间的偏差是必然的;二是,法律的制定不一定都是人民意志的表达,现实中也曾有过政治权力强制性立法的事实,比如法西斯政权就强制性制定与执行法律,这些法律完全不是人民意志的真实的表达。如果法律与人民意志或者人民正当权利有这种或那种不一致,这时依据这样的法律制定并执行政策,那么政策的合法律性与政策合法性不一致,也根本不具有合法性。因此,政策所依据的法律规则与法律程序必须经过规则的二次合法性论证。“所谓规则的二次合法性论证是指能够为政治合法性提供论证的规则的合法性本身是需要证明的。”合法律的,并不是一定具有合法性,合法性不仅要合法律规则与程序的要求,而且要合社会价值规范,被人民所认同并自愿遵守的。因此,对这些作为依据的法律规则与程序要进行二次论证。这种二次论证事实上也就是对法律及其程序的伦理批判。如何对法律规则与程序进行伦理批判,批判的标准是什么?比瑟姆说:“规定权力的规则必须按照统治者和服从者共有的信仰来证明自身的合理性。”法律规则与程序的合法性就在于其正当性之中,法律所以是正当的,就因为其不仅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表达,而且它是人民的意志的表达,体现了统治者与服从者共同的价值与信仰,换句话说,也就是法律所体现的规范与社会价值规范的同一性问题。我们前面已经指出,政治规范要与社会价值规范同一,政治规范就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基本价值取向。法律规则与程序必须体现公共利益的要求,体现现代市民社会平等互利合作的要求。如果法律规则与程序与这一要求相冲突,并有损于公民正当权利,法律规则与程序就得受到伦理的批判并被修改,政策制定与执行也不可以依据这样的本身就不正当的法律规则与程序,否则其合法性就要受到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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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核心范文5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摘要】本文结合当前档案学界主流研究方向——信息资源管理方向,从档案信息资源的保管与利用出发,着重介绍了个人档案信息资源体系的构建要素与方法,以及建立个人档案信息资源体系之于个人与社会的价值。分别从其实现的技术手段与现实需求入手,提出了“以个人为核心、增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广泛利用,推动档案信息开发进一步社会化、多元化”将是档案事业发展的主导趋势这一观点。

关键词 个体档案;知识资源;社会记忆;智能设备

1信息时代下建立个人档案信息体系的必要性

1.1为整个社会保存珍贵记忆

人类思维对整个社会的起源与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其价值集中体现在我们的经验、智慧——由古到今积攒起来的宝贵记忆。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了“世界记忆工程”项目,其中明确提到了“档案馆和图书馆都是人类记忆的保管者,是一个国家多元化文化的表达,对保护人类的共同记忆至关重要”。[1]在档案学学术研究领域,“‘社会记忆说’作为一种前沿范式”的理论也越来越为学科共同体所支持。

1.2为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提供智力支持

“有两种驱动力推动智慧城市的逐步形成,一是以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二是知识社会环境下逐步孕育的开放的城市创新生态。”[2]以个体为核心的档案信息管理,正是依托新型信息技术,为实现个人信息管理的便捷化、知识化而产生的。通过个人生活信息的有效集合,让个人在了解自我的同时,也能将个人的有关想法、意见反映在平台上,从而实现公民大规模地、主动地参与社会管理活动,扩大管理决策行为的社会基础,也加强了公民、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互动交流。

1.3利于个人掌握生活节奏,保障个人利益

个人档案信息之于形成者而言具有参考价值与凭证价值。一方面,将个人档案信息利用管理共享平台进行集中统一分类、管理,可以有选择地梳理、记录思维路径。有效分析个人此前所常用的工作方法、工作经验,做到“正确的信息在恰当的时间以合适的形式表达和利用”[3]。另一方面,个人档案信息系统能够通过生活信息的推送、用户之间的交流来解决个人生活中遇到的种种问题。个人可以有选择地将隐私信息加密存储,将个人生活行为以个性化的方式记录在“册”,在遇到纠纷、需要提供证据时保障个人的相关利益。

2个体档案的构建要素与实现方式

个体档案是具体的社会成员在其工作和生活当中形成的一切有价值的信息记录。它强调的是以信息利用为核心,个人有意识地接受、整理、传播各类信息,在多个个体之间、个体与政府、民间信息服务机构之间形成动态交互网络,达到信息的共享、知识的发掘、记忆的积累等目的。。

2.1个体档案的构建要素

2.1.1个人电子设备是实现个人信息管理的物质基础

时至今日,具有独立的操作系统、运行空间,无线网络接入功能的智能手机风靡全球。智能手机有着高速度、高精度的中央处理器,配合以大存储芯片以及较强的存储扩展能力,内置网络适配器可接入无线网络,且有着比肩个人电脑的人机交互能力,这些都为海量数据信息的收发与存储提供了物质保障。

2.1.2应用软件是档案信息共享的桥梁

信息资源的具体组织、整理、加工、开发、传播等有机动态行为需要软件平台的支持,以个体为核心的档案信息共享的最终目的就是让存在于动态中的实用信息为更多的人所知晓和利用。对于个体档案信息管理而言,应用软件是连接用户与设备之间,用户与用户之间,用户与信息服务机构之间不可或缺的桥梁,是信息推送的前提。。

2.1.3社会档案意识是思维基础

个人是信息搜集、信息加工、信息传播工作的主体,个体档案信息的管理、开发、共享都依赖于个人的档案意识。而我国公民对于档案及其相关因素的认识仍然比较肤浅,认知范围还比较险隘,“社会档案意识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因此提高社会档案意识迫在眉睫。”[5]集成化的个体档案管理与共享结构中,个体是整个巨大的档案信息网络中的节点,是具有很强能动性的神经元,其运动的频繁性与活跃性决定着整个网络的生命力。。

2.2个体档案信息系统的实现方式

经研究,个人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应该以一个智能化的、具有很强交互性的软件平台作为信息组织管理的手段。同时结合本国、本地区居民的利用意向、利用能力来开发此类平台,确保其实用易用。

通过上述分析,个人档案信息管理平台在物理结构上应分为三个层次,即数据层、信息的描述与管理层、界面交互层。通过三种层次的构建,建立起人与设备、移动设备内部之间的数据关系,使用户依据本系统提供的各种收集、记录、存储、检索、统计、共享信息的方式,能够方便快捷地对与个人相关的信息数据进行个性化、智能化的管理。

首先,在数据层面,后台数据库的存储、分析能力是容纳、开发信息的基础。这要求服务器所选用的数据库应当具有高效的数据处理能力,“如SQL 已经既可以做关系数据,也可以做空间数据、图像、数据流等非结构化数据”[6],以此达到对不同形式的数据分门别类,加强海量数据管理的可知性、可控性。同时引入云技术,通过多台服务器的耦合,制定相应的挖掘程序,对所收集的数据尤其是有关日常生活的非隐私性数据能够依据需求进行统计分析,逐步上升为一种规律性的信息——知识,通过反馈推送实现信息的动态流转。其次,在信息的描述与管理层面,利用XML语言对整个信息资源及其内容进行统一描述,同时利用RDF对相关元数据进行组织、关联、分类及注释。根据每一个层次需求设计相关程序,分别作为信息的存取、(下转第276页)(上接第241页)关联、检索工具,从而有效地完成对信息的组织工作。

软件的人机交互界面首先应体现出地域特色,增强用户的适应性。。按照职业、年龄的不同建立不同的开发模式,如面向中老年群体理应力求简介明了,并配以每一步骤的指导;面向青年群体的界面则应当活泼生动,保持其动态交互能力。此外,还应建立方便快捷的录入与检索系统,支持文字、语音等多种手段,同时注重各层次信息流转过程中的加密工作,保障用户的隐私安全。。

3结语

建立以个人为核心的档案信息管理共享体系,能够有效实现个人在信息时代的信息管理、整合、共享需求,提升国民档案意识和信息素质,有效规划并分离对个人而言同样重要的隐私与公共信息空间。社会记忆的载体——档案作为一种无可替代的原始资源,正在塑造时代、唤醒个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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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孙晓旭.中国公民意识与档案意识相互关系研究[D].辽宁大学,2013.

公共管理核心范文6

【关键词】建筑施工 管理理念 管理方法 创新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但是我国建筑行业在施工管理方面却与一些发达国家的管理水平有着较大的差距,存在着诸多需要不断革新发展的地方。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得发展机会,我国建筑行业必须在中国特色市场指导之下革新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经营方式,将施工管理理念不断注入到项目施工作业之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发展机会。考虑到我国建筑类型的企业有着各自的特征,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特征革新经营发展模式,并通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方式将各类生产要素有效配置,在动态的管理模式之下顺利完成企业的终极目标,从而实现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可以说实现我姑建筑行业施工管理过程的创新发展可以有效实现企业的高效发展。

一、创新的意义

创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项目能否顺利实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就要求必须创新。完善的项目施工管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的落脚点。建立现代的企业制度,有效地进行施工管理,才能更好的、更全面的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施工项目。

创新也是时代的要求,任何时候都必须具有创新精神。如果只是跟在别人后面邯郸学步、亦步亦趋,那这样的企业是没有发展的。只有不断的创新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是创新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创新意味着要打破原来的思维定势、体制、制度、习惯,不能墨守成规。这不仅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也需要领导有才识、有远见,敢于承担风险和责任。只做一个看摊守业的经营者是没有大作为的。

二、施工管理理念

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建筑施工企业依然沿用老套路,即劳务密集、粗放式、外延式的发展模式,加大成本投入来换取价值。总产值的增加依然是要依靠从业人员的数量增加来实现的。这样一种发展模式很大程度上都要受到资源、人力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大部分的建筑施工企业管低水平都比较低,在施工过程中没有

形成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的管理模式。管理上缺乏先进、实用的手段。这些问题都与管理理念密切相关。

那么,如何在施工管理理念上创新?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建立起职业化的管理队伍。当前在施工一线的人员主要是来自于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这些人员由于受到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在劳动素质和劳动水平上就显得参差不齐,这样是很难为企业带来先进的理念。因此只有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队伍,技能化的操作工人队伍才会给企业输入新鲜的血液。

2.制定长期的经营战略。建筑施工企业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就要有强大的经营战略理念作为保障,克服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弊端。抓住改革创新这条主线,制定符合企业自身长期发展得经营战略。坚持组织机构创新、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重视发挥管理创新和人才效应相结合。

3.组织结构创新。在组织结构上,企业纵向上要要将管理重点放在项目上,撤销多余的管理层,裁剪冗员,便于大型项目上的直接领导;横向上应该实施综合管理,简化分工,突出团队的合作和管理部门的协调能力。做到集权有道,分权有序。让员工从原来的被动执行转向创新与创造,同时也让领导层各司其职,在工作的时候有条不紊,避免了重复领导。

4.管理手段创新。要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管理,将信息化管理全方位覆盖到企业当中,确保系统与模块上线运行正常,更加有效地管理与控制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没有先进的信息处理手段是不行的,将难以实现科学、高效的管理。

5.企业文化的创新。纵观国内外成功的建筑施工企业,都是由弱小逐渐走向强大,在不断的创新中谋求发展、把握机遇。在成长的工程中企业文化也需要随时的创新才能使企业更富有生命力。

。积极把握国内外的有利形势,注重企业的自身发展,指导企业文化不断创新。

三、管理方法

在管理方法上,也要实行必要的创新来继续深化企业的改革。通过管理方法的创新,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缩短工程工期,占有市场份额。同时也可以规避一些风险,风险责任单一。在管理方法的创新上,也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来进行。

1.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化。项目管理规范化是为了在总结成功的经验的是同时也可以做到统一方向。在项目实施的时候形成合力,强化企业管理的绩效。这样,使项目可以在一定的框架内进行,在工程实施的时候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实施,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错误。我们在开展项目管理时必须严格按法规、规程、标准来办事,做到一丝不苟。

2.思想创新。管理模式的创新,其实也就是人的创新。整个企业,无论领导层还是员工层都要具有创新的思想与创新的能力。在与同行业合作、竞争的同时还要加强学习,保持与时俱进。只有人具备了创新观念才能把企业、项目发展为国际领先水平。

3.贯彻执行“MBO”方法。“MBO”管理方法,全称应该是“目标管理方法”,其宗旨在于“以目标指导行动”。“MBO”追求“目标控制”,也就是控制成本、进度和质量三大目标。在一个工程里,要做到这三点达到均衡,不可能三点都优,也不能单纯的追求其中一点而忽略的其他两点。最典型的就是如果只想着节约成本,那么做出来的工程十有八九都是“豆腐渣工程”。要以满意为最根本的目标,对这三点进行合理的优化,达到配置最佳。具体可分为如下三点。

3.1进度管理创新。在既定的工期内,要做出最优的进度制定计划。而且在执行的过程中要不断地实地进行考察,要找出计划与实际工程进度是否相符,一旦出现偏差,要及时进行调整,制定必要的调整措施,修改原计划。

3.2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是企业立足的根本,衡量一个企业的好坏,就是看其工程完成的质量优劣。所以企业要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来执行。无论任务多重、工期多紧,也不能成为“豆腐渣工程”的借口。只有保质保量才会获得更多的机会,进而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3.3成本管理创新。在保障以上两点的情况下,企业还应该考虑如何节约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应该派人全面组织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制定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案,节省费用开支。实行合理的奖惩制度,加强劳动纪律,在材料采购、运输、收发、保管等必要环节减少损耗,合理设置现在材料和仓库,尽量避免二次搬运。提高机械的使用效率。精简管理机构,节约施工管理费。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计算机技术高速发展的新时代,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创新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是企业赢得市场制高点和经济效益的关键。因此,建筑工程项目必须坚持以创新的理念实现施工管理过程在制度上、技术上、机制上以及人才培训管理上的创新。需要始终将建筑项目施工过程创新管理作为企业长期发展的生命线,只有创新的施工管理才能实现企业常青,只有在施工过程中注入创新管理意识才能实现我国建筑施工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陶峰,《建筑施工管理创新浅谈》[J],《科技创新导报》,2010年第17期.

[2]宋福来,王广柱,《浅谈建筑工程管理技能的创新》[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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