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怎么办?
1、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2、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
4、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5、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是可以直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是走法院进行起诉解决,只要有合法的证据,合法的理由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一、工地老板欠钱怎么要
如果工地老板欠钱,追讨的方法包括:
1、与老板协商;
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直接向请求支付令;
5、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6、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
7、其他。
一、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解决方法:
1、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提起诉讼。
二、发生劳动争议管辖的法院如下:
1、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而言之,工地老板欠钱,要按照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追讨工资,并且找准管辖的法院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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