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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来源:好兔宠物网
软件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代码: 085212 授 工程硕士 专业学位) 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教高[2001]6号文)的首批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坚持以需求为目标,面向产业、面向领域;坚持国际合作、校企共建;坚持质量第一,素质与技术并重、基础与实践统一;坚持办学模式、管理体制、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秉承“厚基础、强能力、重实践、求创新”的工程化办学理念;做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无缝接轨,使其成为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工程型软件精英人才基地。 一、培养目标

1. 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

2. 业务技能: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很强的动手能力;具备运用先进的方法、技术和工具从事软件设计、开发、维护工作能力;具有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能力,以及团队协作和市场开拓的能力;

3. 外语水平:具备良好阅读、理解、撰写外文资料和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

二、主要研究方向

1.软件工程理论与方法;

2. IT项目管理;

3.软件测试与质量工程; 4.嵌入式系统与应用; 5.数据库系统与应用; 6.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 7.数字化技术与领域工程; 8.图形图像处理; 9.数字媒体技术。 三、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方式采用系统的课程学习和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软件工程实践要求学生直接参与软件企业或软件工程项目的实际开发过程,完成必要的技术方案设计、软件开发、项目管理等工作,并在所取得的工程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工作。

学院聘请具有丰富实践和教学指导经验的企业资深技术或管理人员参与课程教学,并对学生的软件工程实践进行联合指导。加强双语教学的力度,包括直接采用英文原版教材,培养学生国际竞争的能力。

学习年限为2.5年,其中从事软件工程实践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年。 四、学分要求与分配

总学分要求≥40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要求≥26学分,研究

实践环节要求≥14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

总学分 ≥40学分 公共必修课程≥7学分(一外2学分、思政类2学分、数学3学分) 专业基础与专业课程≥12学分 ≥26学分 修课学分 专业选修课≥6 学分 非专业选修课≥1学分 缺本科专业基础的,补修本科主干课2-3门,只记成绩,不记学分 专业实训 软件工程实践 研究环节 ≥14学分 开题(选题)报告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学位论文与答辩 2 4 1 1 6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软件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编码 411.500 课程名称 第一外国语(英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应用高等工程数学 自然辩证法概论 高级软件工程 面向对象技术 软件架构与SOA 先进软件开发技术与工具 学时 学分 32 32 48 18 32 32 32 32 2 2 3 1 2 2 2 2 季节 春 秋 秋 春 秋 秋 秋 秋 开课单位 外语学院 人文学院 数学学院 人文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12学分 ≥7学分 备注 学位要求课程校级公共课程408.552 011.500 408.550 921.501 921.502 921.503 921.504 专业课基程础与专业 921.505 921.506 921.507 921.508 921.509 921.510 921.511 921.512 921.513 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 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 高级软件测试技术 信息安全技术 软件项目管理与案例分析 UML建模与设计 软件工程案例分析 高级INTERNET程序设计 电子商务 / 电子政务 高级操作系统 数据库系统设计与实现 数字图像处理及应用 图像融合基础及应用 学科前沿技术讲座 JAVA及典型应用程序的设计与应用 XML数据库及应用 现代信息检索技术 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 嵌入式操作系统 嵌入式系统设计及应用 软件开发形式化方法 分布式计算与系统 软件构件与中间件技术 游戏引擎技术 机器学习与知识发现 移动计算技术 科技论文写作 软件企业管理 营销决策与管理 软件工程经济学 英语应用文写作 32 32 32 32 32 32 32 32 32 32 32 32 32 8 32 16 32 32 32 32 32 32 32 32 32 32 8 16 16 24 24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0.5 2 1 2 2 2 2 2 2 2 2 2 2 0.5 1 1 1.5 1.5 秋 秋 秋 秋 秋 春 春 春 春 春 春 春 春 春 秋 春 春 春 春 春 春 春 春 春 春 春 春 春 春 春 春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1学分 软件学院 外语学院 ≥6学分 专业选修课程921.516 921.517 921.518 921.519 921.524 921.530 921.531 921.535 921.520 921.534 Ⅰ 专业选修课程921.514 921.532 921.533 921.536 921.537 921.543 921.544 Ⅱ 非专业选修课程921.521 921.522 921.523 921.525 921.526 921.527 921.528 921.529 非学位补修 要求课 课程 921.601 921.602 921.603 650.500 研究实践 环节 650.501 650.502 650.503 650.504 英语听说强化 日语基础 日语听说强化 数据结构 操作系统 数据库系统原理 专业实训 软件工程实践 选题(开题)报告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学位论文与答辩 32 32 32 2 2 2 2 4 1 1 6 春 秋 春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任选 2门 秋、春 实训基地 春、秋 实习基地 秋 春 秋 软件学院 ≥14学分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六、实践环节

软件工程实践是培养软件工程硕士生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重要手段,是申请软件工程硕士学位的必修环节;工程实践由学校教师或企业中经过学校聘任的资深技术人员或业务主管负责指导。 七、学位论文

1. 论文选题与形式要求

学位论文主要分为工程项目技术报告类和研究类两种形式,所撰写的研究类论文或技术报告类论文应紧密结合软件工程实践的主题展开。论文选题一般应直接来源于企事业单位,具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和实用价值,同时应具有先进性、一定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

实际问题的能力。

1)技术报告类论文

(1)要求有一定的工程应用背景和项目效益分析; (2)能综合应用相关领域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遵循软件过程管理规范,突出以解决实际工程问题为宗旨,开发高质量的应用成果和实用技术;

(3)应提交阶段性成果(如: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整体计划、项目阶段实施计划、需求分析文档、分析与设计文档等)和最终的总结报告;

(4)技术报告内容完整、书写规范,软件文档俱全。 2)研究类论文

(1)选题应突出以解决实际工程问题为宗旨,应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目的;

(2)针对所研究的工程问题,能综合应用相关领域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遵循软件过程管理规范,提出或实现既新颖又有价值的解决途径或分析结论,并具有一定的独到见解;

(3)应有工程实践、实验或仿真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4)论文结构合理、逻辑性强、层次清楚、论据充分。 2. 开题报告

(1)工程硕士的学位论文应按本领域的学位标准要求进行选题并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2)进行开题报告前,通过广泛地阅读相关资料和实地调研

对选题内容进行深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写出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的文献综述。综述的内容包括: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尚需进一步研究和开发的问题和内容等。

(3)内容包括:题目、课题来源、文献综述、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法、拟形成的创新或特色、进度安排及学分完成情况等。当研究的课题是一个集体项目时,需要在开题报告中说明本人在其中承担的内容和估计工作量。

(4)开题报告中要列出准备中期检查的计划内容和时间安排。

3. 中期检查

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期,组织3-5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老师组成中期检查小组进行论文的中期检查。检查包括:听取研究生课题进展情况汇报、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后阶段工作技术问题的预测和拟采用的技术路线以及课题结束日期的计划等。中期检查小组根据研究生的论文研究中期报告写出评语,并给出具体的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包括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对于未通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指导老师要帮助其分析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研究措施和要求。

4. 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1)学位论文的评审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 、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考查项目方案及其

实现的先进性、合理性、技术难度、工作量、实际效果和论文(报告)的规范化程度。

(2)攻读软件工程领域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至少应有2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人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有来自企业或工程领域的专家。 八、学位授予

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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