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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有效的商标监测?

来源:好兔宠物网


如何开展有效的商标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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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监测由此也划分为两种,即商标申请后的监测(简称“商标申请监测”),和商标注册核准后的监测(简称“商标维护监测”)。

商标监测,是指商标权利人在商标权利有效期内,持续检索和识别第三人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标识的行为。两类商标权利人有必要实施商标监测,一是商标申请人,二是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商标监测由此也划分为两种,即商标申请后的监测(简称“商标申请监测”),和商标注册核准后的监测(简称“商标维护监测”)。

商标申请监测。商标申请文件一旦被国家商标局受理,那么申请者就成为商标申请人。从商标申请受理之日开始,至商标核准注册前,审慎的商标申请人便应当实施全时段监测。以商标初审公告作节点,分为商标初审公告前的监测及商标初审公告后的监测。前一个监测的工作目标,是检索和识别第三人是否具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之在先申请或者嗣后申请;后一个监测的工作目标,则是检索和识别第三人嗣后申请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

根据监测结果的不同,商标申请人要规划不同的决策,对第三人申请的相同或近似申请采取以下措施:第一,申请人的商标初审公告前,确认第三人在先申请权利成立的,商标申请人有必要着手重新申请,避免时间成本的浪费;第二,申请人的商标初审公告前,确认存在第三人嗣后申请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应当紧密关注第三人的商标是否被初审公告。一旦被初审公告,就要在法定时限(自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阻止其被注册核准;第三,申请人的商标初审公告后,确认存在第三人申请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比照第二项陈述的攻略采取行动。

但是,应当特别指出的是,第一项述及的第三人在先申请权利是否成立,商标申请人应当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得出识别结论。识别结论是否正确,有赖于对以下各因素的全面综合判断,诸如第三人商标申请的有效性,商标标识的相同或者近似度,以及申请人自己是否具有较第三人更早的在先权利。

商标维护监测。企业或个人申请的商标,经初审公告后,未发生他人提出异议的情形,公告期满三个月,国家商标局将依法核准注册,商标申请人取得注册商标权利。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注册核准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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