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适应性与有效性评价流程
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血液制品输注指南》制定临床输血适应性与有效性评价流程,并列出临床输血评价的考核指标。
临床输血评价(须在病历中体现)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临床输血适应性评价二、临床输血有效性评价。
1、临床输血适应性评价:是指经治医师在每次实施输血前须对患者临床输血适应症进行评价。
1.1手术及创伤患者
1.1.1红细胞制剂输注
(1)血红蛋白>100g/L,血细胞容积>0.3,.可以不实施输注。
(2) 血红蛋白<70g/L,血细胞容积<0.21,应立即实施输注。
(3)血红蛋白70-100g/L之间,倘若患者伴有觉明显的临床缺氧症状与体征,主要包括:头晕、乏力、和心悸等,应实施输注。
1.1.2血小板制剂输入
(1)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实施输注。
(2)血小板计数<50×109/L,可应立即输注。
(3)血小板在50-109/L之间,倘若伴有出血倾向或/和血小板功能低下,应实施输注。
(4)特殊情况
①留置导管、胸腔穿刺、腰穿、骨穿、肝活检、经支气管活检、拔牙或补牙等创床操作和检查,或体外循环等,血小板计数≤50×109/L,应实施输注。
②硬膜外麻醉(包括:剖腹产)血小板计数≤50-80×109/L,应实施输注。
③大手术,血小板计数≤80-100×109/L,应实施输注。
④头颅、眼部、脊柱与前列腺等特殊部位手术,血小板计数≤100×109/L,应实施输注。
1.1.3新鲜冰冻血浆输注
(1)PT或APTT>正常1.5倍,或INR值>1.5(肝病>1.3),伴有创面弥漫性渗血,应立即实施输注。
(2)急性大出血输注大量保存期相对较长红细胞制剂后,仍出血不止,应立即实施输注。
(3)有先天性凝血功能障碍病史,伴有出血倾向,在相应血浆药源性制剂供应缺乏时,可以实施输注。
(4)对抗华法令药物过量,可以实施输注。
1.2非手术患者
1.2.1红细胞制剂输注
(1)血红蛋白>100g/L,血细胞容积>0.3,可以不实施输注。
(2)血红蛋白<60g/L,血细胞容积<0.20;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简称:AIHA)血红蛋白<40g/L,应立即实施输注。
(3)血红蛋白60-100g/L之间,倘若患者伴有较明显临床缺氧症状与体征,主要表现为包括:头晕、乏力和心悸等,应实施输注。
1.2.2血小板制剂输注
(1)血小板计数>50×109/L,可以不实施输注
(2)血小板计数≤10×109/L,应立即实施输注。
(3)血小板计数10-50×109/L,倘若伴有出血倾向或/和血小板功能低下,应实施输注
(4)特殊情况
①存在其它止血异常(如遗传性或获得性凝血障碍)或存在高出血风险因素(如发热、
败血症、贫血、肿瘤放化疗后等),血小板计数<30×109/L,应立即实施输注。
②急性大出血后大量输血致稀释性血小板减少,出血不止,血小板计数<50×109/L,应立即实施输注。
1.2.3浓缩白细胞混悬液输注
(1)经G-CSF或GM-CSF治疗5天以上,中性粒细胞计数<0.5×109/L,伴有严重危险生命的细菌或霉菌等感染患者,应实施输注。
(2)新生儿败血症与严重粒细胞机能低下,应实施输注。
1.2.4血浆输注
(1)新鲜冰冻血浆 各种原因导致的多种不稳定凝血因子或抗凝血酶Ⅲ缺乏,PT或APTT>正常1.5倍,或INR值>1.5(肝病>1.3),伴有创面弥漫性渗血,应实施输注。
(2)普通冰冻血浆 各种原因导致的多种稳定凝血因子缺乏,应实施输注。
1.2.5冷沉淀输注
(1)获得性或先天性低纤维蛋白原血症(纤维蛋白原水平<1.0g/L),伴出血倾向或拟实施手术,在血浆药源性纤维蛋白原供应缺乏时,可以实施输注。
(2)血友病A患者血浆FⅧ活性较低伴有明显出血倾向,在血浆药源性FⅧ供应缺乏时,可以实施输注。
(3)1型(去精氨酸加压素无效)和2B、2N型(禁忌使用去精氨酸加压素)的血管性血友病(vWD),在含vWF的血浆药源性FⅧ供应缺乏时,可以实施输注。
(4)血小板聚集功能减弱的尿毒症伴有出血、溶栓治疗过度和原位肝移植出血等患者,可以实施输注。
2.临床输血有效性评价
2.1评价方法
在每次实施输血后24-48小时内,通过单一实验室指标改善,或单一临床症状与体征改善,或实验室指标与临床症状与体征同时改善进行评价。
2.2评价指标
2.2.1红细胞制剂输注
1)实验室指标
2)①精确计算 输注红细胞后24小时内复查血红蛋白值,并与输血前比较,倘若未达到预期值则判定输注不佳。血红蛋白(Hb)预期升高值=〔献血者Hb(g/L)X输注血量(L)/患者体重(kg)X0.085(L/kg)〕X90%。输注血量是指以全血量,红细胞制剂应折算成对应全血量;儿童应将公式中常数0.85改为0.09。
3)②粗略计算 一般50kg体重患者输注悬浮红细胞2u(洗涤红细胞3u)大约可使血红蛋白升高10g/L,红细胞容积升高0.03。由于血红蛋白检验误差允许值为±10g/L,
故临床判断输注红细胞制剂是否有效,应在输注后血红蛋白升高至少20g/L。
4)③应排除出血、溶血等倾向。
(2)临床缺氧症状与体征改善或消失
2.2.2血小板制剂输注
(1)实验室指标
①精确计算
血小板计数增加校正指数(CCI)=〔(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输注前血小板计数)(1011)×体表面积(M2) 〕/输注血小板总数(1011)。体表面积(M2)=0.0061X身高(cm)+0.0128X体重(kg)-0.01529。输注后1小时CCI>10者为输注有效 。
血小板回收率(PPR)又称血小板恢复百分数(%)=((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输注前血小板计数)(/L)×血容量(L)×100%)/(输注血小板总数X0.67)。1小时回收率>60%,24小时应>40%。
②粗略计算 一般50kg体重患者输注输注单采血小板1u(含血小板总数2.2x1011),可使血小板计数升高30×109/L。
③应排除出血、DIC等倾向。
(2)临床出血症状与体征改善或消失。
2.2.3浓缩白细胞混悬液输注
(1)由于中性粒细胞输注后很快离开血循环,先在肺部积聚,而后分布于肝、脾,感染部位。故不能以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增高值评价输注疗效
(2)临床症状与体征改善是唯一评价指标。输注后观察病人感染是否得到控制或体温是否下降等。
2.2.4血浆与冷沉淀输注
(1)实验室指标
①精确计算 以凝血因子Ⅷ活性增高为疗效评估指标。新鲜冰冻血浆15ml/kg或冷沉淀15IU/kg,每12h输注1次,连续输注2次,凝血因子Ⅷ活性可增高30%。
②粗略计算 APTT或/和PT或/和INR或/和出凝血时间改善或恢复至正常
(2)临床出血症状改善或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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