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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监护人职责

来源:好兔宠物网
动火监护人职责

1、 动火监护人应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 应参加由安全部组织的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部发放的《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3、 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监护人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情况。监护人应佩戴袖标,动火过程中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应派其他监护人到场,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暂停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4、 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安全作业证》不相符合,或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立即要求停止动火;对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向上级报告。在紧急、异常情况下,终止动火作业,引导作业人员的安全疏散。 5、清楚要进行的动火作业内容并进行危险源识别。

6、监护人应会使用消防器材、防毒器材等,掌握一定的急救知识。

7、火花的防护层,包括在作业区域洒水、围挡等安全防火措施要监督到位。

8、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保持与现场操作控制室、调度室的联系。

9、动火作业结束,与动火作业人员共同进行余火验收并签字后,监护人负责把作业人员的动火证收回,交给本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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