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购入的进项税,有生产型变成消费型,即纳入当期进项税扣除掉 一、
1、 销售A化妆品收入72000元(含),消费税率30%。
应税销售额:72000(117%)=61538.5元 销项税61538.517%10461.5元
消费税61538.530%18461.6元
2、 护发素B分给职工,销售成本7500元,成本利润率5%,适用税率17%。
进项税750017%=1275元 销售价格7500(1+5%)=7875元
加上消费税的应税价额7875(1-17%)=9488元 消费税948817%=1613元 销项税948817%=1613元
3、 委托加工化妆品B,未扣应纳消费税,成本40000元,委托加工费5000元,及含有增
值税。
进项税(40000+5000)17%=7650元
委托加工后应纳税额45000(1-30%)=285.7元 销项税285.717%=10928.6元 消费税285.730%=19285.7元
4、 化妆品A(适用消费税30%)与护发素B(适用消费税17%)组合销售,组合前的销售价格
分别为22750与12250元。
注: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消费税率 消费税(22750+12250) 30%=10500元 销项税(22750+12250)17%=5950元
二、某电冰箱厂为纳税人,适用税率17%。其8月份业务如下: 1、8月5日购进原材料一批,价款165000,16500017%=28050 运输费12000
进项税:28050+120007%=280元
注:要根据运费金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8月6日销售冰箱,价款为400000,又用银行存款支付运输费18000
冰箱的销项税为40000017%=68000元 运费进项税为1800017%=3060元
3、8月1—15日零售收入20台,价款56160,开普通
销项税为:56160 (1+17%)17%=8160元 4、8月16日购进设备120000,20400,当月使用。
进项税:12000017%=20400元
5、8月20日委托加工8000元,1360元,收回入库。
进项税:800017%=1360元
6、赠产品与幼儿园使用成本1600元
按10%的利润率,赠出产品仍视为销售,则销项税为:1600(1+10%)17%
=299.2元
7、8月25日原材料转用职工宿舍改建,该材料成本10000 进项税转出1000017%=1700元
8、8月28日非正常损失两台产品,单位成本1500,其外购原材料占60%,进项税转出1500*260%17%=306元 9、8月29日,银行存款支付一批购入的原材料50000元,未验收入库
注:进项税5000017%=8500,由于该批材料未验收入库,所以其进项税不能在8月作为进项税抵扣当月应缴的。
三、企业所得税案例
(一) 基本案情:
某企业1997年经营情况:
1、 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出租固定资产收入40万,购买公司债券,利息收入10万。 2、 产品销售成本300万,销售费用40万,准备税前扣除的销售税金30万,发生企业管理
费用35万(其中业务接待费5万元) 3、 企业有职工200人,当地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600元,企业实际发放工资总额185万,
计入成本费用。 4、 企业按实发工资总额分别计提了职工福利费(14%)和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经费
(1.5%),分别为25.9万、3.7万、2.78万
5、 经批准向企业职工集资100万,支付利息10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5% 6、 经核定年终原材料盘亏净损失6万元
分析:1)其中规定业务招待费支出(与生产经营有关),按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1000 ,而企业销售营业收入500+40=0万,(560%=3万)>(00.005=2.7万),所以其招待费按2.7万元扣除。
2) 另外,准许企业计税职工工资总额60020012=144万<185万,差额为41万 3)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借款支付利息,不超过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的数额部分,所以企业向职工借款应税支付利息仅有100万5%=5万。
所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500+40+10-300-40-30-35+(5-2.7)+41+41(14%+2%+1.5%)-10+(10-5)-6=184.875万,应纳所得税额:184.87533%=61万。
四、深圳市某生产性中外合资企业经营企业1990年开业,经营期20年,1990-1998年盈亏如下:
年度 盈亏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60 80 120 200 350 300 -20 100 360
1998年,外国投资者将分得的税后利润(中外按6:4分配)直接投资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
1. 已知:外资征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1990年由于亏损,不征税。
1991,1992年为盈利的头两年则据“两免”,不征税。
1993,1994,1995征税减半所得税额分别为:20015%0.5=15;35015%0.5=26.25;
30015%0.5=22.5。
1996年亏损不征税。
1997年盈利弥补前年亏损后所得税额:(100-20)15%=12万。 1998年所得税额36015%=万。
2. 1998年外国投资者将分得的税后利润再投资与企业,可以退还份额中已交所得税额的
40%:36015%40%40%=8.万
五 个人所得税案例:
某电视节目主持人1998年度收入情况如下: 1. 所在单位全年支付工资31200元
2. 应邀参加两次演出,主办单位分别支付8000元,10000元
3. 为一企业产品做广告,得收入150000元并将其中30000元捐给企业所在地的一所希望小学
4. 应邀在电影学院讲学,一次得3800元
5. 自有轿车因交通事故报损,获得保险赔偿金120000元
6. 购买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获利息收入3000元
7. 2月出版自专获得稿酬40000元,8月加印获6000元,9-12月间该自传在报纸上连载获稿酬18000元
8. 出售自由房屋一套,转让收入140000元,房屋原价60000元,售房过程中支付相关税
费5000元。支付广告费3000元 9. 投资股票得股息4500元
注:个人捐款不超过其收入其收入30%的可以免征;保险赔偿金,国债收入均不纳税
解:
1. 个人月工资31200÷12=2600,应交个人所得税:12(5005%+10010%)=420
元 2. 8000(1-20%)20%+10000(1-20%)20%=2880元 3. 广告收入应纳税所得额:150000(1-20%)=120000元
因为 12000030%=36000>30000,其捐出部分可以免征税,这部分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收入(120000-30000)40%-7000=29000元 4. 客酬应交个人所得税:(3800-800)20%=600元 5. 保险赔偿金不纳入应交个人所得税收入 6. 国家债券也不需缴税
7. 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6000+18000)(1-20%)20%(1-30%)=7168
元漏掉了(1-30%),现在加上去 8. 出售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140000-60000-5000-3000)20%=14400元 9. 投资股票应纳个人所得税:450020%=90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420+2840+29000+600+7168+14400+900=553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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