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主体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一、公司被吊销没注销怎么办?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办理注销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罚款。
《公司登记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法定代表人进入黑名单。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款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将涉及无照经营。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限制条件都有哪些
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有五种限制,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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