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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权受到侵犯,该怎么办?

来源:好兔宠物网

商标使用多年被抢注,可以通过商标异议申请、撤销申请或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来维护权益。如果以上方法不适用,只能花钱购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注册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被抢注商标可以提出异议、撤销或继续在原使用范围内使用。

法律分析

商标使用多年被别人抢注怎么办?

1、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当被抢注商标还在初审公告期内时,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异议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见(商标其他业务)。

2、提出撤销申请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成功,该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或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商标撤销申请流程及详情请咨询百诚商标的知产顾问

3、商标无效宣告

对于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商标其他业务)。

4、花钱购买

若你使用多年的商标名不适合使用以上4条方案,那么只能花钱从抢注者手中买回。不过一般涉及被抢注的商标,商标交易价格通常都不便宜,毕竟抢注者原本就是有所图的。

依据《商标法》、《商标法》(13年修改版)相关规定,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具体体现在:

1、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此处的不正当抢注应当是指:在知晓该在先使用人商标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为获取该商标的专用权,恶意注册,而非偶然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一般发生在经销商、代理商、客户、员工抢注厂商的商标情形。即商标在先使用人一旦发现自己商标被申请注册,可在初审公告异议期凭相关证据提出异议,阻止注册人进行注册。

2、如果已经抢注成功,则可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

3、如果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则在先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商标使用多年被他人抢注属于恶意抢注行为,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尚未注册成功,那么当事人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资料向当地法院提出异议。如果商标已经注册,那么自注册的五年之内,被抢注的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如果是国际驰名商标可以申请海外援助。

结语

商标使用多年被他人抢注,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对。首先,可以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提出商标异议申请,阻止被抢注商标的注册。如果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尤其是当被抢注商标成为通用名或未使用连续三年时。此外,对于已注册的商标,五年内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如果以上方法不适用,也可以考虑花钱从抢注者手中购回商标。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对于未注册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也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对于恶意抢注行为,当事人可以准备证据并向法院提起异议或撤销申请,若是国际驰名商标,还可以申请海外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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