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五种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其中,根据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分析
有五种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包括: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订立的合同;
4.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5.显失公平的合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拓展延伸
民法典中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具体来说,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1.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受到欺诈、胁迫或者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2.显失公平: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受到显失公平的待遇,例如对方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或对方没有专业知识等,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3.恶意串通损害对方权益:当事人一方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签订的合同违反国家限制生育政策等,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5.造成对方损失:当事人一方因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例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在撤销合同请求权行使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请求权成立。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反驳证据,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应予支持。
结语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和第一百五十一条,五种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同时,如果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如果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以上五种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我们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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