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资料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的资料有: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是自然人的,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
5、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6、律师事务所函;
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8、担保函;
9、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明确而没有争议、没有设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也没有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11、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一、工程担保公司相关的审批流程是什么?
(一)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审核(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审批下达批复申请人
(二)设立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初审(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签发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转批复(市中小企业局)申请人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
1、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报材料均使用A4纸。
(1)各股东签字的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申请一式2份。
(2)部门预核名批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4)各股东签字的企业章程一份。
(5)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简历一份。
(6)企业近2年度的财务报表。
(7)信用担保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作银行协议或意向原件一份。
(9)机构设置情况,风险控制制度。
(10)员身份证明(身份证)及简历,常驻地派出所出具的5内无经济犯罪记录证明。
(11)所权属或租赁证明。
(12)要提交的材料。
2、设立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申请事项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格申请)申请单位(拟成立公司名称):地址:负责人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邮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2)申请报告(拟成立担保公司的名称、成立背景、设立的优劣势分析、拟成立时间、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机构设置、经营范围、主要业务介绍等)
(3)基本情况表
(4)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筹建方案
(5)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内部部门设置和主要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业务介绍内部部门
(6)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等文件
(7)主要发起人近三年有关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报告
3、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2)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
(3)拟任公司高管人员证明件、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
(4)发起人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
(5)有关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资格评审意见情况
(6)材料格式要求申报材料及表格等一律用A4纸张,统一左侧装订,一式五份。
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提交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
2、一审生效裁判文书。
3、二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4、再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果是律师办理,须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单位的情况。一份,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申请人是法人的情况。一份,原件。)
8、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申请人是非法人单位的情况,比如合伙企业。一份,原件。)
9、授权委托书。(一份,原件。)
10、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身份证或律师证复印件一份(律师证复印件盖律所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或者律师证原件)
11、律师事务所函。(适用于律师代理的情况。一份,原件。)
12、原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一份,复印件。)
13、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有关证据。(一份,复印件。)
14、提供光盘。(提供再审申请书、一审裁判文书、二审裁判文书的电子文档,要求WORD格式,一份,须制作成光盘。如果存在重审的情况,发回重审的裁定,重审判决书等也要制作成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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