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伤残鉴定等级 与发放残疾证无关。 2、残疾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由残疾人自愿申领,残疾人向 户籍所在地 残联提出申请,残联委托专门医疗机构按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评定。符合标准的发给残疾证。 3、残疾证发放与伤残鉴定适用不同的标准,不同的鉴定机构,二者没有关联。当事人申请办理残疾证,必须在户籍所在按程序另行申办按残疾人鉴定标准重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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