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规定,有以下情形的销售劣药可以立案: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
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为:
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就构成犯罪,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构成犯罪。
二、生产假药罪和生产劣药罪该如何处罚
产假药罪和劣药罪的处罚: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生产劣药罪的处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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