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需要具备的条件
(1)新颖性。外观设计不同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一般只有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公开使用两种形式,我国采用申请日标准。
(2)独创性。将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已经公开的进行比较,只要前者与后者不相同或不相近似,应认为是具有创造性。
(3)富有美感。
(4)适于工业应用
(5)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一、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二、专利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专利的条件有:
1、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的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要具有新颖性、不属于现有设计,并且都不能与在先的专利权相冲突,不能违法、违背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条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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