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卖地给开发商合法吗
县政府将土地卖给开发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要考虑征地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征地程序是否合法,土地使用性质是否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因此,县政府在征地后
法律分析
县政府将土地卖给开发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县政府在征地后将土地出售给开发商是否合法,取决于征地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征地程序是否合法,土地使用性质是否发生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实施规划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按照年度计划批准土地利用。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方式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本法施行以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的30%上缴中央财政,70%上缴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土地征用的程序是什么?
土地征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是符合法定程序,这是土地征收制度合理存在的前提。没有法定程序的,严禁征地。征地主要有以下程序:
1。制定征地方案:由被征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应用地需要经过以下审批手续: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2. 农用地转用审批: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转用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3. 土地征收审批: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土地。
4. 划拨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因此,县政府卖地给开发商需要经过以上审批手续。
结语
县政府将土地卖给开发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而根据该法第四十五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由国务院批准。因此,县政府无权将土地卖给开发商。另外,根据该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方式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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