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加重犯,又称“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如,《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等等,就属于这种情况。
结果加重犯怎么处罚
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属于结果加重犯的,应该依据犯罪的情节对犯罪嫌疑人加重、从重处罚。《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结果加重犯的分类
结果加重犯的罪名与基本犯罪的罪名是一致的,即结果加重犯不成立的罪名,具体包含如下情况:
1.劫持航空器(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
2.故意伤害(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或者(过失)致人死亡;
3.强奸(故意或者过失)致使被害妇女重伤或者(过失)致使被害人死亡;
4.非法拘禁(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5.拐卖妇女、儿童(故意或者过失)致使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重伤或者(过失)致使其死亡;
6.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过失)致人死亡,虐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包括引起被害人自杀的;
7.抢劫(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8.非法行医(过失)致使就诊人死亡;
9.抢夺(过失)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致使被害人自杀的,成立抢夺罪,属于“情节严重”;抢夺(过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成立抢夺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结果加重犯如何处理
1、结果加重犯会加重处罚。比如破坏交通设施罪就是结果加重犯,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罪有结果加重犯吗
抢劫罪有加重处罚的,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我国《刑法》第263条所规定的八种情形加重处罚的就属于结果加重犯或情节加重犯。这八种加重法定刑的情节分别是(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侮辱罪有结果加重犯吗
侮辱罪并没有结果加重犯,犯侮辱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 该内容由 李红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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