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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中介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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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如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则委托人应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若未促成合同,则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请求支付必要费用。中介人的报酬由合同当事人平均负担。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二十六章规范了中介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中介合同指的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媒介服务,并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如果中介人促成了合同的成立,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如果中介人提供了媒介服务促成了合同的成立,则该合同的当事人应平均分摊中介人的报酬。如果中介人未促成合同的成立,则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按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所需的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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