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主要资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和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办理流程包括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构审核材料并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怎么走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证,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
拓展延伸
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清单及办理流程
不动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等事项登记在相关机构的行为。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一系列必要的资料。具体而言,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不动产权属证明;2.身份证明;3.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4.房屋测绘报告;5.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批准文件;6.房屋建筑面积证明;7.缴纳相关费用的凭证等。办理流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请、审核资料、领取登记证书等步骤。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不动产类型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情况,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
结语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按照一定流程进行操作。通常需要提供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以及房屋竣工证明等资料。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变更登记、审核查证和领取登记证书等步骤。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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