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共有人六个分户怎么分
林权证初始登记发证已经移交不动产管理局管理,因此需要到当地不动产管理局办理。具体先到当地林业局咨询,然后收集好相关材料再去不动产管理局申请分户。
一、分户程序
办理分户家庭户口簿
这个是必须走的一步,在当地派出所办理。林权登记是以户为单位核发的,所以第一步,原家庭需要分几户,要去派出所办理几户的分户手续,各户拿到对应的
户口簿。
签订分户协议
签订分户协议,将原林权证核定的山场按照分户数合理分配,建议不要平分,那样山场过于分散不利经营管理,反正自家兄弟,肥水不流外人田。若平均分配,出现新的界线,需要制作勘界协议,所有人需在勘界上签字认可。
申请分户
双方当事人需到不动产管理局,提交申请及所需材料,材料包括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原林权证、分户协议、勘界协议等。
审核、公示
不动产管理局受理后进行审核,同时对拟发证情况进行公示。
发证
审核通过,公示期满,即可发证。
二、林权证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自2000年4月18日起,启用全国统一式样和编号的林权证,该式样外封为绿色塑封,印有烫金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字样,首页套印“国家林业局林权证监制专用章”,证内的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中,分别登记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林地及其地上林木坐落、小地名、所在林班和小班、林地面积、主要树种、林木株数、林种、林地使用期、林地使用终止日期、林地四至等,证内还设有变更登记和森林、林木、林地四至范围图。该证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盖章生效;属于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盖章生效。2000年4月18日以前已经颁发的林权证(山林权证、自留山证等)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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